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客戶的質疑甚至是起訴,一些商業銀行大呼冤枉,他們覺得自己遵守的是央行的規定,並沒有佔客戶便宜的意思。商業銀行可能是有些冤枉,但有這麼幾點銀行很難為自己辯解:首先,從銀行不斷開設收費項目來看,銀行對自己的權利很敏感,他們為什麼會忽視這麼多客戶的利益呢?銀行很難證明這種忽視是出自故意還是出自無意。其次,銀行沒有盡到向公眾告知的義務。第三,在技術條件已經改變的今天,一個老舊的規定為什麼遲遲得不到糾正?有此三點,要説銀行冤枉其實也冤枉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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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