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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本期話題:QQ大盜(上)(2007年1月29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6日 15:49 來源:

  大量的QQ號碼被盜

  被盜情況非常蹊蹺

  虛幻的網絡世界中

  警方觸摸到伸出的黑手

  千里之外的抓捕即將展開

  深圳市警方破獲了一個盜竊QQ號碼的犯罪團夥,該團夥通過販賣盜竊來的QQ號碼,非法獲利六七十萬元。

  深圳的小王最近很鬱悶,因為他使用了6年之久的QQ號碼被人盜走了。那天小王像往常一樣使用QQ號和朋友聊天,這時候一個陌生的號碼把他加為好友,開始跟他説話。對方説小王的QQ號碼不錯,想要走,但小王沒有同意。小王説,他的號碼是個讓他很得意的號碼,6個數字,是個吉祥號,比較難得。他覺得對方的要求非常無禮,莫名其妙。而更加莫名其妙的是,在他拒絕對方之後,小王發現自己的號碼再也上不了網了,怎麼努力也沒有用,他知道是對方做了手腳。

  從那時開始小王就丟失了這個號碼,網上聯絡的100多位好友大部分就失掉了聯絡,無形損失非常之大。而在武漢,跟小王一樣經歷的還有一個小李。小李的QQ號碼被盜情況和小王還不一樣,因為5年來小李主要用自己的號碼打遊戲,他在這個號碼中積攢了大量價值不菲的裝備,少説也值幾千塊人民幣,丟失了號碼對小李來説損失慘重。小李為他那些被盜的無價之寶痛不欲生,這一點不玩網絡遊戲的人可能很難體會。

  如果説小王小李丟的僅僅是一個QQ號碼丟的僅僅是一些和朋友聯絡的手段,丟的僅僅是一些遊戲當中的虛擬裝備和他們的娛樂體驗的話,那麼廣西的一位許先生在他的QQ號碼丟掉之後,損失的可就是真金白銀了。

  2006年4月,廣西的許先生發現自己的號碼自己不能使用了,他還沒有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就成了一個莫名其妙欠人幾萬元人民幣的冤大頭。原來盜走號碼的人用許先生的號碼上網和許先生的朋友們聯絡,以有緊急情況為由向大夥借錢,一人五六百。許先生的大多數朋友和許先生關係很好,看到許先生的號碼沒有任何懷疑就慷慨解囊。幾個月後,許先生面對幾十個向他要賬的朋友百口莫辯。


  許先生把自己的遭遇投訴到了設在深圳市的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因為QQ號碼是這家公司推出的産品,他們負責全國這種號碼的管理。據騰訊公司統計,從2006年年初投訴號碼丟失造成損失的事情開始大規模出現,這是騰訊公司1999年推出QQ這種産品以來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因為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在仔細觀察了一段時間之後,為了保護用戶的利益,騰訊公司調動科技力量下大力氣連續推出了多種應對措施。

  但是情況並沒有好轉。從2006年2月份開始,每天有兩萬人向他們投訴自己的號碼被盜。這種情況到了4月份,達到了每天5萬人的投訴量,而最極端的時候公司的70部客服電話都被打爆了也無法應付紛至沓來的投訴。騰訊公司這個時候也很納悶,究竟是誰在幕後動了手腳?而且有這麼大的本事,短短時間內能夠偷盜這麼多網上QQ産品?想來想去覺得不對勁,騰訊公司選擇了報案。

  但是接到報案的深圳警方卻開始犯難了,丟了東西是不假,但是這是在網絡上丟的啊。因為丟失的是網絡上的號碼而不是真實的財産,按照現行法律警方是無法立案偵查的,但是大量的QQ號碼被盜已經給騰訊公司和它的用戶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這案又不能不立。經過幾次專家論證會後,深圳警方做出了決定,將此案立為了盜竊案。

  立案之後警方第一步就要鎖定誰是幕後黑手。按照正常的偵破邏輯,應該從被盜的用戶查起。由於盜竊發生在網上,被盜者幾乎無法給警方提供有用的情況,警方曾經打算從數十萬報失的號碼上查找線索,但是他們很快也放棄了,因為此時QQ號碼被盜的狀況已經不允許警方按部就班的開展偵破工作了。盜竊分子每天最多可以盜竊20萬QQ號碼,而騰訊公司的活躍號碼有兩個億,這樣一來,活躍號碼可能三年之內就會被偷一遍。

