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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7月12日訊 佛山照明晚間發佈公告,公司董事長鐘信才嚴格按照 7月6日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2〕10號-《關於對鐘信才採取責令公開説明措施的決定》中提出的責令整改要求進行説明。
施諾奇公司等五家公司與董事長家庭成員之間存在直接或間接投資關係,但由於董事長本人認識不足導致最終未及時向董事會説明,其對廣東監管局認定的事實不持異議,接受廣東監管局採取的責令公開説明的措施,並且不對該局的上述決定提出任何申訴。
佛山照明7月6日公告稱,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廣東證監局稱佛山照明2009年年報、2010年中報及年報、2011年中報及年報未披露與佛山施諾奇加州電氣有限公司、佛山市斯朗柏企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
施諾奇、斯朗柏等4家分別為佛山照明董事長鐘信才長子鐘永亮、次子鐘永暉控股和參股的公司。而施諾奇、斯朗柏兩家公司更是緊臨佛山照明總部。但在佛山照明最近三年的年報中,完全沒有提及施諾奇、斯朗柏等公司的名稱,均未披露這些公司的關聯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