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涵蓋面非常廣,規範的對象、又非常複雜具體,法律條文中有不少內容只是原則規定,要落實到具體操作,還有許多工作要做。比如説,物權法規定,住宅改商用,須經過全體業主同意,在業主委員會十分弱勢的情況下,如何落實這一規定,就是一個大問題。物權法是一個維護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好武器,但是,相應的操作細則不完善的話,老百姓就很難能用好這樣一個新武器,物權法的效用就要大打折扣。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