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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明園不是遊樂場 防滲工程無合法性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30日 07:50)

  人民日報消息:

  人民日報對圓明園湖底鋪設防滲膜事件進行報道後,相關部門紛紛表示關注───

  國家文物局權威人士:

  防滲工程無合法性

  國家文物局權威人士29日就圓明園正在實施的“防滲工程”接受本報記者的採訪時,用一連串的反問,作為明確表態。

  他説,1981年《文物法》正式頒布,2002年修訂後的《文物法》再次頒布,《文物法》對圓明園這樣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保護措施有著特別具體的要求。但是法律的這些基本標準,現在到底落實得怎麼樣呢?連《文物法》的基本標準都沒有落實,圓明園的保護何從談起?在公然踐踏《文物法》基礎上實施的防滲工程,沒有合法性。

  他説,最好做個調查,問問有關政府部門,問問民眾,他們到底是希望圓明園建成一個遊樂場所還是遺址公園?圓明園到底是不是文物?應該如何定位?現在,無論是建設部門,還是園林部門,似乎誰也沒有把圓明園當作文物。

  北京文物局局長:

  有關單位應停止施工

  作為圓明園的文物直管部門,北京市文物局從圓明園防滲工程2003年開工以來,一直與有關方面進行交涉,要求其停止施工,並派出古建專業施工隊嘗試用傳統辦法做湖底的防滲透實驗。

  北京文物局局長梅寧華説:“作為一個遺址公園,保護其歷史環境和歷史面貌的原真性,是文物保護的基本要求。在目前尚沒有找到更好的辦法之前,我們已經要求有關單位今年不要再施工了。我們將組織專家進一步研究,經過論證,提出新的方案後,再看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北京園林局有關人士:

  如何解決補水費用應引起重視

  “我們也是通過媒體才得知此事的,”北京市園林局公園處張女士説,園林局與圓明園屬行業管理關係,但圓明園正在進行的防滲工程並未上報園林局公園處。她説,鋪設防滲膜對湖水自凈和富營養化肯定有影響,但圓明園管理處這樣做一是出於無奈,二是已經過北京水利科學研究所等幾家單位論證。

  據介紹,圓明園每年湖底滲水200多萬立方米,北京景觀用水從原來的每噸0.31元漲到1.31元後,公園每年補水增加的費用不小。況且北京嚴重缺水,哪有水人們就都想方設法留住。專家的建議和意見當然不能忽視,但如何解決諸如圓明園公園的補水費用和正常運營等,也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北京市環保局:

  調查正在進行中

  有專家提出,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圓明園湖底鋪設防滲膜應該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北京市環保局環評處工作人員29日上午已到圓明園了解情況,調查正在進行中,還未做出最終結論。

  全國政協委員梁從誡呼籲:

  應立即停工重新論證

  聽説圓明園目前在整理、修復園內的山形水系時,為了防止滲漏,將園內主要湖泊、池塘都用塑料膜做了襯底,29日才從外地出差回北京的全國政協委員梁從誡表示非常擔憂。

  梁從誡説:“本人雖不是水務專家,但懂得‘流水不腐’的道理。圓明園裏原有的池塘、湖泊雖不是流動的活水,但卻是由濕地自然演化而成的水體,和周邊的堤岸、植被歷來有著天然的交換關係。如果這種天然的交換關係一旦被切斷,它們就成了一汪死水。用不了多久,就會腐敗變質。北京的多處護城河因為做了水泥砌襯,就發生過這種情況。”

  為此,梁從誡強烈呼籲這項工程應立即停工,再請有關專家、學者作一次論證和評估。如果專家們認為可行,再重新開工不遲。否則匆匆上馬,一旦出現問題,損失難以估量。記者 劉瓊 賴仁瓊 劉毅 趙永新

責編:楊潔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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