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27日 09: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 [內容速覽]中科院出臺科研行為規範,矛頭直指各類科學不端行為,並宣佈組建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加強學術環境建設、防治科學不端行為。 |

中國科學院2月26日下午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該院最新制定施行的《關於加強科研行為規範建設的意見》和《關於科學理念的宣言》。此次發佈的兩份文件,矛頭直指各類科學不端行為,對該類行為的認定和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中科院還特設了科研道德委員會落實意見要求。 中新社發 徐曦弋 攝
中國科學院26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該院最新制定施行的《關於加強科研行為規範建設的意見》。這份專門的科研行為規範,矛頭直指各類科學不端行為,確定出科學不端行為的認定標準和處理措施,並宣佈組建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加強學術環境建設、防治科學不端行為。
中科院最新出爐的《意見》全文如下──
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
為保持我院良好的科研秩序和學風,保證科研工作的科學性和嚴肅性,維護我院的社會信譽,使我院科技創新工作健康持續發展,院決定進一步加強科研行為規範建設,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和維護科研行為規範
科研行為規範是科技創新團體必須遵守的規則,主要包括科研行為的道德準則,行為人的自律責任,科學不端行為處理等。中國科學院本着“唯實求真、自覺自律、違規必究、公開公正”原則,建立和維護科研行為規範。本意見適用於在中國科學院院部機關和院屬機構工作、學習的所有人員。
二、明確科研行為的基本準則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道德準則,堅持以科教興國為己任、以創新為民為宗旨的科技價值觀,弘揚科學精神,恪守科技倫理,拒絕參加不道德的科研活動。
(二)遵守誠實原則。在項目設計、數據資料採集分析、公佈科研成果,以及確認同事、合作者和其他人員對科研工作的直接或間接貢獻等方面,必須實事求是。研究人員有責任保證所蒐集和發表數據的有效性和準確性。
(三)遵守公開原則。在保守國家秘密和保護知識産權的前提下,公開科研過程和結果相關信息,追求科研活動社會效益最大化。在合作研究和討論科研問題中要共享信息,提供相關數據與資料。在向公眾介紹科研成果時,要實事求是。
(四)遵守公正原則。對競爭者和合作者做出的貢獻,應給予恰當認同和評價。進行討論和學術爭論時,應坦誠直率,科學公正。對研究成果中的錯誤和失誤,應以適當的方式予以承認。不得以各種不道德和非法手段阻礙競爭對手的科研工作,包括毀壞競爭對手的研究設備或實驗結果,故意延誤考察和評審時間,利用職權將未公開的科研成果和信息轉告他人等。
(五)尊重知識産權。研究成果發表時,做出創造性貢獻且能對有關部分負責的人員享有署名權,未經上述人員書面同意,不得將其排除在作者名單之外。對參與一般數據蒐集的研究助手、對研究團組進行過支持與幫助的人員和提供設施的單位,可在出版物中表示感謝。
(六)遵守聲明與回避原則。在研究、調查、出版、向媒體發佈、提供材料與設施、資助申請、聘用和提職等活動中可能發生利益衝突時,所有有關人員有義務聲明與其有直接、間接和潛在利益關係的組織和個人,包括在這些利益衝突中可能對其他人利益造成的影響,必要時應當回避。
三、加強學術環境建設
學術討論堅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尊重學術自由,提倡學術爭鳴,提倡理性質疑,不受地位影響,不受利益干擾,不受行政干預。院屬機構或部門領導有責任通過合理組織、協同力量、調節矛盾、有效推進科研工作、監督和保證高質量研究,營造合作融洽的學術環境。
研究團隊的負責人有責任通過整體把握各個工作環節,明確研究分工和責任,把握研究工作方向,在研究團隊內營造團結合作的學術環境,有效發揮研究團隊所有成員的專長和潛質,保證研究工作按科研行為規範進行,並進行有效監督。
要進一步提倡提攜後學。各研究單元有責任指定經驗豐富的高級研究人員對新進青年研究人員進行指導。對研究生和青年研究人員的培養,不應只教授必要的專業知識,還應教授科研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研究生導師有義務向學生提供與科研行為規範有關的各種規章制度,並向他們講解有關規定。
四、防治科學不端行為
(一)科學不端行為的認定
科學不端行為是指研究和學術領域內的各種編造、作假、剽竊和其他違背科學共同體公認道德的行為;濫用和騙取科研資源等科研活動過程中違背社會道德的行為。其認定標準為:
1、在研究和學術領域內有意做出虛假的陳述,包括:編造數據;篡改數據;改動原始文字記錄和圖片;在項目申請、成果申報,以及職位申請中做虛假的陳述。
