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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為何辦不好?--對遼寧海城學生中毒事件的反思(金達欣)
04月15日 13:33

  國家有關部門曾先後推出過三項中小學生營養干預措施:一是學生營養餐,以城市為單位實行,先在北京試點,再逐步推向全國;二是東北三省學生豆奶計劃,學生飲用的是以大豆為主要原料的豆奶,此次中毒事件即為此類;三是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由農業部等多個部門聯合組織實施,學生飲用的是鮮牛奶,目前在全國部分大中城市推行。

  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直接關係到祖國的未來。當今有不少少年兒童由於偏食、挑食,而造成營養缺乏,不少發達國家都重視這一問題。因此,採取營養干預是必要的。而且由學校推行遠比在家實行更有效。

  不過,問題在於怎樣也採取“干預措施”,把這件好事辦好呢?國家有關部門在推行中有一系列嚴格的規定。例如,學生飲用奶必須是用特製專用設備生産,常溫下保持期可長達6至8個月的超高溫(瞬間)無菌奶;只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和程序認定的生産企業才有資格生産學生飲用奶;進入學校的學生飲奶必須在包裝上印上“中國學生飲用奶”專用標誌等。那麼,人們不禁要問,造成目前有1人死亡、2555人有“不良反應”(據媒體報道)的鞍山市寶潤乳業有限公司,是否經過“規定和程序認定”?其生産的豆奶又達到了標準沒有?據悉,在海城市同類豆奶僅3角錢一份,而該公司給孩子們的豆奶竟達每份6角錢,利潤是不是過高了呢?有關部門能否立即查封該公司帳戶,至少從帳上查一查其“背景”呢?雖然大家(我想也應包括該公司)都不願意發生這事,但其中疑問太多。假如有的“校服”(有些學校校服質量太差),可能彌補了有的“教育經費不足”,家長也認了,可這是入口的飲料,是澆灑祖國的花朵,怎能不嚴格把關,而見利忘義呢?我們常聽“再苦不能苦孩子”之説,是否還應加上一句“再坑也不能坑孩子”?

  中毒事件發生後,仍可以讓壞事轉化為好事。如果當地新聞媒體不沉默,報道事情真相,以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也許李洋的病情不至於那快惡化,事態也不至於發展到今天。應該説,當地的媒體對情況最熟悉,最有發言權,我們也相信我們的新聞工作者一定會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協助當地政府處理好這一突發事件。讓人們失望的是,這件事也沒辦好。中毒事件3月19曰發生後到4月4日李洋死亡,直到4月9曰,媒體才陸續報道(但央視網站的“網評天下”早有反映)。這又説明了什麼問題呢?是記者們不動筆,不拿話筒嗎?按常規,記者寫稿後要經版面編輯,再經部門主任,最後經總編。不過,“重要稿件”也許還給有關領導送審。這些程序是必要的,一個人校對難免出差錯。那麼,究竟是哪梗阻,而使中毒事件在當地報上無字、廣播無聲、熒幕無影,現在卻蜚聲媒體,要為新時代新聞史寫上另類一筆?戲言耳!據我愚見,如實報道,只能增強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消除不安定因素,這次國家對“非典”的處理,便是一例。再則,在信息時代,還能搞愚民政策,天高皇帝遠,一手遮天嗎?人民有知情權呵,我想,如果朱總理知道此事,又會動感情了。這不,我都難以控制自己了,尤其看到左邊的圖片。不過,相信我們的溫總理也會妥善處理好這件事。不是嗎,想想98年抗洪,溫總理也令人肅然起敬呵!

  中毒事件發生後,作為醫務工作者更有義務有責任協助政府處理好善後事宜。讓人們再一次大跌眼鏡的是,有些醫療專家們也沒把這事辦好。致病的原因是什麼?這是大家都關心的。事故發生幾天后,鞍山和海城市兩級專家作出的結論是“定性食物中毒及致病物質不明的食物中毒證據不足,中毒之説不成立”。4月2日,才有了省地市專家的結論:“是一起致病因質不明的食物中毒”。省地市專家的結論無情地推翻了市級專家的結論。人們只能理解市級專家們由於“技木問題”而論證不準,或許有難言之隱,若真是如此,捫心自問,良心能理解嗎?

  誠然,也就這樣的結論,也讓人不“不識廬山真面目”。一個“致病因質不明”,追究誰的責任?什麼是“致病因質不明”?有後遺症嗎?樸實地學生的家長只想知道,什麼原因致病,怎麼治好,孩子如何能早點上學?他們並沒有提過多要求。只是求助於俺們的父母官、俺們的專家們啊!網上有帖認為海城的父母官與那個公司有瓜葛,我寧可但願沒有。不然“病情”更複雜,需中紀委也參入會診?據報道,此事己引起衛生部的重視,衛生部的專家們將在近曰拿出答案。

  事情正在解決,但給人們很多啟示。中央一再強調廣大幹部要做實踐“三個代表”的表率,要把維護和實現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點。但如何才能從制度讓真正保障“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好事辦好,把壞事變好事,讓海城中毒事件不在江城、湖城重演呢?!


責編:任今航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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