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記者 高肖幸子)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在邁向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進程中,如何在“三農”領域築牢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制度根基?
9月23日,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三農問題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徐祥臨在“三進下黨”與鄉村振興理論研討會上發表了自己的見解,他指出,要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發展農民“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體系。
徐祥臨在“三進下黨”與鄉村振興理論研討會上作主旨報告 鄭育紅 攝
“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原先叫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是黨中央推廣安徽小崗村等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發改革經驗取得的重大制度成果。”徐祥臨表示,這一制度不僅有效調動了農民的生産積極性,消除了“大鍋飯”的弊端,更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彰顯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獨特優勢。
他進一步總結了該制度的四大優勢:保障農民尤其是新生代農民無償獲得土地權利;實現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勞動者三者利益和諧統一;促進村莊資源的整體規劃利用;奠定鄉村治理制度基礎,充分證明了完善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古今中外最先進的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
農村集體經濟的迅速發展在改革開放之後對福建省解決農民就業,提高農民收入,加快農村建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談及發展農民“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體系(即構建生産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融為一體的綜合合作體系)時,徐祥臨高度評價了其綜合性和創新性。他指出,對照農民專業合作社,“三位一體”綜合性農民合作社具有農民在社區中參加合作社不受生産經營項目制約、全國成體系以及綜合性服務功能三點優勢。
此外,綜合性農民合作社的優勢不僅在於讓所有社員(農戶)獲得週到的技術指導、購銷和生活服務等,更在於它所擁有的強大金融功能,日本農協、韓國農協及我國台灣地區農會的成熟經驗證明,金融和保險部門對合作社為農戶提供全方位服務提供了堅實的經濟支撐,可以為合作社的可持續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2021年10月,寧德市霞浦縣供銷社開展“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工作
徐祥臨認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建立健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經濟組織體系,必將為我國建設農業強國、維護農民尤其是種糧農民利益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