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權力好像大得沒有邊,他們一執法,不是掀瓜攤,就是沒收三輪車,往往會斷了人家的生計。這樣大得沒邊的權力到底有多少法律依據誰也説不清楚。在法治社會裏,誰做事都得有法律依據,不在科學管理上下功夫,以罰代管的管理方式既不合乎人情,也不合乎法律。在《物權法》10月1日實施前,我建議那些戴紅袖箍、大蓋帽的人好好學學《物權法》,也趁這個機會把城市管理的水平提高一個檔次。
責編: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