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從6個方面進一步改善科技獎勵評審工作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28日 15:06)
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記者張宗堂、李亞傑)修改獎勵細則、改進評價指標體系、加強評委隊伍建設……2004年,國家科技獎勵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發揮國家科技獎勵制度的政策導向作用,從6個方面進一步改善科技獎勵評審工作。
——修訂《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2003年底,國務院對《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進行了修訂,在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中增設了特等獎。根據條例精神,科技部完成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的修訂工作,並以此規範和指導進行2004年度的評審工作。
——改進評價指標體系。國家自然科學獎的評審逐漸淡化論文數量,更加注重項目所發表論文的質量和國際影響;國家技術發明獎的評審更加強調是否擁有國家發明專利或國際發明專利;國家科技進步獎的評審,更加強調項目在市場上的競爭力、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對國防國家安全的重要意義等相關指標。
——加強評委隊伍建設。根據項目的專業技術領域情況,在隨機、回避原則的基礎上,從管理部門、研究院所、大專院校和大型企業等不同領域、不同部門遴選評委,並注重吸收企業、經濟部門的專家和科研一線中青年專家參加國家科技獎的評審。在初評評委中,院士約佔30%,其中自然科學獎評委中院士比例達50%左右。
——完善評審程序和方式。進一步採取網絡評審和會議評審相結合的評審方式。評審中,先進行網絡評審,對全部項目進行評審、打分後,隨即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部分項目完成人到會答辯。同時,還選擇國家自然科學獎兩個學科評審組作為試點,請海外同行專家函審。
——加強國家科技獎勵的社會監督。通過擴大評審過程的公開透明度、延長國家科技獎勵的異議期和完善異議處理機制,加強社會對國家科技獎勵評審工作的監督,提高國家科技獎的客觀公正性。
——加強政策導向力度。從推薦開始,就注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推薦的質量,在評審中強調注重激勵重大自主創新成果,並適當調整了獎勵指標。同時,注重對自由選題中創新性突出的項目激勵,注重在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中重大項目的激勵,鼓勵對這些地區開展的創新研究及當地自主創新的熱情。(完)
責編:戴昕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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