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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中誠廣場
105人先分配2.382億,債權總額共計5.55億
十幾年來引發300多起訴訟,牽出黃松有等高官受賄案
有“中國最大爛尾樓”之稱的中誠廣場(2006年,中石化集團總公司出資約10億元收購A座,改名“中石化大廈”),其債權分配工作有了最新進展——昨天上午,中誠廣場債權分配大會在廣州中院第一法庭召開,共有百餘名債權人參加2.382億元債權的分配。
據介紹,按總體計劃,“中誠廣場”系列執行案的分配工作將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對房産進行安置、分配;第二階段對變賣款進行分配;第三階段對剩餘的房産進行評估、拍賣、以物抵債。而此次債權分配是在房屋分配工作基本完成後,進行的第二階段變賣款的分配。
具體來説,昨天主要是對第一順位債權中持有生傚法律文書,進入執行程序並且不存在爭議和無被扣留執行款的債權人進行的分配,共涉及105位債權人的117個債權,分配金額為2.382億余元。
法院提供的資料顯示,此次分配的債權金額構成包括: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返還變賣款、AB座已經分房面積差、AB座債權人已選房面積差選擇分房預留款、城建總涉訴樓層面積差預留款、債權人的抵押權人已選房面積差和廣州金貿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代為補交地價款,債權金額共計5.553億余元。
廣州中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法院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明確了本順位債權分配的原則和細則。其中,2011年12月28日,在中院網站上公佈了第一順位債權和執行款分配細則,並通過短信平臺和電話告知了所有能聯絡到的本次待分配債權人及被執行人;2012年1月8日,在中院網站上公佈了第一順位債權分配大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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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誠廣場位於廣州市天河北路與體育西路交界處,規劃建造51層,分A、B兩座,造價20億元,1992年動工。因爛尾時間長、牽涉面廣、牽涉資金多,“中誠廣場”被稱為“中國最大爛尾樓”。另外,由於其債權人眾多,而且牽扯到不少港澳籍小業主的利益,十幾年來引發的訴訟達300多起。
2008年,中誠廣場案的經辦人、時任廣東省高院執行局局長的楊賢才,因涉受賄“落馬”,牽出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後法院查明,楊賢才在中誠廣場案中受賄人民幣100萬元。
2010年,中誠廣場第三次債權人大會召開,擬定了8.5億元案款分配方案。按“先分房後分錢”的計劃,同年3月,B座債權人原地安置分配完畢。同年8月,法院以搖珠的方式,進行A座調整到B座債權人和原B座已分房債權人就面積差部分繼續分房。(據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