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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記者 陳少婷)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於6月26日上午10時,召開《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

新聞發佈會現場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陳元豹介紹有關情況,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吳黎靜,福建省司法廳立法三處處長鄭芬,福建省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夏堅出席並答記者問。
首創18個部門職責清單制度 形成協同治理格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陳元豹介紹有關情況
《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25年3月25日通過,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佈,填補了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空白,標誌着我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實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陳元豹介紹,《條例》分為總則、監督管理、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房屋使用安全防範、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治理和應急處置、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9章74條。
在工作機制和職能分工方面,首創住建、自然資源、應急等18個部門職責清單制度,通過“清單式管理”破解多頭管理、權責不清難題,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協同治理格局。在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方面,區分所有權房屋與共有部分責任,明確“誰所有、誰負責”的基本原則。
在房屋使用安全防範措施方面,明確房屋的裝修裝飾管理與白蟻防治要求;規定公共衞生事件人員集中隔離場所、災害事故集中安置場所和應急避難場所的房屋安全條件。
據了解,《條例》不僅對高風險房屋設置了安全鑒定制度,還創設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解決非住宅維修資金來源,同時還明確自建房改擴建、改變用途的許可審批路徑,建立經營性自建房掛牌巡檢與動態監測機制。
陳元豹表示,房屋安全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必須高度重視,防患於未然。因此,《條例》明確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租危險房屋或將其用於生産經營、公益事業等活動。此外,維修加固工程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承擔,竣工後需依法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建立三級責任體系 實施差異化分類管理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吳黎靜介紹有關情況
“《條例》細化各級政府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建立‘省統籌、市主導、縣落實’的三級責任體系。”吳黎靜介紹,為落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條例》明確“誰所有、誰負責”的基本原則,並規定所有權人與使用人、管理人的責任劃分。
在規範房屋使用行為方面,針對8類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禁止行為,規定鄉鎮、街道應當加強房屋使用安全日常巡查,省政府相關部門要建立房屋安全信息系統,做到“一房一檔”。
吳黎靜表示,針對當前福建省房屋安全鑒定領域存在的問題,《條例》創新規定鼓勵房屋安全鑒定相關行業協會發佈鑒定平均成本,引導公平競爭;明確鑒定活動、鑒定報告的具體程序和要求,要求鑒定機構如實記錄現場調查、檢測過程,並將影像資料留存備查,遏制虛假鑒定行為,並加大對出具虛假鑒定報告的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突出業主主體責任 壓實屬地管理職責

福建省司法廳立法三處處長鄭芬介紹有關情況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方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鄭芬説,“在立法過程中,我們針對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主體意識不足,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不明確、協同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建立了業主主責、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和村(居)委會、物業服務人協助配合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體系。”
《條例》突出業主的主體責任,明確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承擔按照規劃用途、設計要求和房屋性質合理使用、裝修房屋;對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和修繕、維護,對危險房屋採取維修加固、拆除等治理措施;開展白蟻防治;委託房屋安全鑒定;協助、配合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應急處置等6項房屋使用安全責任。
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等原則,在《條例》第十條,明確住建、自然資源、應急、消防救援、教育、人社、衛健等18個部門應當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形成監管合力,共同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鄭芬表示,為壓實屬地管理職責,《條例》規定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協助、配合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本轄區內房屋使用安全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落實常態化房屋使用安全網格巡查管理機制。
善用“望聞問切”法 排查房屋安全隱患

福建省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夏堅介紹有關情況
《條例》第三十三條提出,根據房屋安全排查情況和專業技術意見,將房屋分為暫無安全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夏堅説,“對於廣大群眾,可通過關注以下3個方面來初步判斷房屋可能存在安全隱患,類似中醫的‘望、聞、問、切’。”
“望、聞”是指關注房屋外觀情況。主要看房屋有沒有傾斜;房屋墻體、柱、梁、板有沒有開裂或變形;同時也不要忽視一些懸挑雨棚開裂下垂、外挂鐵架銹蝕等容易脫落的情況;對建在斜坡場地的房屋,要關注房屋周邊地面有沒有下陷或隆起情況,附近擋土墻開裂、鼓凸等變形情況。
“問、切”是指關注房屋使用情況。主要是房屋使用時間,歷年改、擴建情況,使用用途有否變化,是否遭受災害等。
除了關注房屋主體,還需關注房屋周邊有否改變。主要是相鄰有無施工工地地下室開挖、打樁振動等情況。
夏堅表示,通過了解或注意以上三個方面的情況,當房屋周邊地面明顯隆起或下陷,房屋明顯傾斜或開裂,存在倒塌風險或懸挑雨棚、外挂鐵架等存在脫落風險的,一般構成重大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