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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2商標權之爭蘋果出險招 或面臨鉅額賠償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3日 18: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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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 (記者 羅瀟北京報道)3月1日,“iPad”商標案終審次日。

  在北京三里屯的Apple Store,上下兩層展廳依舊擠滿了顧客。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目前iPad2以及其他産品仍在正常銷售,並未受到商標權糾紛的影響,而提及公司內部關於商標權糾紛的看法時,銷售人員則以微笑拒絕了記者的提問。

  “非常抱歉,在法院宣佈二審結果之前我們不方便對外表態”,唯冠公司深圳公司聯絡人鄧小姐在電話中婉拒了記者的採訪。當然,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揣測與曲解,任哪一方也不願意在此時輕易表態,截至發稿前蘋果公司方面也並未答覆記者的採訪提綱。

  開年大案

  2月29日上午9時,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之間的“iPad”商標確權訴訟終審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這場備受關注的訴訟,一度被媒體冠以2012年“開年大案”的稱號。

  庭審中,蘋果公司代理律師提交了一份長達24頁的上訴書,闡明了包括“原告與被告通過電子郵件已成立合同並實際履行,一審判決認定有誤”在內的七大觀點,並提供了一位新證人來支持上述觀點。

  而唯冠公司方面認為蘋果公司的行為存在法律程序錯誤,不承認其新證人的法律效力,同時對蘋果公司新證據的真實性提出質疑。雙方此次爭議的焦點在於,台灣唯冠公司出售的“iPad”商標是否包含了深圳唯冠公司所擁有的兩個類別。

  深圳唯冠公司認為台灣唯冠公司無權出售自己手中的“iPad”商標,而蘋果公司則認為既然台灣唯冠公司已將“iPad”全球商標出售,其中當然包括了“iPad”的中國大陸商標權。

  對於蘋果公司提出的新證據與新證人,廣東德納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峻峰認為蘋果公司並未能提供有效的關鍵證據,即其與深圳唯冠公司的商標權轉讓合同,以及中國商標局的審核。

  在經歷了近6個小時的庭審之後,法庭審判長詢問雙方是否同意進行調解,蘋果公司方面表示要等待徵求委託人的意見,深圳唯冠公司代理律師也只是一般授權,須徵求委託人意見,庭後才能確定是否接受法院調解。


  蘋果出險招

  “蘋果公司在走一步險招。” 廣東仁人律師事務所的胡勝文律師告訴中國網絡電視臺記者。

  庭審中的一個細節,透露出蘋果公司訴訟策略發生改變的跡象。

  從自2010年4月(首次起訴深圳唯冠公司)起的一系列動作説明,蘋果公司希望能儘快解決商標糾紛。然而,此次庭審中,蘋果公司代理律師忽然提出:要求追加台灣唯冠公司為案件當事人。該申請一旦獲准,整個訴訟時間將被延長。

  追加被告的做法顯然違背了蘋果公司“速戰速決”的訴求。蘋果公司葫蘆裏究竟賣的什麼藥?

  胡勝文分析稱,蘋果公司二審中提出的新證據與證人其效力和證明力需要審查論證,並無絕對的把握,因此需要時間來尋找更加確鑿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駁倒對手。

  就目前的情況看來,蘋果公司的銷售情況並未受到影響,拖延時間更可以確保其利益的最大化。

  胡勝文表示,蘋果公司這招看似萬全,實際上卻存在着很大的風險,“如果法院最終將商標權判給唯冠公司,蘋果公司可能會承擔更多的賠償”。

  據統計,從2010年第四季度到2011年第三季度,蘋果公司iPad産品在中國累計銷售了300多萬台,銷售額超過了100億元。如果敗訴,蘋果公司在面對高額賠償的同時,還將累及大量的國內經銷商。

  唯冠公司遭困境

  與蘋果公司相反,停牌至今的唯冠公司則更希望能夠“速戰速決”。

  2010年8月,唯冠公司創始人楊榮山被香港高等法院頒令破産。目前正處在香港聯交所除牌程序第三階段,極有可能退市。

  而唯冠公司的財務狀況更是令人擔憂,其流動負債凈額達28.7億元,38億元貸款逾期未償還,對中國銀行等8家銀行的負債大約為1.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45億元。如果案情一拖再拖,唯冠公司很有可能被拖垮。

  另外,根據此前的媒體報道,早在2010年蘋果公司方面就曾與上述8家銀行分別進行交涉,蘋果公司希望唯冠公司走破産程序,然後由銀行按照相關的破産程序將其所擁有的iPad商標權進行拍賣,蘋果公司再以合適價格買走該商標權。據稱該方案遭到了各家銀行拒絕。

  該消息稱,蘋果公司當時開出的轉讓價格是4000萬美元,這與唯冠公司所欠8家銀行的債務數字相去甚遠,談判破裂着實是在意料之內。而協商未果的蘋果公司是否希望通過時間拖垮唯冠公司,這些都只是外界的猜測,但就目前的狀況看來唯冠公司的確存在着時間上的麻煩。

  有媒體最新消息顯示,日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即將對一例針對深圳唯冠公司提起的破産清算申請作出裁定,一旦裁定深圳唯冠公司進入破産清算程序,兩家公司對於iPad商標歸屬權的訴訟也將因之中止。該消息如果屬實,無疑是對唯冠公司的“當頭一棒”,可以説時間是唯冠公司目前最珍貴的資源。

  兩難 兩全

  “這是一個考驗法官智慧案件”,胡勝文為中國網絡電視臺記者分析了“iPad”商標案在判決上的兩難選擇。

  “客觀地説,是蘋果公司賦予了‘iPad’商標巨大的商業價值,如果將其從蘋果公司手中取走,對於蘋果公司是不公平的(當然前提是蘋果善意使用)。然而如果就此認定‘iPad’屬於蘋果公司,形式上似乎又違背了國家對註冊商標權的保護原則,這是一個需要兼顧法律公正與社會和諧的個案。”

  胡勝文認為,和解或許是此案最好的結果。“雙方在認清自己處境與底線的前提下各退一步,獲得商標權的一方給予對方合理的補償,通過協商最終應該會達到共贏”。

  此外,胡勝文肯定了該案對於未來類似的商標權糾紛案件的重要意義,他認為再強大的法律支撐都只是外在因素,關鍵需要建設內在的商業倫理價值觀,“法律不能成為搶奪利益的工具,關鍵還是在於利益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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