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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房屋維修金之爭)廣州國土房管局:9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缺口待追繳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0月19日 09:45 來源:CCTV.com

  CCTV.com消息(經濟信息聯播):再來關注廣州房屋維修基金追討事件。今天,廣州國土房管局接受了本台記者的採訪,首度回應了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相關問題,並表示目前有9億元的資金缺口尚待追繳。

  根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今天給出的數據,截至2006年9月底,廣州全市歸集的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總額是14.13億元。從1999年到2006年上半年,廣州新建的商品住宅成交總面積為5838萬平米,按照廣州首期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40元的繳交標準計算,全市應繳資金總額為23億元左右。

  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所長 楊和平説:“缺口是9個多億,其中有8個多億是開發商應該繳交的。”

  據了解,2003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裏規定,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繳交。而在此之前,廣東省在1998年10月開始施行《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這個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物業總投資的2%的比例繳交物業維修基金。因此廣東省2003年9月以前的商品住宅都應該由開發商繳交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與此同時,1998年11月建設部《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又規定資金的繳交主體為業主。

  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所長楊和平説:“有衝突的地方,執行起來有點矛盾。”

  廣州市房管局解釋説,針對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施行前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由誰繳交的問題,理論上應當是省條例優先,但他們無權解釋法律適用問題。因此,根據目前的規定,他們對於開發商拒絕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目前只能責令限期改正,並無權力強制追討。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公室羅小勇説:“現行法規沒有賦予我們強制執行的措施。所以,如果開發商拒絕交納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追問房屋維修金)監管為何難到位?

  對於廣州部分房屋維修基金、欠交和被違規挪用的事件。業內人士認為,出現這種狀況的重要原因,就是房屋維修基金監管不到位。為此,記者專程趕到番禺的一個大型樓盤進行了採訪。

  番禺的這個樓盤有四萬多住戶,其中有三萬多戶交了房屋維修基金,但到目前為止,只有三千多戶領到了房屋維修基金的專用卡。 這位業主告訴記者,他2001年在這個小區購房之後,就一次性交納了8000元的房屋維修基金,但到現在仍沒有拿到維修基金專用卡。

  廣東番禺祈福新村維權業主代表朱鈞?説:“交了款,20天后就應該發卡了,但我們都幾年 ,2001年住進來到現在這麼多年,也沒有看到這張卡 。”

  這期間,小區的一些業主曾集體去番禺房管局查詢過,結果讓他們對房屋維修金的數目産生了懷疑。

  廣東番禺祈福新村維權業主代表朱鈞?説:“據我們了解已經繳交了一億多的(房屋維修基金) 但應該覺得不止這個數目,除了舊區 至少要繳交二億以上。”

  為此,業主們多次到物業公司了解情況,要求他們公佈房屋維修基金使用的明細帳目,但都沒有結果。 而根據有關規定,物業公司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經過房管部門審定,並得到全體業主大會通過,但現實的情況並非如此。

  廣州物業管理研究會秘書長周為吉説:“房管部門管理維修金這些人很少 只有幾個人他不可能核定每棟樓維修大概花多少錢。”

  周為吉説,由於監管不到位,客觀上給一些不法開發商以可乘之機,造成欠交、挪用房屋維修基金的現象。

責編:孔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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