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網紅兒童”牟利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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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教育報  |  2024-10-08 09:24:24
中國教育報 | 2024-10-08 09:24:24
原標題:借“網紅兒童”牟利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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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近來,在網絡平臺上不少以兒童為主角的視頻收穫了大量粉絲,視頻裏的兒童成了大家眼中的“網紅”。隨著粉絲的增加,商業合作也“上了門”。

  各類平臺上有關“網紅兒童”的短視頻滿天飛,真可謂將“出名要趁早”演繹得淋漓盡致。有一部分家長是為了記錄分享美好瞬間,並且兼顧孩子隱私保護與個人意願,這無可指摘。然而,也有一些家長則是為了開展帶貨、接廣告等商業活動,賺取豐厚的經濟利益。相較于傳統意義上的“啃老”,大家往往稱這種行為為“啃小”。

  靠著“網紅兒童”的流量,父母和平臺都賺到了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出鏡的孩子似乎也享受到了“小明星”的光環。可殊不知,這一切很可能以犧牲孩子的正常成長為代價,容易對他們的認知、三觀造成負面影響。而這種風氣的盛行蔓延,對接觸此類視頻的未成年人受眾,也有著不良的誘導效應。

  屏幕裏的“網紅兒童”看似古靈精怪、活潑開朗,可很多時候都是按照既定腳本扮演並不屬於自己身份的角色,稱之為父母、MCN機構等的“提線木偶”也不為過。孩子正處於認知構建的階段,很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讓他們早早困于短視頻世界和一方小小的屏幕之中,無異於構建了一個“楚門的世界”,孩子很容易在任人圍觀中失去了自我。

  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一定要算好長遠賬。眼前一時的流量和短期的經濟收益或許讓人心動,可孩子的身心健康卻關乎他們的一生。透支孩子的未來以滿足成年人的牟利衝動,這種行為不可取。而且關於禁止利用“網紅兒童”牟利還有明文規定。《關於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就明確指出,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家長一定要扭轉認知,在互聯網時代孩子“出名太早”不一定是好事,反而可能恰恰是毀掉一個孩子的開端。各類短視頻平臺、MCN機構則要及時停止做“網紅兒童”的流量生意。各網絡平臺要及時對炒作、包裝、培養“網紅兒童”的行為叫停,在流量面前要保持應有的定力,做到兒童保護優先,在各個環節斬斷“網紅兒童”不良産業的鏈條。

  當然,一些父母、MCN機構、短視頻平臺都是“網紅兒童”生意的利益攸關方,短時間讓他們自行放棄豐厚的收益與回報有難度。這就要求網信、教育、文旅等部門及時出手,通過嚴謹的宣講、嚴密的排查、嚴格的監管、嚴厲的處罰,讓禁止借“網紅兒童”牟利的紅線更加清晰,提升相關行為的違法成本。讓利益攸關方知道,侵犯兒童權益、有害孩子健康成長的“網紅兒童”生意不是想做就能做的。

編輯:張惠東 責任編輯: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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