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大力宣傳推廣保護生態環境和推動綠色可持續發展的先進典型,表彰和獎勵在我國生態環境保護事業中事跡突出、具有時代感和代表性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環境獎評選與獎勵辦法》,本着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中華環境獎評選委員會評審、中華環境獎組織委員會審定,評選出 4 個中華環境獎獲獎單位(個人)和 18 個中華環境優秀獎獲獎單位(個人),現予公佈:
一、中華環境獎:
城鎮環境類:淳安縣人民政府
環境管理類:郝吉明(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研究院院長)
企業環保類: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生態保護類: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自然生態遙感部
二、中華環境優秀獎(排名不分先後):
城鎮環境類:
榮成市人民政府
江山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花都區梯面鎮人民政府
環境管理類:
北京新機場建設指揮部
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稽查處
湖北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省生態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審計署駐瀋陽特派員辦事處資源環保審計處
企業環保類:
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能黃驊港務有限責任公司
生態保護類:
吳惠生(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東山鎮三山村原黨支部書記)
黃河水利委員會西峰水土保持科學試驗站
馬獻民(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六師紅旗農場一分場十四隊<現三連>原隊長)
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植保植檢處
環保宣教類:
孫秀艷(人民日報高級記者)
尹峰(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科普負責人)
馮寶瑩(廣州市海珠區濕地保護管理辦公室海珠濕地自然學校副校長)
韓振(新華社重慶分社副總編)
王采芹(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總編室綜合頻道製片人)
正在閱讀:中華環境獎組織委員會關於第十一屆中華環境獎獲獎單位(個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