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台|網站地圖 |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7日 11: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王永強
訪貴州茅台酒廠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季克良
890萬元是個什麼概念?一瓶1992年産“精裝漢帝茅台酒”的拍賣成交價。
聽起來這多少有點像天方夜譚,但4月10日,由貴州省拍賣公司舉辦的“首屆陳年茅台酒專場拍賣會”上,890萬元天價已既成事實。
“茅台不做奢侈品。”季克良如此回應茅台近期被頻繁刷新的拍賣“天價”。從1964年進入茅台酒廠,72歲的季克良現在是貴州茅台酒廠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而47年來,他從年輕的車間技術工人成為茅台人口中的“老爺子”。
“茅台酒需要照顧到五方面人的利益。”在季克良眼中,茅台酒應該成為高品質與大眾化混合體的代表品牌。
漲價與限價並舉:皆大歡喜?
《中國經營報》:2010年,茅台因多次頻繁提價而被稱為“飛天茅台”,其間,業界甚至傳出茅台因漲價而被國家發改委約談的消息。事實情況是如何,你如何看待目前茅台價格的飛漲走勢?
季克良:2010年年底,市場上的茅台價格漲得比較多,漲價以後,我們收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反映。其中有一部分來自於消費者,他們認為茅台經銷商的毛利率太高;另一方面則來自政府部門。
根據這些情況,公司認真進行了分析和研究,最終認為,茅台酒的價格還是應該調整。一個企業應該考慮方方面面的利益,既有國家利益,也有企業利益;既有投資者利益,也有經銷商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最終我們決定從2011年1月1日開始將茅台酒價格提價20%。雖然這個幅度比較大,但茅台提價的同時卻處理好了政府和各方面的關係。
首先,因為漲價,企業的利潤增加了;企業的利潤增加,給國家的稅收就增加了。
另一方面,投資者的利益增加了。投資者利益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公司分紅。企業利潤增加了,投資者收益相應會提高;二是資本市場的收益提高,提價第二天,茅台每股就出現了上漲。
第三個方面是,消費者的利益也得到了保證,消費者在茅台專賣店買酒的價格比以前還要低。因為以前,提價之後,茅台的經銷商可能會層層加價。但茅台這次提價的同時,也進行了限價、限量購買,經銷商不能以任何理由超過茅台公司規定的最高限價銷售,消費者買酒反而得到了實惠。
《中國經營報》:相對而言,茅台經銷商的利益反而受損?這是否利於渠道穩定和管理?
季克良:這一次提價,國家、企業、投資者、消費者四方面都得到了實惠,只有經銷商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對於消費類企業來講,消費者對企業的發展壯大尤其有決定性影響。一件商品,如果沒有消費者來買,生存都成問題,何談發展?所以我認為2010年的這次調價與限價,是多方面受益的。
從長遠來看,由於價格適當,消費群體增加,經銷商的銷量也會增加,利潤也會提升。當然,一件新事物出來以後,會有一些問題,現在市場上有的茅台酒售價仍然高於959元/瓶,有的一瓶賣到1000多元,有的賣到1100元,甚至是1500元。
導致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我們的經銷商和專賣店也做批發酒業務,將酒批發給零售商,有的經過一道批發,有的經過兩道批發,所以把價格加了上去,這是企業發展和前進當中遇到的問題,我們正在努力找辦法,解決這些問題。
假酒、軍酒辯白:外界誤讀?
《中國經營報》:茅台有“國酒”之譽,同時也有説法稱,每年茅台供給政府和軍隊的比例佔總銷量的60%,進而導致市場上假酒多、價格高企。你怎麼看這件事?
季克良:你説佔60%,我想問一下你這個數字從哪來的。
《中國經營報》:其他媒體上有類似報道,所以想和你核實一下。
季克良: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哪有60%,6%都不可能,我是非常負責任地説這話。
對於政府用酒、軍酒,我們過去叫“外交酒”、“友誼酒”,有類似的説法。我們中華民族是禮儀之邦,我記得解放初有一首歌,叫《我的祖國》,歌裏面還有兩句詞,朋友來了有好酒,豺狼來了有獵槍。
茅台酒是一個民族品牌,價格雖然偏高了一點,但基本上還是與酒的品質相稱的。隨着現代化建設進程的推進,國家對外開放程度不斷提高。國家的對外交往也越來越多,中華民族用中國最好的酒招待貴客是應該的。
另外,文化界、商業界、企業界,方方面面的宴飲,都少不了茅台酒。我記得上世紀60年代,日本的乒乓球運動員來訪,總理親自送茅台酒給一位乒乓球運動員,所以我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事,不過,這方面實際上量很小。總理最後送給日本乒乓球運動員的兩瓶茅台酒,不是送“酒”,那時天天講乒乓外交、茅台外交,我認為這不影響消費,不影響份額。
《中國經營報》:但不可否認,從與茅台的銷量和産量上看,的確有假酒和倣酒存在,那麼你如何控制市場上的假酒和倣酒?