  在這個特殊的案件中,警方發現常規手段行不通。破這樣的案子對於警方來講確實是一個挑戰,想來想去警方想到了一條線索,這些人偷QQ號碼一定會拿去賣,所以從銷售環節入手調查也許能夠有所突破。於是警方開始集中全力偵查銷贓環節,很快他們就有了發現。警方發現在吉林長春有幾個人,在網絡上販賣大量QQ號碼及其附屬産品,警方馬上奔赴長春進行秘密調查。


  警方調查得知販賣QQ號碼的地點是一個大網吧,總共有數百台電腦,骨幹成員大概有三四十人左右。至2006年7月,深圳警方已經掌握詳實證據並圈定了遼寧鞍山、吉林、長春兩省三地相關聯的一個盜竊QQ號碼的犯罪團夥。抓捕工作準備就緒後,深圳警方聯合兩個省市的警力一舉摧毀了分設三地的網絡盜竊據點,抓獲犯罪嫌疑人55人,繳獲各類用於盜竊的電腦70多部。

  由於這是迄今為止國內最大的網絡盜竊案件,2006年11月深圳警方召開了此案的新聞發佈會。本案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多數是未成年人,在抓捕當晚,警方將其中情節較輕的交由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處理,11個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帶回了深圳。21歲的金某是該團夥專司盜竊的頭號犯罪嫌疑人。20歲的于某是該團夥內主要負責銷贓的骨幹。

  經過警方調查,這起最大規模的盜竊QQ號碼的案件金某和于某是團夥的兩大負責人,他們分工明確,合作了一年多,非法獲利六七十萬元。目前這起涉及幾個省市,抓捕人數多達70余名的案件已經經入司法程序。

  主持人:剛才看了這個案子我覺得挺新鮮的,在網上偷別人的QQ號,可能很多觀眾沒上過網不知道QQ是什麼,它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到底有什麼樣的意義?

  劉德良:QQ號碼首先是作為一種網絡上的通訊工具,這種代碼申請的時候是與特定的主體聯絡在一起,在特定的群體範圍內交往的時候,久而久之這個代碼就和特定的主體的身份聯絡在一起,類似你在網上一個身份證。這樣一來,它實際上就成為一種個人信息。在某種意義上講,隨著現在網絡信息技術的提高,個人信息也越來越具有商業價值,所以QQ號碼有兩種功能,一個是通訊工具的代碼,二它是具有商業價值的個人信息。

  主持人:在本案當中,剛才小李主要是用他的QQ(號碼)在網上打遊戲,而且在遊戲的過程中他積累了大量的(虛擬)裝備,這些(虛擬)裝備在現實生社會當中確實是可以拿來賣錢,也就是説這些QQ號衍生出來很多網上的權利是有財産價值的。那麼關於QQ號碼這裡邊的遊戲幣和這個虛擬裝備是不是財産呢?

  劉德良:大家存在有認識上的分歧,對於這個QQ(遊戲)幣的認識有人説它是虛擬的,虛擬的東西就沒有價值。大家玩遊戲的時候QQ(遊戲)幣一般來講是可以用人民幣進行兌換的,從這種意義上來講它可以直接現行的貨幣兌換,因此應該具有財産價值。對於虛擬裝備來看,這個市場上有大量的買賣行為,你可以通過買賣虛擬裝備獲得利益,因此它也應當是財産。


  主持人:以前曾經發生的案件當中,有的人説盜竊QQ號碼不屬於盜竊,因為《刑法》上來講盜竊的對像是財産,這種觀點就認為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虛擬裝備 QQ號碼和遊戲幣並不是法律規定的財産。

  劉德良:這種觀點認為QQ號碼是一種通訊工具,你盜竊了別人的QQ號碼就妨礙了別人的通信自由,所以就認定為這個案件應該構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我個人認為《刑法》第92條雖然沒有明確規定QQ號碼遊戲幣和虛擬裝備是財産,但是因為從司法實踐上來看,從全國人大常委會裏有關的解釋和最高法院的這個司法解釋來看,像電信號碼這一類的資源也應當算作刑法意義上的財産,因此我認為可以構成《刑法》當中的盜竊罪。

  主持人:其實剛才我們在探討的問題也是這些年來我們國家法律不斷努力在解決的問題,那就是隨著網絡的發展,很多虛擬概念如何與我們的法律概念相對應,但是最終案件如何定性還得依靠法院。不過我們感興趣的是,這樣一個大的團夥當中還有這麼多的未成年人,他們是怎麼想到用這樣的辦法來謀取非法利益,又是如何糾結起來的?在明天的節目當中,我們將為您講述這背後的故事。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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