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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8日 08: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最低佣金水平一經報備,新設營業部開業後須嚴格執行
證券時報記者 桂衍民
證券時報記者從多家證券公司獲悉,中國證監會日前向各證券公司下發了一份《關於新設證券營業部強化客戶服務能力和科學制定證券交易佣金政策有關問題的復函》,明確表示要強化對各家證券公司新設營業部客戶服務能力和科學制定佣金的監管。
《復函》指出,證券公司提交設立營業部申請材料時,應當在“申請報告”中重點説明新設營業部的證券交易佣金政策及其具體標準和制定依據,並具體説明其中拓展客戶的最低佣金水平以及擬開展業務時如何落實“同類客戶同等收費”、“同等服務同等收費”等行業自律的規範要求。
《復函》還特意對最低佣金水平做了解釋,指出是新設營業部在開業後所拓展的所有客戶中最低的佣金收取標準。最低佣金水平一經報備,新設營業部開業後必須嚴格執行,在營業部達到既定盈利水平並按規定履行佣金政策變動報備程序前,不得更改。
《復函》還對新設營業部在佣金收取上加了四道“緊箍咒”:不以低於報備的最低佣金水平招攬客戶;不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不在客戶不知情下隨意調高證券交易佣金收取標準;不向客戶承諾證券買賣收益或者賠償損失。
《復函》指出,新設營業部開業後,證券公司應加強合規核查,如出現以低於報備的最低佣金水平招攬客戶等情形,必須整改,必須及時報告監管部門,並主動申請暫停新開戶3個月。如發現違規情況,監管部門將嚴肅查處,採取責令暫停新開戶等監管措施,並在證券公司分類評價中予以扣分。證券公司自查自糾、主動報告的,在證券公司分類評價中不予扣分。
對於上述規定,業內認為對目前的佣金戰遏制更有威力。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目前不少營業部的佣金戰並未得以根本轉變。今年1月份,廣東證券期貨業協會就曾公開通報過5家低傭攬客的證券營業部,這些營業部給客戶開出的佣金費率均在萬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