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張漫游 北京報道
從短視頻平台中高頻推送的“0門檻、日入過千”理財廣告,到社交群裏陌生人不斷拉人加入的“內幕牛股”薦股群;從聲稱“國家扶持項目、保本保息”的陌生短信鏈結,到在應用商店外被誘導下載的所謂“數字藏品”“雲挖礦”……這些讓人防不勝防的套路,正是國家即將全面圍剿的目標。
日前,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部際聯席會議宣佈,在兩年專項行動基礎上,自2026年起開展為期3年的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總體戰,鞏固擴大專項行動成果,實現防非打非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且會議將“嚴防嚴處利用App開展非法金融活動”置於突出位置,並強調要“提升監測預警精準性”。
這一戰略部署的背後,是非法金融活動在技術加持下不斷變異、監管難度陡增的嚴峻現實。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未來的防非打非工作,將無可避免地與金融科技深度綁定,既要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圍堵風險,又要精準打擊技術本身所滋生的新型金融犯罪形態。這對金融機構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非法金融App成頑疾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2025年11月,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部際聯席會議曾召開“嚴厲打擊利用App開展非法金融活動專題會議”。
為何防範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中會頻繁強調“嚴防嚴處利用App開展非法金融活動”?北京雷石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迪告訴記者,App具有天然隱蔽性,用戶很容易通過網絡廣告之類的渠道下載,且App可收集用戶敏感信息用於精準詐騙,而受害者在維權時常面臨民事上缺少被告信息無法立案,刑事上因投資損失的表象而致警察不予立案的困境。
易觀千帆金融行業諮詢專家陳毛川進一步揭示了上述困境中技術層面的挑戰:當前涉非App大量採用去中心化部署、境外域名解析、動態鏈結下發等技術手段,繞過應用商店審核機制,部分平臺甚至僅通過私信鏈結、社群邀請傳播,不在公開渠道留存痕跡,給主動排查帶來極大挑戰。同時,AI生成內容被用於批量製造虛假投資成績、偽造監管授權,進一步降低了受害者的辨別能力。
從更深層次看,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認為,歷經兩輪專項整治,非法金融App亂象仍屢打不絕,深層癥結集中在法律制度適配不足、跨部門監管協同不暢兩大維度。“在制度層面,現有法律法規對移動互聯網新型非法金融業態界定模糊,不法分子以數字理財、積分返利、雲算力投資等新概念包裝違規業務,模糊合法與非法邊界,造成行政定性難、司法取證難、案件定罪難,且現有處罰標準偏低,違法成本遠低於非法收益,震懾效果不足。在監管層面,非法金融App治理覆蓋金融監管、網信、工信、公安、市場監管多部門,各部門監管標準不統一、數據不互通、線索不共享,職能銜接存在縫隙,易形成監管真空。同時,非法金融App呈現跨地域運營、服務器異地部署、資金鏈條碎片化特徵,跨區域協同執法難度大,整治多集中於終端清理,難以實現全鏈條溯源打擊,導致問題反復滋生。”
面對這些盤根錯節的挑戰,吳迪將當前防範打擊非法金融App的核心難點概括為三個維度的倒挂與滯後。首先是違法成本與監管追查成本倒挂。非法App多采用境外服務器、快速更換主體、域名、服務器等技術手段隱匿蹤跡,監管面臨取證難,導致行政查處與刑事立案門檻高,法律懲處難以覆蓋。其次是協同監管機制存在響應縫隙。儘管部際聯席會議已建立頂層協調框架,但應用商店審核(工信、網信)、廣告推廣(市場監管)、支付通道(央行)、刑事打擊(公安)等環節仍分屬不同部門,跨部門的數據共享、線索移交與聯合行動在時效性與系統性上仍有提升空間,難以在非法活動早期實現“打早打小”。最後是法律定性滯後於業務形態變異。非法金融活動常偽裝成科技服務、數字藏品等新業態,規避傳統金融監管範疇,現有法律在行為定性和取證標準上有時存在模糊地帶,影響了打擊的即時性與精準性。
從源頭管控到全鏈路穿透
