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物權法分歧大,説來也不奇怪,因為物權法界定的是利益的歸屬,這本來就是一個社會最棘手的問題。物權法要處理的是哪些資源屬於私有,這就要界定哪些利益屬於公共利益,如果公共利益定義過寬,就難免有人拿著這個大帽子侵害私人財産,這樣的事實眼下還有不少。多次審議仍難以達成共識,其實正説明這個社會利益愈發多元化,矛盾更多更突出,也更難以平衡。所以,不管是幾審,這部重要法律都急不得,如果倉猝上馬帶病上路,社會發展就難免出現磕磕絆絆。
責編:劉子瑜
對物權法分歧大,説來也不奇怪,因為物權法界定的是利益的歸屬,這本來就是一個社會最棘手的問題。物權法要處理的是哪些資源屬於私有,這就要界定哪些利益屬於公共利益,如果公共利益定義過寬,就難免有人拿著這個大帽子侵害私人財産,這樣的事實眼下還有不少。多次審議仍難以達成共識,其實正説明這個社會利益愈發多元化,矛盾更多更突出,也更難以平衡。所以,不管是幾審,這部重要法律都急不得,如果倉猝上馬帶病上路,社會發展就難免出現磕磕絆絆。
責編:劉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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