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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佈關於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做好文化和旅遊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發之日起,文化和旅遊行業8項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時廢止。
通知要求,準確把握“乙類乙管”總體方案精神。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堅持常態化防控和疫情嚴重期間應急處置相結合,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後的防控政策,統籌疫情防控和行業發展。
通知明確,認真落實“乙類乙管”總體方案要求。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乙類乙管”後行業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嚴重時的防控措施,確保各項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到位,保障文化和旅遊活動正常開展,人員有序流動。要指導公共文化單位、文化和旅遊經營單位做好場所、活動的常態化疫情防控,科學佩戴口罩,做好清潔消毒和通風換氣,降低病毒傳播風險。疫情嚴重期間,可適時依法採取臨時性的防控措施,及時應對、果斷干預、科學處置。
紮實做好宣傳引導和人員健康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優化調整政策的解讀,引導全行業客觀認識我國防控政策措施優化調整的科學性和必要性,築牢群防群控基礎。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網站、微信、客戶端等互聯網平臺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知識宣傳引導。強調“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引導工作人員、參與文化和旅遊活動人員自覺遵守防疫有關規定,堅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開展工作人員培訓,提高疫情防控意識和服務水平。提醒參與文化和旅遊活動人員關注自身健康狀況,做好個人防護。
此外,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組織落實好“乙類乙管”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強對公共文化單位、文化和旅遊經營單位的指導,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要求。要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公共文化單位、文化和旅遊經營單位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執行實施“乙類乙管”後行業疫情防控措施,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文化和旅遊行業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廢止目錄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娛樂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劇院等演出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七版)
四、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訂版)
七、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現場考級活動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