在曾剛看來,當前防範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進入常態化制度化3年總體戰新階段,銀行業作為金融風險防控的核心關口,必須主動擔當、多措並舉築牢金融安全屏障。
吳迪告訴記者,金融機構在多個環節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定責任。首先是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依據《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等,金融機構須嚴格執行客戶身份實名制,採取充分措施核實和記錄客戶身份,不得為匿名或假名客戶提供服務,並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盡職調查。
其次是可疑交易監測與報告義務。吳迪認為,金融機構必須建立並有效運行可疑交易監測體系,對資金交易進行持續監測。一旦發現交易或行為模式涉及非法集資、詐騙等可疑情形,必須依法及時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最後是資金賬戶的管控義務。“對於依法被認定為涉恐、涉洗錢的資産,或接到公安、司法等機關指令,金融機構有義務立即對相關賬戶採取止付、凍結等管控措施。同時,法律明確禁止為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提供賬戶服務和資金結算。”吳迪表示,金融機構還負有完整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建立健全內部合規風控制度等法定義務。
“隨着非法金融犯罪不斷迭代升級,涉非 App借助第三方支付、虛擬貨幣、數字錢包等渠道隱蔽轉移非法資金,風險隱蔽性、穿透性、迷惑性顯著增強,對金融機構風控體系提出更高要求。”曾剛説。
面對這些挑戰,一套全新的系統性能力建設方案迫在眉睫。曾剛建議,金融機構須加快風控體系迭代升級,摒棄傳統單一交易監測模式,搭建全鏈路、穿透式智慧風控模型,重點針對小額拆分流轉、跨平臺劃轉、虛擬貨幣兌換、數字錢包中轉等新型異常交易特徵開展精準監測預警。嚴格落實客戶分級分類管理與穿透式盡調,深度核查賬戶交易場景、資金流向及合作平台資質,清理整治休眠賬戶、傀儡賬戶,嚴防賬戶被黑産挪用。強化跨機構協同共治,打通與支付機構、同業機構及監管部門的數據壁壘,建立新型涉非風險線索共享、聯合研判、聯動處置機制,斬斷隱蔽化資金轉移鏈路。持續完善內部合規管控體系,常態化開展新型金融風險培訓與內控排查,全方位夯實新型非法金融風險防控能力。
陳毛川也指出,金融機構可以從三方面系統性建設自身能力。一是構建全渠道資金流向穿透能力。與第三方支付、清算機構建立可疑交易信息共享、聯合研判、協同處置機制,共同封堵涉非資金通道。二是建立虛擬資産風險識別專項機制。針對客戶頻繁向虛擬貨幣交易所關聯賬戶轉賬、通過OTC通道頻繁換匯等行為,建立專門的行為特徵庫和攔截規則,同時在客戶盡職調查中嵌入對虛擬資産關聯風險的評估維度。三是強化科技防禦與數據治理能力。加大對無監督機器學習、圖神經網絡等技術在反洗錢、反欺詐場景的應用投入,實現對新型資金流轉模式的自適應識別。同時建立內部合規知識更新機制,確保一線合規人員對最新監管要求、典型案例的及時掌握。
“對於銀行來説,須將防非打非工作深度融入日常經營與內控考核體系,將責任壓實到每一個環節。具體而言,要全面落實賬戶實名制管理與開戶穿透式盡調,對異地開戶、批量開戶、空殼企業開戶等高風險場景實施從嚴管控。”曾剛建議,銀行應依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金融科技手段,持續升級智慧風控體系,精準識別資金分散劃轉、夜間高頻交易、多層分流藏匿等典型的涉非交易特徵,並構建起“智慧預警、人工復核、快速處置”的閉環管理機制,將風險化解在萌芽階段。
陳毛川補充道,銀行需要深化反洗錢協同。即打破信息孤島,在現有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基礎上,與公安、金融監管、網信、通信等部門建立線索實時推送、案件快速協查、風險聯合研判的緊密協作機制,將被動的事後追查模式轉變為主動的事前攔截與事中阻斷。同時,銀行消費者保護要更加主動化。即將防非打非教育嵌入日常業務場景,在手機銀行App、營業網點、客服熱線等所有觸客渠道,對倣冒銀行、虛假理財、套路貸等常見非法金融活動套路進行持續性、反復性的提示。尤其要聚焦老年客群、農村客群、低金融素養群體,開展靶向宣傳,切實提升其識騙防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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