2、損害他人著作權,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權,如將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單之外,未經本人同意將其列入作者名單,將不應享有署名權的人列入作者名單,無理要求著者或合著者身份或排名,或未經原作者允許用其它手段取得他人作品的著者或合著者身份。剽竊他人的學術成果,如將他人材料上的文字或概念作為自己的發表,故意省略引用他人成果的事實,使人産生為其新發現、新發明的印象,或引用時故意篡改內容、斷章取義。
3、違反職業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學術認識、假設、學説或者研究計劃,包括:未經許可利用同行評議或其它方式獲得的上述信息;未經授權就將上述信息發表或者透露給第三者;竊取他人的研究計劃和學術思想據為己有。
4、研究成果發表或出版中的科學不端行為,包括:將同一研究成果提交多個出版機構出版或提交多個出版物發表;將本質上相同的研究成果改頭換面發表;將基於同樣的數據集或數據子集的研究成果以多篇作品出版或發表,除非各作品間有密切的承繼關係。
5、故意干擾或妨礙他人的研究活動,包括故意損壞、強佔或扣壓他人研究活動中必需的儀器設備、文獻資料、數據、軟體或其它與科研有關的物品。
6、在科研活動過程中違背社會道德,包括騙取經費、裝備和其它支持條件等科研資源;濫用科研資源,用科研資源謀取不當利益,嚴重浪費科研資源;在個人履歷表、資助申請表、職位申請表,以及公開聲明中故意包含不準確或會引起誤解的信息,故意隱瞞重要信息。
7、對於在研究計劃和實施過程中非有意的錯誤或不足,對評價方法或結果的解釋、判斷錯誤,因研究水平和能力原因造成的錯誤和失誤,與科研活動無關的錯誤等行為,不能認定為科學不端行為。1
(二)科學不端行為的處理
對科學不端行為的處理,要本着實事求是、嚴謹慎重的態度,尊重和維護當事人的尊嚴和正當權益,對投訴人提供必要的保護。
涉嫌科學不端行為的投訴一般由院屬機構受理。對於有明確涉嫌科學不端行為的事實和理由,且有真實署名的書面投訴,應予受理。處理程序一般包括初步調查、正式調查、公佈結論和處理意見等環節。
對認定為非科學不端行為的,應在所有知情人和被投訴人要求的範圍內公佈事實和結論,被投訴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為其恢復名譽。
對認定為有科學不端行為的人員,應由所在院屬機構最高行政決策會議做出處理決定並報院備案。處理決定應包括:視情節輕重給予科學不端行為人的相應處分,對科學不端行為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採取的必要補救措施。被處理人對認定結論不服,並能提供新的證據,可向所在院屬機構提請復議。
對於主動參與他人的科學不端行為,與他人合謀隱瞞其科學不端行為,嚴重疏忽監督職責,在參與處理科學不端行為過程中嚴重違規,對投訴人打擊報復的,承擔科學不端行為的共同責任。
五、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一)設立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
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由院有關領導任主任,成員包括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若干權威科技專家、若干法律和政策專家等。其辦事機構設在中國科學院監察審計局。
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指導院屬機構和院部機關科研道德工作,監督院屬機構和院部機關科研行為規範執行情況。
2、制定並修訂科學不端行為處理規定及實施辦法。
3、受理涉及所局級及以上領導幹部和院部機關工作人員科學不端行為的投訴。
4、受理涉及國家重大機密或院重大成果的科學不端行為的投訴。
5、經相關院屬機構共同請求,對涉及多個院屬機構人員科學不端行為的投訴,且相關院屬機構不能達成一致認定結論和處理意見的,進行協調或仲裁。
6、認為院屬機構對科學不端行為處理存在事實不清、程序嚴重違規的,可要求院屬機構重新調查處理,或委託其它院屬機構進行調查處理,或由委員會進行調查處理。
7、認為院屬機構認定結論錯誤和處理意見不當的,予以糾正或撤銷。
8、院務會議、院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委員會進行的其它工作。
(二)設立院屬機構科研道德組織
院屬機構應設立科研道德組織,負責科研道德建設和科學不端行為處理。可設立專門機構,或明確由學術委員會行使相應職責。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適用於在本單位工作和學習的所有人員的科研行為規範,開展經常性的有關科研道德和防治科學不端行為的宣傳教育工作。
2、制定並修訂涉及科學不端行為的調查和處理程序。
3、受理涉及本單位人員的科學不端行為的投訴,進行調查並做出認定結論,向本單位決策機構或法定代表人提出處理建議。
4、承辦中國科學院科研道德委員會委託的工作。
5、承辦本單位決策機構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科研行為規範建設,認真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和院有關規定,加強科研道德的宣傳和教育,加強科研人員的行為自律,嚴肅處理各種科學不端行為,努力創造和維護風正氣清、求真求實、嚴謹嚴肅、和諧融洽的學術環境。
責編:常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