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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透露,環保部正接受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的委託,起草《環境保護法》修正案的初稿。該修正案初稿首次在全國性法律中列入“按日計罰”概念,即排污企業無法按期實現環境監管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處罰,上不封頂。
中投顧問環保行業研究員盤雨宏指出,該法若順利通過審議,將成為我國最嚴厲的環保法,最近幾年是環保事故爆發的高峰期,但是環境事故的賠償卻鮮有能夠對事故進行妥善的處理以及善後。由於發生污染事故的經濟成本較低,而環保投入的成本較高,因此,企業寧願鋌而走險,也不願意進行環保投入,在這樣一种經濟落差中,環保投入企業逐漸被排擠至市場邊緣,成為市場不正當競爭的犧牲者。
由於後續市場賠付缺乏有力的市場督導,因此,按日計罰就顯得舉足輕重,能夠倒逼違法企業儘早採取環境整治措施,企業整改率迅速提高就是按日計罰最明顯的效果。在新的環保法中,一些參考性的標準有望變身為國家強制性的法律法規,這將為日後環境細則的完善打下堅實的基礎,未來環境污染損害責任承擔主體、承擔方式、賠償責任範圍等細節也有望實現法定化。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由於環保問題涉及到各個行業,而環保部門通常屬於下一級責任主體,因此,以往會出現責任主體過多影響法律法規實施的情況。此次將其它部門分管的土壤、大氣、海洋、森林等環保領域歸納於這部“環保基本法”旗下在一定程度上極大地提升了環保部門在交叉領域的處理權限,有助於提升環保問題的解決效率。
據中投顧問發佈的《2011-2015年中國環保産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十二五”期間環保部將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相關部門,着力建立環境事故處置和損害賠償機制,設立環境污染事故損害專業鑒定評估機構,建立鑒定評估工作機制,明確責任認定原則以及賠償方式、社會化分擔模式。推動環境法律責任、環境損害賠償的立法進程,促進環境污染責任追究和賠償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