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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孫競)11月4日,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提高國家助學貸款額度,調整國家助學貸款利率。
自2024年秋季學期起,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6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20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5000元。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於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
國家助學貸款額度調整後,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以及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相應調整為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5000元。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由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60個基點,調整為同期同檔次LPR減70個基點。對此前已簽訂的參考LPR的浮動利率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承辦銀行可與貸款學生協商,將原合同利率調整為同期同檔次LPR減70個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