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賦予深圳兩大使命:破解研發應用“兩張皮”,制定外籍人才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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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21財經 | 2020-10-13 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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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或可擁有長期使用權,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

  10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下稱《實施方案》),併發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方案》在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方面提出六點要求,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適應超大城市特點的勞動力流動制度;支持在資本市場建設上先行先試;加快完善技術成果轉化相關制度;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以及健全要素市場評價貢獻機制。

  尤其在加快完善技術成果轉化相關制度方面,《實施方案》提出,深圳要改革科研項目立項和組織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的科技項目遴選、經費分配、成果評價機制。從本質上講,是發揮市場對各類創新要素配置導向作用的必然要求,其能有效解決研發-應用“兩張皮”困境,同時又利於企業成為創新主體參與項目研發和成果轉化,對科技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作為綜合性國家創新中心,深圳肩負著培育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更好地發揮其作為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重要力量的核心引擎功能和創新引領作用。當前,深圳正加快建設光明科學城、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西麗湖國際科教城和國家實驗室、廣東省實驗室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實施方案》的出臺,意味著深圳在探索技術成果轉化方面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或可擁有長期使用權

  《實施方案》還提出,深圳要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在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

  科研人員在工作中創造科技成果,屬於典型的“職務發明”或“職務作品”,不能草率斷言“誰創造的就歸誰所有”。以職務發明為例,我國《專利法》規定,除非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之間訂有合同,否則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單位為專利權人。如果因為單位為科研提供了支持,就讓科研人員與科技成果“一刀兩斷”,既有失公平,也不利於科研人員跟進成果的轉化利用。

  今年5月,科技部等9部門已經聯合印發了《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首次提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通過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實施産權激勵,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

  此前,北京在國內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規定“全部或者主要利用財政性資金取得職務科技成果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應當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團隊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

  北京在相關法例中規定,單位與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團隊可以約定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約定按份共有的,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團隊持有的份額不低於百分之七十;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團隊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的,許可使用期限不少於十年。

  北京科技戰略決策諮詢中心王涵撰文指出,試點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有利於激勵科技人員發明創造更具市場前景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質量,從而更大限度地調動科技人員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增強科技成果轉化活力。

  同時,《實施方案》還提出,深圳要探索政府資助項目科技成果專利權向發明人或設計人、中小企業轉讓和利益分配機制,健全國有企業科研成果轉化利益分配機制。完善技術成果轉化公開交易與監管體系。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

  在完善科技創新環境制度方面,《實施方案》提出,深圳要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機制。支持實行非競爭性、競爭性“雙軌制”科研經費投入機制。推動完善科研機構管理機制,建立常態化的政企科技創新諮詢制度。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定向培養機制。

  除此之外,《方案》還提出,深圳要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制度。

  例如,按程序賦予深圳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權限,探索優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審批流程。支持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辦理R字簽證和提供出入境便利。為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支持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制度,放寬境外人員(不包括醫療衛生人員)參加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

  從中央此次賦予深圳的權限看,深圳在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制度方面,或將擁有海南自貿港同等權限。

  9月16日,海南省政府正式印發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2020-2024年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海南將逐步放開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限制,對外籍高層次人才投資創業、講學交流、經貿活動提供出入境和工作居留便利化政策及服務,並明確了認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的標準和條件。

  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學術總監、南方科技大學教授、國務院津貼專家樂正撰文指出,深圳需要在國際創新資源的聚合和配置方面打開新格局。“深圳一直都是移民城市,這是深圳人口紅利的關鍵。但是,深圳還不是國際化的移民城市,更不是一個成熟的國際高端人才的聚合中心。這一點與國際先進的創新城市比較,差距十分明顯。

  深圳已經吸引過半的世界500強企業前來投資,但許多世界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和機構還沒有把深圳視為其在東亞和中國發展的首選地。特別是,深圳的高校在國際上剛剛為人所知,還不能夠撐起人才和科研的國際平臺。樂正認為,“深圳必須下大力氣爭取在2035年之前,在科研人才、機構和高校的國際化聚合和提升方面實現重大突破。

編輯:王京立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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