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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415号

(工交邮电类3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的提案,全国政协交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要素,是支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近年来,我国新型储能加速发展,2023年1—6月全国新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相当于此前历年累计装机规模总和。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对相关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的提案,对于推动新型储能健康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从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支持新型储能加快发展。
  一是完善新型储能相关电价政策。2021年7月,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合理扩大峰谷电价价差,为用户侧新型储能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2022年5月,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进一步支持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发展。
  二是加大储能技术创新支持力度。2021年以来,我委持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储能技术创新与示范应用。同时,我委批复建设电化学储能等重点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推动共性技术开发与工程化应用。
  三是鼓励探索新型储能商业模式。《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满足一定条件的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利用储能改善新能源涉网性能,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鼓励独立储能签订顶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鼓励独立储能按照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或辅助服务管理细则,提供有功平衡服务、无功平衡服务和事故应急及恢复服务等辅助服务,以及在电网事故时提供快速有功响应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继续推动新型储能健康快速发展。一是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新型储能参与市场规则研究,积极引导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储热等新型储能参与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助力新型储能发展。二是持续推动储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研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加快推动相关工作,促进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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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14日
发布时间:2023/10/14
来源: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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