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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房屋維修金之爭)二手房如何處理維修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0月22日 21:56 來源:CCTV.com

  讓我們來繼續關注住房公共維修基金,這也是我們最近幾天持續報道的話題。大家都知道,公共維修基金是我們在購買一手商品房的同時就要繳納的一筆費用。那麼如果是從別人手裏買的二手房那還要不要再繳納這筆費用呢?

  專家指出,從原則上説,出售商品房的業主在當初購房時都應該是繳納了公共維修金的,即便是公房等也應該是和單位共同繳納了這筆費用。這樣消費者在購買二手房時應該不需要再繳納了,這筆費用是直接順延給買主,只要更改戶名就可以了。但專家提醒,為了確認前任房主是否繳納了這筆費用,購房者一定要索要繳費憑證。

  我愛我家房産經紀公司東區運營總監説:“買房的客戶應該要求業主提供公共維修基金髮票,以便知道原來有沒有交過。如果這個二手商品房在原來的時候沒有交過公共維修基金,在後期入住以後,物業費上會高,公共設施的中修和大修的費用需要另計的。”

責編: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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