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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608号
(经济发展类300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办理该提案期间,我们又收到了赵永清主席《〈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专项调研情况报告》,我们逐项对照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关于编制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规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赤水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赤水河流域扎实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一是加快完善顶层设计。有关方面制定政策措施,从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强化空间管控、推动形成绿色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建立健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跨流域全方位联动协作等五方面对推进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赤水河全流域综合管控,支持赤水河流域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云南、贵州、四川三省高度重视,都制定出台了《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
  二是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赤水河流域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的水功能区共有11个,总长度约670公里。我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对包含赤水河在内的重要河流湖库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流域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测赤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抽查酒企、矿山和污水处理厂,推进赤水河流域小水电“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截至今年6月底,贵州省仁怀市通过清理整治、就地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累计清理退出白酒企业约600家,完成“四改造一建设四提升”近800家,完成兼并整合约120家;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通过“上大压小”淘汰了向赤水河直排污水的小散酒企59家。我委安排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赤水河流域等地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安排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流域系统保护修复项目,基本实现赤水河流域县(市、区)全覆盖。
  三是有序推进白酒产业清洁生产。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方案》,部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贵州、四川等地将部分白酒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指导茅台集团、泸州老窖等大型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2年,我委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将贵州仁怀酱香型白酒酿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提高企业源头管控、过程优化水平,推动提升赤水河流域白酒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四是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推动赤水河流域在内的各地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推动政府和企业增强履约意识,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权利与责任,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赤水河流域贵州境内已建成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16座,设计处理规模约7500吨/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成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00套,建设管网长度超过900公里。
  目前,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就“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评估。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规划中期评估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为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关于将流域范围内需搬迁居民纳入生态移民进行搬迁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聚焦赤水河流域生态脆弱敏感地区、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十三五”期间,组织赤水河流域两个市8个县(区、市)实施异地扶贫搬迁,规模约2.7万户,总计约11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9万人)。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支持力度,指导赤水河流域相关省份在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研究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移民搬迁问题。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2016年,我委会同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1年,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对深入推进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出全面部署。地方各级政府不断探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实现形式,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突破口,创新区域间生态保护的合作方式,加快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在系统总结地方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长江等重要流域切实按照“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偿”的原则,加快建立补偿机制,为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有效经验,不断提升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12日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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