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處罰指向風格漂移、無證大V帶貨,基金互聯網營銷五大紅線已明確

來源:界面新聞 | 2026年08月11日 10:04
界面新聞 | 2026年08月11日 10:04
原標題:監管處罰指向風格漂移、無證大V帶貨,基金互聯網營銷五大紅線已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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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面新聞記者 | 杜萌

  近日,證監會下發的最新一期《機構監管情況通報》(下稱《通報》)中,又有基金公司因觸碰“風格漂移”與“大V帶貨”兩條紅線收到罰單。

  界面新聞記者獲悉,本次被通報的C公司因投資運作、宣傳推介兩項不合規問題被責令改正,同時暫停公募新産品註冊3個月,監管一併對公司總經理、分管網絡營銷副總經理、網絡金融部負責人、涉事基金經理等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

  在投資運作不規範方面,C公司的個別主題基金“風格漂移”、主題風格庫管理不規範,部分基金産品投資行為不審慎、投資集中度過高,違反《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第三十一條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第二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

  在宣傳推介不合規方面,C公司與MCN機構等合作開展基金銷售活動,並聘用無基金從業資格的互聯網“大 V”從事基金銷售業務活動,違反《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人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今年1月份,證監會發佈公募基金業績比較基準、主題投資風格管理等監管指引及自律規則,從健全管理人內部管理、強化託管人外部監督、完善長周期績效考核機制等方面,引導公募基金提升投資穩定性,踐行長期、理性、價值投資理念。

  證監會表示,從行業整體情況看,多數行業機構能夠堅守契約精神和合規底線,按照基金合同和法規要求開展投資運作,且較以往更加理性審慎;但仍有個別機構規模情結較重,投資端“蹭熱點”甚至“風格漂移”、銷售端借助無資質網絡“大V”引流。

  對此,證監會就基金投資管理的“投前—投中”鏈條的合規問題進行了明確要求。

  在投前審慎界定投資方向上,對於行業主題基金,基金管理人應當結合基金産品定位、市場普遍認知與行業通用標準等,精準、細化界定基金合同、招募説明書等法律文本中的投資方向,審慎確定風格庫入庫標準,不得使用籠統、含糊的表述方式。存量基金産品相關法律文本中主題界定不清晰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確保在不對原有主題界定做實質變更的前提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修改。

  在投中加強投資風格管理方面,基金管理人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進行投資,堅決杜絕“風格漂移”等違規行為。投資運作過程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持續跟蹤、評估基金投資風格穩定性,避免基金産品集中投向投資方向中的單一細分行業及領域;密切關注基金投資與業績比較基準的偏離情況,通過相關風控指標和閾值等開展持續監測與控制;對投資偏離度和集中度過高的情形及時調整,確保基金投資合規運作。

  在互聯網“大V”營銷方面,此次《通報》再次明確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不得與無資質“大V”合作。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不得與不具備資質的互聯網“大 V”、主播、財經博主、MCN機構等合作開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銷售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一是具體基金産品宣傳推介;二是基金購買鏈結、二維碼、開戶鏈結導流;三是基金組合推薦、調倉建議、跟投服務;四是以銷售轉化為目的的直播、短視頻、社群活動;五是圍繞特定基金經理、投資賽道、投資方向開展變相引流。

  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確需開展公益投教、知識普及合作的,應嚴格限定合作邊界,合作內容應經本公司合規部門審核並完整留痕,不得變相開展上述活動。

  在從業人員管理方面,監管進一步強化要求:一是不得聘用無基金從業資格的互聯網“大V”、主播、財經博主等人員開展基金銷售業務活動;二是持續加強從業人員管理,相關從業人員應當按規定以所在機構名義從事基金銷售業務活動,不得以個人名義直接或間接在各類網絡渠道從事基金及基金組合的宣傳推介;三是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在其他機構擔任經營性職務。

  “此前監管部門通報對德邦基金處罰的當天,我們合規部門就召開專門會議,並對合作框架中的大V進行了摸排,哪些是具備從業資格的,哪些是不具備資質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區分對待。”某公募市場部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摸排結果顯示,幾乎所有的大V都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證。

  “這主要是因為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存在一定的制度門檻。中基協的規定顯示,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可以通過考試,或者境內外從業資格認定、學歷認定以及從業經歷認定等認定方式,由所聘用機構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也就是説,我們即使通過了考試或其他資格認定方式,如果沒有獲得機構的聘用,也無法取得相應的資格。”一位財經大V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

  今年4月份,央行等 八部門 聯合發佈了《 金融産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 》,旨在全面規範互聯網金融營銷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該辦法將於今年9月30日正式實施。“目前公司和已簽約大V的合作處於全面暫停的階段,一切等待具體的細則出台。”某頭部公募互聯網營銷部門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

編輯:司曉穎 責任編輯: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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