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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 崔靜、顧瑞珍)記者31日從全國人大環資委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提交的有關報告中獲悉,針對社會廣為關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改問題,國務院法制辦已於2011年4月正式啟動法律修改工作,並組成了聯合工作組,正在抓緊修改草案的起草工作。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建議儘快修改土地管理法,提高徵地補償標準,改革徵地補償方式,縮小土地徵用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健全土地權利體系,完善耕地保護制度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制度等土地管理基本制度,強化法律責任,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
全國人大環資委認為,隨着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現行土地管理法中的一些規定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的形勢發展要求。從歷年代表關於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議案來看,徵地補償標準、補償方式、土地徵用範圍、徵地程序、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等方面的問題是代表議案中反映較為集中和強烈的,也是現行土地管理法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據了解,在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過程中,全國人大環資委與國務院法制辦、國土資源部等有關部門密切溝通,督促有關部門加快起草工作進程,注意吸收採納代表議案提出的意見建議。經與國務院法制辦溝通,代表議案中提出的許多建議都已在修改草案中得到採納和體現。環資委已建議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土地管理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31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環資委關於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全國人大環資委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督促國務院辦公廳儘早上報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環資委將繼續開展有關調研,認真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審議工作,爭取使修改後的土地管理法儘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