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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陽能源(600758)今日公告,7月18日,收到遼寧監管局《對紅陽能源採取責令公開説明措施的決定》,要求紅陽能源控股股東履行2006年7月股改時的注資承諾。
公告顯示,紅陽能源控股股東瀋陽煤業集團2006年7月在其股改時承諾“為促進金帝建設做大做強,有效保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長期利益,沈煤集團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適時向金帝建設注入優質資産”。但截至目前,該承諾事項尚未履行完畢。
遼寧證監局要求紅陽能源及其控股股東沈煤集團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媒體上,對該承諾事項的有關情況、未履行完畢的具體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作出公開説明。
沈煤集團表示,關於對紅陽能源股改期間所做的五個方面的相關承諾,除目前正在運籌的上述承諾事項外,其他關於三年利潤不低於2100萬元的承諾,幫助紅陽能源解決不低於6000萬元賬面或有負債的承諾等都已經按期履行完畢。公告稱,目前沈煤集團已經責成有關領導和專門人員具體負責落實向紅陽能源注入優質資産的承諾,沈煤集團將加快相應資産的整合,努力創造條件,力爭用兩年時間完成相關承諾。(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