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蹦床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一站裁判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操中心关于蹦床项目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裁判选拔原则,经与各省协商,组成东京奥运会选拔积分赛第一站裁判组,现公示如下:
  总裁判长:刘  兴
  裁判员:
  廖元金(福建)   赵漪波(浙江)   黄  谦(陕西)
  冀方新(江苏)   李恩琦(山东)   徐颖琦(上海)  
  罗  丹(湖南)   姚志华(广东)   陈晓玲(辽宁)
  祝  欢(广西)   关  蓓(山西)   刘  洋(天津)     
  公示期为2021年3月5日-3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我中心蹦床部联系。
  联系人:佘博、毛昕芮
  联系电话:010-87182230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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