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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説心語]人性的力量

CCTV.com網友 mad20062000



    編者按:我們拒絕電視文化的假大空,去實踐真善美;讓觀眾呼吸到真實的空氣,讓浮躁的電視安靜下來;當心靈因感動而共鳴時,我們需要絕對將觀眾利益置於節目首位的“人文關懷”,這就是“人性的力量”!

    前段時間,央視曾經舉辦過一此“感動中國——2002年度人物評選”活動。感動的標準是什麼,也許每個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個尺度,但帶來的結果應該是相同的,那就是給人們帶來感人至深的心靈衝擊!在這個人浮於事的社會裏,我們受到的震動是越來越多,然而感動卻越來越少。但是在劉姝威、王選的身上,我又找回了久違的感動,打動我的無一例外是他們身上的人格的力量!

    就在今天中午,我又被感動了一次,這次感動我的則更多是人性的力量!不知道大家看沒看今天中午的《今日説法》(強烈建議看一下),一個普通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放生後,圍繞這個並不特殊的案子,各個方面的表現卻使我感到了一種陌生的感動!當檢察院的人對那個只有17歲的被告人進行訊問的時候,明確的告訴他:“這個案子沒有別的證據,如果你不認罪,那麼你很難被定罪。”但是這個在我們看來還只是一個孩子的被告卻主動承認了所有的罪名,以至於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説:“我辦了十幾年的案子,頭一次看到這種情況!”當記者問這個孩子時,他回答道:“犯了錯誤當然要承擔責任!”一句多麼簡單的話,但是我們看到的更多的則是推卸責任,甚至於我們自己也在心中默許了推諉的行為。

    這一切還沒有結束,被害人的家屬提出了附帶賠償10萬元經濟損失的民事訴訟,但是這個這個稚氣未脫的孩子是一個孤兒,只有表兄表嫂在上海打工,當他們聽説表弟的事情的時候,主動找到了被害人的家屬,並表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雖然從法律上説他們並不是監護人,可以不承擔責任。只是10萬元的賠償對於並不寬裕的表兄表嫂實在是一個天文數字,他們省吃儉用也只拿出了6000元錢,被害人的家屬在知道了這一情況之後,也願意就此作罷,被害人的母親曾對記者説:“我們的家庭已經破裂了,我不想再看著另一個家庭的破裂!”

    隨後,被害人的家屬又提起訴訟要求醫院賠償27萬損失,但是醫院是不是要負責任不太好認定,而且即便有責任,按照法官的話説,也最多只能賠償6萬元,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再次發生,醫院在沒有進行責任認定的情況下,同意賠償死者家屬13萬元。醫院的負責人這樣解釋其動機: “他們(死者家屬)不像別的家屬那樣到醫院來大吵大鬧,而是把痛苦深深的埋在自己的心底。而且,我們進行了賠償,法院就會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原話記不太清楚了)。”最終,在各方的寬容與理解下,法院宣判判處被告4年的有期徒刑,當法官宣判後,這個過失殺人的孩子給死者的家屬跪下説:“從今往後,我就是你們的兒子!”致此,一個普通的案件以一種不普通的結果而告終。

    曾幾何時,寬容、理解被作為一種美德大力宣傳;曾幾何時,老師告戒我們犯了錯誤要主動認錯,但是在這個污濁的社會裏,我們看到的是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拼個你死我活,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個的貪官污吏在鐵證如山面前依然推委狡辯,在我們的心裏,也許法律仍然可以保持他的威嚴,但是道德、美德,早已任憑風吹雨打去了!亞當斯密在他的《國富論》中指出,中國古代為君者的治國之道實際上仍然是一種治家之道,他的基礎是道德,而不是法律,這在某個方面也加速了封建社會的腐朽。在很長的時間裏,我也一直認為這個社會只要法律就足矣了,但事實是法律可以懲戒一個人,但卻很難改變一個人,而那些美好的道德,雖然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但是卻有著比法律更能深入人心的力量!也只有道德可以解決一些法律無法解決的問題!

    我的文才使我不足以表達出我心中的全部感動,我只想再説一句:人性是永遠都無法泯滅的!最後,還是希望大家有機會的話,都去看一下這期節目。 (責編:惠兒)

    我來[視説心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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