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報報道了一男子在微博上發帖稱“其女同事在10號線上被迷暈”而後又迅速刪帖一事。市公安局公交總隊昨天針對此事表態稱,此前網傳的多起類似事件,警方均已對當事人抽取血液,並提取了衣物上沾染的可疑粉末。化驗結果表明,“地鐵內有人噴撒粉末令周邊女士昏迷”一事純屬謠傳。
據警方介紹,7月11日上午9點左右,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其同事遭遇地鐵“迷藥”。當晚10點左右,公交總隊民警聯絡到了在地鐵內暈倒的24歲女乘客。
該當事人表示,當天她乘地鐵10號線到團結湖站時,感覺有些頭暈,就蹲在了地鐵車廂裏,被兩名女乘客扶到了座位上。隨後,她在地鐵國貿站下了車。出了地鐵後,她打電話叫來了自己的兩名女同事,在對方護送下至醫院進行了檢查,沒有什麼大礙後便回家休息。
警方進一步詢問該當事人,她表示,當時並沒發現有可疑人員在她身邊,也沒有聞到什麼特殊氣味。在微博上發帖的是她的一名同事。對方聽護送她的人説了此事後,在沒有向她了解情況的前提下,發出了這條地鐵裏有人下迷藥的帖子。
獲知此事後,公交總隊的民警於當晚找到發帖人,對其進行了教育。鋻於發帖人認錯態度較好,及時刪除錯誤帖子併發布更正信息,警方未對其進行處罰。
昨天,市公安局公交總隊表示,如造謠惑眾引發嚴重後果,警方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警方還表示,接到這類警情後,民警核實發現,這些事主的身體均沒有不良反應,精神狀況正常。經過進一步了解,這些事主均看到過此前網上的相關信息,因過度緊張而懷疑自己被人下“迷藥”。警方還當場抽取了這些事主的血液、其提供的衣物上沾染的可疑粉末。化驗結果也表明,這些事主的血液中和可疑粉末裏均不含有毒成分。
昨天,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清河法醫檢驗鑒定中心毒檢室工作人員也表示,這一作案方式並不具有科學依據。該工作人員稱,國家沒有對“迷藥”一詞有專門的定義,“迷藥”一詞來自於民間叫法,通常是指鎮靜催眠藥類和麻醉劑等物品。這類物品若要作用於人,固態的鎮靜催眠藥是通過水、飲料、飯菜等載體以口服的方式進入體內;液態的麻醉劑則通過倒在毛巾等載體上迅速捂住受害人口鼻,致使事主迅速吸入大量氣體從而産生作用。將粉末狀藥物撒向人體肌膚,根本不起作用。
警方表示,不要輕信謠傳,乘坐軌道交通遇可疑情況時,可撥打110或公交警方的熱線電話64011327、短信報警平臺13911991234報警,警方將及時公佈調查工作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