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游客購物導游最高抽成50%”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0日 02: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浙江一旅游公司導游《佣金分配表》遭曝光;當地旅游主管部門開始着手調查

  據新華社電 4月7日,一張蓋有浙江新世界國際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導游《佣金分配表》在網絡上被曝光,引導游客購物導游最高抽成可達50%。長久以來為人所詬病的旅游業“潛規則”再次引發關注。

  “紫砂珍珠等商品佣金50%”

  該《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聲稱,他是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撿到這疊資料的,連同《佣金分配表》一起的,還有一張《杭州2日游+宋城導游計劃單》。

  記者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幾個旅游購物點商品的導游佣金提成都被明碼標價:蠶絲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葉,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違反政策按300%處罰”

  《佣金分配表》上還寫明導游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給購物地陪、司機、全陪。據了解,除了司機,旅行團一般由兩個導游服務。地陪是當地接團導游,負責領路、講解、訂餐、訂房等,全陪就是跟着外地客人乘飛機或大巴等遠途而來的全程陪同導游。

  此外還用加黑斜體字寫道:“(陪同)請務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違反政策,按300%的比率處罰,多次出現,開除公司處理。”

  旅游公司:不存在分配表

  記者就此來到浙江新世界國際旅游有限公司進行核實。該公司副總經理王莉説:“新世界國旅在企業管理、導游管理方面非常規範,不存在這樣的分配表。目前公司負責人也沒有看到《佣金分配表》原件。因此我們初步判斷這張表格不是從我們這裡流傳出去的。”王莉同時也承認,《佣金分配表》的確反映了旅游業長久以來的亂象和痼疾。

  目前,浙江省旅游局、杭州市旅委等主管部門高度關注此事件,並開始着手調查。

  “旅行社也可分羹10%”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導游抽佣金已是業內不成文規定。除了導游以外,旅行社也會分到營業額的10%作為提成,在年終統一結算。

  他舉例説,以杭州—烏鎮—上海兩日游為例,旅游購物的“規定動作”少不了杭州的絲綢和烏鎮的菊花茶。“如果一件絲綢套裝的價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規定,旅行社可以從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導游平分。”

  ■ 業內説法

  “旅行社毛利率低導游收入全靠佣金”

  在杭州經營旅行社十多年的徐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國內旅行社的毛利率不到7%,凈利率更只有0.6%。國內一般中小型旅行社的導游帶廉價團,沒有薪水和補貼,收入全靠佣金,還得自己繳納五險一金。

  更有甚者,旅行社會在導游帶團前嚮導游收取“人頭費”,以此規避風險,反而讓導游“自負盈虧”。

  杭州市旅委質量監督所葛永明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爭取客源,旅行社還爭相推出低價團吸引游客,“零負團費”就是這種行業內惡性競爭的“産物”。而即便這種“零負團費”,也是各旅行社需要盡力爭取的。

  據悉,國家已經出臺條例明確規定禁止“零負團費”。一些網民及業內人士指出,這些條例雖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並沒有從根本上斷絕佣金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