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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違法關閉網吧是最大的不合理

 

CCTV.com  2010年06月01日 15:0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內容速覽]  執法犯法、非法違法行政背後緊跟著的勢必是大規模的侵權。

  張貴峰

  有網民5月30日發帖稱,山西臨縣因為即將高考強制關閉了該縣城所有網吧。記者調查發現,不僅山西臨縣,江西臨川也因高考關閉了轄區內上百家網吧,這種現象近些年在很多地方都有發生。對此,江西臨川網吧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熊光輝在接受採訪時稱:“我們這樣做,合情合理不合法,為了臨川教育這個品牌,我們不得不這樣做”(《南方都市報》5月31日)。

  總算當地政府還有點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行為並“不合法”。但遺憾的是,這種“自知之明”仍然一知半解,並且具有強烈的“文過飾非”意味。因為很明顯,“因高考強制關閉網吧”的做法,在這裡不僅是一個不合法的問題,更重要還是一個嚴重違法的問題。

  依據我國《行政處罰法》:“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也同樣明確:“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以此檢視上述實際上既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因高考強制關閉網吧”行政行為,顯然只能歸於徹底的非法違法行政、執法犯法。

  執法犯法、非法違法行政背後緊跟著的勢必是大規模的侵權。比如,網吧經營戶和電信營運商的合法經營權、收益權,再如,廣大上網公眾(非未成年人)自由選擇上網的消費權,以及以這種消費權為媒介載體的其他許多公民權利,像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等等。

  如此大量的合法權利,在強制關閉網吧中均被不同程度地剝奪、侵蝕、干擾,其如何還可能“合情合理”?殊不知,“法律的最大道德基礎正是權利”、“法律無外乎人情”。這意味著,違法侵權就是最大的不合情理,離開闔法、權利而談情理,既不可能,也不應該。

  當然,“高考”、“教育”也是權利,盡力地去保護它完全合情合理,但問題是,這樣的“合情合理”與“合法”必然就是矛盾、不可兼容,必須以犧牲其他權利為代價才能獲得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眾所週知,為了預防網吧對未成年人權利的損害,現行法規早已作了十分細緻的規定,如禁止網吧接納未成年人,在學校周邊不得設立網吧。這也就是説,如果嚴格依法執法,不僅高考而且平時任何時候,網吧都是不對未成年人的開放的。

  這種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堅持以“教育”的理由強制關閉所有網吧,那只能説明:一方面,當地政府平時並未嚴格依法對網吧進行管理,並且,對自己這方面的管理能力也沒有什麼信心。另一方面,當地政府對於未成年學生、家長、學校的自治、自我管理能力同樣也嚴重缺乏信心和信任。於是,只能將所謂的“教育品牌”,寄託于簡單粗暴、“一棍子打死”式的關閉和侵犯權利之上。可是,如此既無能又缺乏信心、既推卸責任又越俎代庖的行政行為,即便不論合法,又怎能“合情合理”呢?

責編:高全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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