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 客服設為首頁 |
同洲電子今天披露了深圳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計劃,由於公司存在會計核算不規範,董事會、監事會運作不規範等一系列問題,被監管部門要求聘請保薦機構進行為期一年的再輔導。作為一家在2006年即已上市的“老”公司,同洲電子已是第二次被監管部門要求整改,大量不規範問題“仍然存在”成為監管部門痛下殺手的原因。
據公告,公司2011年8月16日起接受了深圳證監局的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會計核算存在不規範行為,導致公司財務報告存在錯報;另外公司部分重大事項存在決策程序倒置的情況,如先簽訂合作協議後召開董事會進行“補審”;再次,公司還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問題。
據公告,2007年7月,深圳證監局曾對公司進行了全面現場檢查,並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但2011年度的檢查發現,部分問題仍然存在。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責令整改決定書》要求:“公司應聘請並認真配合保薦機構進行持續督導,持續督導的期間為自2012年1月1日起一個完整會計年度。”
公司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決定給予董事長兼總經理袁明內部通報批評的處理,並罰款5000元;給予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兼董事會秘書孫莉莉內部通報批評的處理,並調整原分管工作;給予時任監事肖麗玉內部通報批評的處理,並調離原工作崗位;時任財務總監趙澤民已經辭去公司財務總監的職務。(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