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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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科技日報 | 2022-05-19 12:55:15
科技日報 | 2022-05-19 1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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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科技部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圍繞助力重大科技任務實施、支撐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

世界科技強國競爭,比拼的是國家戰略科技力量。2017年,“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強化戰略科技力量”寫進了黨的十九大報告。

今年初正式實施的科技進步法明確,國家構建和強化以國家實驗室、國家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在關鍵領域和重點方向上發揮戰略支撐引領作用和重大原始創新效能,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要。

“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重中之重是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科技創新理論研究所所長李哲研究員認為,作為在重大創新領域由國家佈局支持,並且具有基礎性、戰略性使命的科技創新“國家隊”,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對提升國際競爭能力、應對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實現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被寫入科技進步法,將推動我國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發展進入新的階段。”作為科技進步法起草組的核心成員,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副主任陳寶明研究員説,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就是對實現步入創新型國家前列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戰略目標,起到戰略性、關鍵性支撐作用的科技力量。 

戰略科技力量是國家創新體系的中堅力量

那麼,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該如何構建強化,與國家創新體系又是怎樣的關係?

“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具有完成國家科技戰略任務功能、發揮強大支撐引領作用的一類創新主體,必然會成為國家創新體系的中堅力量。”陳寶明告訴科技日報記者,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既是增強創新主體能力的需要,更是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需要。

在他看來,當前,國家戰略目標導向的創新主體建設已成為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關鍵。通過建設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把創新體系的完善與實現國家科技戰略目標和任務有機結合起來,也是提高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重要途徑。

“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聚焦的重點,是要通過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關鍵共性技術、顛覆性技術等方面的突破,支撐科技強國、航天強國、網絡強國、交通強國、數字中國等國家戰略目標的實現。”李哲坦言,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不限于某項具體技術指標的突破,而是要在聚焦戰略目標前提下,廣泛吸收各方科技優勢力量,形成體系化的科技創新能力,確保補短板、促發展、保安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家實驗室、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都是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自覺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使命擔當。

“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是體現國家意志、針對國家重大任務、代表國家水平的優勢科技力量,不是簡單‘掛牌’,不是‘終身制’,也不由單位屬性決定。”李哲説,一旦遇到國家重大任務,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就要動態組織、迅速集結,快速形成科研攻關合力,做到因需而聚、聚之能戰、戰之能勝、再戰再聚。

構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分幾步走

談到如何看待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重要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陳寶明認為,國家實驗室、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主體,也是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

具體而言,國家實驗室是我國面向戰略前沿領域打造的戰略科技力量,既要發揮補強我國關鍵領域能力不足的作用,還要發揮在重點領域的前沿引領探索作用。而其他各類創新主體在相應領域都已形成了一定優勢和基礎,圍繞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原始創新、前沿技術發展等國家戰略任務的實施都能發揮重要作用。

“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建設,要處理好能力與作用的關係。”陳寶明直言,構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既要提升各類創新主體的科技創新能力,尤其是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突破能力,又要發揮好國家科技任務的牽引作用,把任務實施與機構建設有機結合起來。

對此,李哲持相同觀點。他建議,面向“十四五”和中長期規劃,要對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進行整體謀劃。戰略科技力量發揮作用的前提,是各類主體圍繞統一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力,配套的指揮評價體系對於保證其有效運行尤為重要。

“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功能實現,在機制設計上首先要強化總體‘指揮’功能,建立系統評價、動態調整、政策協同等機制,使戰略資源始終圍繞特定目標實現進行配置。”李哲説,在部署落實過程中,可建立包括戰略決策層、戰略設計層、戰略執行層的組織架構。在配套政策方面,需要賦予&&機構戰略執行自主權,建立任務導向的參與機構動態調整機制、戰略目標導向的評價體系以及人員遴選流動機制等。

陳寶明認為,構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不僅要加強統籌謀劃,對重點領域、基礎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強佈局,也要對各類創新主體進行有效引導,發揮國家戰略科技任務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充分調動和集成各類創新資源。比如,通過構建國家實驗室等方式,補上創新鏈條的關鍵和薄弱環節,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此外要加強各類創新主體的銜接與協同,在優勢互補的基礎上,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各自發揮所長。探索現代科技創新主體的有效運行機制,激發創新主體和科技人才活力。”他表示。

編輯:朱書青 責任編輯:馮思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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