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工智慧更好造福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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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 | 2020-12-01 11:26:04
人民日報 | 2020-12-01 11:26:04
原標題:讓人工智慧更好造福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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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物時“刷臉”支付,乘火車時“刷臉”進站,使用智慧終端時“刷臉”解鎖……如今,人臉識別的應用場景日益豐富。與此同時,有部分用戶認為人臉識別技術有信息洩露、濫用趨勢。“刷臉”如何規避安全風險?相關話題頻頻引發熱議。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新一代人工智慧正在全球範圍內蓬勃興起,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新動能,正在深刻改變人們的生産生活方式。”伴隨技術進步,人臉識別正深度融入民生服務、城市治理、安全保障等領域。例如,“刷臉政務”廣泛應用,節約了辦事時間;一些地方啟用電子警察執法,通過“刷臉”識別交通違法行為;利用人臉識別,對機場和商場等人流密集處進行監控;等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臉識別+測溫”設備廣泛應用,極大提高了體溫檢測效率。此外,基於人臉識別的人工智慧相關産業快速發展,成為創新創業的風口。據統計,目前我國共有超過1萬家人臉識別相關企業,今年前三季度註冊量達1161家,預計到2024年市場規模將突破100億元。

  人臉等生物特徵信息具有特殊性,人臉識別廣泛應用,就會衍生過度使用、缺乏統一標準規範、數據存儲缺乏安全保障等問題。此前,中國消費者協會發佈一份關於APP個人信息收集與隱私政策的測評報告顯示,測評的100款APP中,10款涉嫌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客觀存在的問題,提醒我們對於海量人臉數據的存儲、分享、應用等還需更加審慎。

  大數據時代,“人臉”是關鍵的數據信息,因其唯一性和較好防偽性,人臉識別技術發展前景廣闊。因此,需要理性看待相關技術,既不能因噎廢食、談“刷臉”色變,也須明確規範、健全制度、加強監管,及時封堵個人信息洩露等漏洞。調查顯示,對於人臉識別安全風險的擔憂,更多在於一些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場景下信息收集、使用過程中的不透明與不確定性。比如,很多人都關心過人臉原始信息是否會被收集方保留以及會被如何處理。這提醒我們,需要與時俱進、完善法律法規,明確界定人臉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交易權等。及時建立與技術發展相適應的標準規範和監管規則,讓全社會更加嚴謹地採集、使用、存儲人臉數據,才能切實保障個人權益,也才能推動相關行業良性發展。

  事實上,健全規則的努力、整治亂象的行動一直在路上。2019年底,人臉識別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已全面啟動。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在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民法典等法律中,均對個人信息保護作出明確規定。目前,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把個人生物特徵列入敏感個人信息,擬確立以“告知—同意”為核心的個人信息處理一系列規則。各地也積極作出嘗試和探索。比如,《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提出,物業服務人不得強制業主通過指紋、人臉識別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設施設備。多管齊下、精細治理,及時堵住濫用漏洞,就能有效規避安全風險,讓人臉識別技術更好造福社會。

  今天,數字經濟蓬勃發展,人工智慧應用場景創新日新月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5G與工業互聯網的融合將加速數字中國、智慧社會建設,加速中國新型工業化進程,為中國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為疫情陰霾籠罩下的世界經濟創造新的發展機遇。”為人臉識別技術築起可靠防線,讓新技術、新應用更安全落地,才能讓群眾更安心地享受技術紅利。

編輯:李雪菲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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