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既然是節能建築、綠色建築,就必然需要特殊材料和相當的科技水平,增加成本幾乎是肯定的,但這個成本,是整個社會,包括開發商、政府甚至我們每個人,應該承受並共同分擔的。開發商和個人作為市場的供需雙方,都首先要遵循市場規則,只有政府,有義務也有責任通過“讓利”等手段,推廣讓開發商願意建、讓消費者願意買的節能建築,就像可以通過減免稅鼓勵企業做慈善事業一樣。如果各級政府不在這方面有實際的動作,建築節能就難以落地,更難以堅持。政府應該通過“讓利”推廣節能建築,就像通過減免稅鼓勵企業做慈善事業。
責編:劉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