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雷鋒精神 建設文明社會——公益路上,我們“雷”厲“鋒”行
如今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代言人,他們縮短了産品和消費者間的距離,激活了人們的消費熱情,進而活躍了市場。中國的慈善事業也正期待出現一個優秀的代言人,使中國慈善事業創造出有中國特色、中國印記的慈善品牌。
儘管社會弱勢群體的悲苦生活在許多地區都存在,不少人也為此奔走呼籲,但許多地區的極端貧困現象並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如果能有一個公眾熟悉又歡迎的慈善事業代言人振臂一呼,將幫助中國的慈善事業由偷偷摸摸、小打小鬧、含羞帶愧,變成堂堂正正、高腔高調、陽光透亮的事業。筆者認為,現在常被冠以"慈善大使"稱號的影視明星們,不足以代表中國的慈善事業,中國的慈善事業代言人應具備以下幾個特質。
首先,不以其捐款金額多少作為唯一評判標準,而主要看慈善代言人的慈善理念。中國人有句俗話,"救急難救窮,救窮先救心",這應當是慈善理念的精髓。有人在危急之中得到你的善款,或許因此得救;有些有臨時之急的人本身具有生存再發展的能力,關鍵時扶其一把,或可從此改變其一生。然而,最困難的並不是這些人,而是那些真正的窮人,那些無力謀生、無技謀業之人,僅僅靠慈善去養活他們,是任何一級政府和社會都不可能長期承受的負擔。這不應該是慈善事業的本職作用。慈善事業是在捐款的同時,救贖一個心靈,提升一個靈魂,將他們推向自食其力的路上,因此慈善事業代言人的關鍵不在於捐款多少,而在於心。
其次,慈善事業代言人一定是個講平等的人。他不能把自己當上帝,更不能有意無意把自己當成救世主。只有如此,受助者的心態才能更好地回歸平和,改變其命運。慈善家和受助群體之間存在收入或社會地位上的落差,這或許是客觀存在的,但慈善家絕不能在施善過程中刻意加深這種地位的落差,而應在"仇富"和"怕窮"之間搭建溝通的平臺,推動社會安定。慈善事業的代言人應是社會大眾的階級兄弟,許多富人都是貧苦起家的,曾經的中國首善陳光標、內蒙古女首善李琳的發展都有共同特點:吃過苦,受過罪,熟悉貧窮的心態。他們是"怕窮"之人,卻從不"仇富",他們本來和窮人同屬階級兄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當起慈善事業代言人的重任。
中國社會必須為慈善事業、慈善人士創造一個寬容的環境。西方許多國家在輿論和法制方面,都給慈善事業留有很大生存發展空間。而有些中國人總像考古學家一樣,拿着放大鏡仔細端詳着慈善人士,期望找到瑕疵。這樣的態度顯然不利於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不久前,筆者再次遇見陳光標,他表示自己雖然在意社會對他的評價,但絕對不會停止已經開創的慈善事業。
此外,政府在調理社會結構、創造經濟奇蹟時,對慈善人士的尊重是至關重要的。有的地方官員,有意無意把慈善人士當成另類,藉口這是私人的民間行為,因此不能給予必要的支持,使民間慈善事業孤軍作戰,常常遭遇尷尬。一些人甚至指責做慈善就是給公司拉業務,進而懷疑慈善的純潔性。其實,在市場經濟中,任何活動都會沾染上"利益"這個浮塵。榮毅仁家族做慈善,使他的形象和威信更加崇高,市場更加認可他的産品;比爾?蓋茨行善,肯定有利於微軟公司的形象和利潤,這實在沒有什麼可指責的。一個成熟的社會,應當能"哄着"富人爭先恐後地做慈善,而不是戰戰兢兢地做善事。若非如此,這個社會需要大的自我修身養性調理了。▲(作者是瑞士蘇黎世州銀行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