季克良:現在的假酒確實有,但是絕對不像市場上講的假酒有這麼多。
過去,執法部門在清理市場時,往往是到零售部門去抽查,比如,檢查了20家,如果有10家是假酒的話,結論是賣假酒的就有50%。
但實際上,零售商的進貨量比較小,與大的經銷商和專賣店的大量出貨不一樣,所以這樣的數字明顯不對。對此,我和執法部門進行了溝通,他們也感到這個數字用得不恰當,後來就很少用這類數字了。
1992年、1993年,我當廠長時曾經統計過一次,把所有收集到的全國有關部門檢查出的假酒數量加起來,然後和茅台的銷售總量進行對比,發現假酒的量大概是2%左右。
這幾年,政府加大了打擊假酒、倣酒的力度,國務院還專門拿出半年時間對倣冒、制假進行了專項整治,成立了整理整頓市場秩序辦公室。這個打擊很有成效,在這種情況之下,公司最近做了一個統計,過去五年,我們一共查出假茅台酒350噸左右,而同期銷售的茅台酒有45000噸以上,也就是説,假酒佔總銷量比例不到1%。
當然,考慮到有的假酒確實沒有被查到,所以,如果在這個基礎上再擴大兩倍,就是3%,我認為在市場上流通的假酒絕不會超過5%。
茅台酒廠在全國有上百人的專門打假隊,兼之國務院專項治理,消費者可以放心到茅台酒專賣店,或者是國酒茅台專賣店、經銷商、特約經銷商、大的商場去買酒,這是其一;其二,消費者一定要主張自己的權利,一旦發現買了假茅台酒,就要舉報和投訴;其三,喝了真茅台酒以後,最好把茅台酒的包裝毀掉,不給制假的人以可乘之機。
品牌産能擴張:工薪定位?
《中國經營報》:一年前,茅台集團“三步走”遠景規劃將年産能擴張到4萬噸定在2020年,什麼原因促使這一目標提前了5年?
季克良:茅台位於一個非常偏僻的小鎮上,地勢偏遠、交通不便,但也正是這一方水土才能出産佳釀。茅台酒廠曾經嘗試過異地建廠,連蓋廠房的磚都是標好編號,然後原樣重建,酒曲、酒罐、工人甚至窖泥都從茅台運去,但是茅台上空的微生物群是無法複製帶去的,因此異地無法生産出地道的“茅台”。
實際上,茅台釀造工藝獨特,有很多環節急不得。茅台酒的生産要與赤水河水情變化相符合,要嚴格按照一年一個生産周期的季節性變化,端午踩曲、重陽下沙投料。歷經八次攤晾、加曲堆積發酵和入池發酵,再經過九次蒸煮、七次取酒,過程複雜。
同時,茅台酒的生産周期至少需要五年,即同一批原料生産需要一年、烤出新酒放三年才能進行勾兌,勾兌後再保存一年,以保證不同年份出産的酒有相對統一的口味。
一般而言,兩斤糧食就能出産一斤白酒,個把月、最長一兩年就可以完成整個生産過程。而一斤茅台酒則需要五斤糧食來生産,且生産周期長達五年,生産工藝複雜,儲存時間長,所以增産也會比較緩慢。
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定下了“三步走”、“三跨越”,“十一五”年産能2萬噸,“十二五”提高到年産3萬噸,“十三五”再到年産4萬噸。現在呢,調整了一下,“十二五”就要達到年産能4萬噸,“十三五”年産能達到5萬噸。
年産能規劃提前五年實現,有兩個原因:一是我們勞動生産率提高了,2010年,我們的白酒産量是5萬噸,其中茅台酒佔了一半,超過了原來“十一五”的規劃目標;第二個原因,是貴州省政府根據省情,提出了要“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作為一個國有企業,我們應該承擔更多責任,所以我們對茅台的“十二五”規劃做了調整,我相信這個規劃能夠實現。
《中國經營報》:茅台為何不設立更多子品牌,而讓旗下啤酒、葡萄酒共用白酒商標?這是否也會影響茅台白酒“奢侈品”的品牌塑造?
季克良:茅台確實有茅台啤酒、茅台葡萄酒,當然從開始到現在,內部都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這樣做不好,會削弱茅台的品牌;有的認為這樣好,有利於壯大茅台品牌。我們現在也不下結論,但一定會想辦法把這些品牌都做好。對於茅台這個老品牌,我們要儘量做加法,而不是減法。
當初,將茅台品牌用於白酒之外,我們想得比較簡單,茅台名氣比較大,是馳名商標,那麼用這個品牌會一下子讓大家了解到,容易搞好,但到目前為止,茅台啤酒還在虧損,因此要採取措施,儘快搞好。
我個人不主張把茅台酒定位為奢侈品,茅台酒才1000元一瓶,國外葡萄酒動輒幾千元、幾萬元一瓶。對於奢侈品的條件、標準,我沒有很好地研究,但如果只是和價格挂鉤,普通茅台酒目前還算不上奢侈品。最多50年以上的陳年茅台酒還沾邊。所以我沒有説過茅台酒是奢侈品、也沒有想過把茅台向奢侈品培養,我一直主張要讓老百姓喝得起茅台酒。
有人講茅台是買酒的不喝、喝酒的不買,這是20年以前的“老調子”,我現在看到有的農民工父親60歲了,姑娘回家,他會買一瓶茅台酒,嘗一嘗是什麼味道;有的工薪家庭,兒子考取了大學,他買一瓶請老師;浙江溫州人結婚都是用茅台酒,所以我主張,一定要讓工薪階層能夠買得起茅台酒,不要把茅台酒價格提得很高,這是我一貫的主張。
中國經營報微博:http://weibo.com/chinabusiness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