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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城管連打四人事件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7月09日 09:24 來源:

     
    [內容速覽]一條街上,一小時內,連續四人被城關暴打,城管究竟在執法還是犯法。打了別人,為什麼還如此委屈,城管傷人的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數百人圍觀一邊倒的主觀傾向,城管該如何走出執法的怪圈。

  2007年6月15日和16日,蘭州晨報連續兩天在險要位置報道了在一小時內,當地城管隊員連續打傷四人的事件,立刻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蘭州市城關區臨夏路派出所協警楊含東躺在家裏床上痛苦呻吟,想起4天前,也就是2007年6月14日那天晚上的事情,他還是心有餘悸。 當天晚上9點20分協警楊含東同幾十名城管隊員發生糾紛的時候,作為110崗亭帶班人員的臨夏路派出所民警孫武成也在場。

  民警孫武成:“我生氣的是,110是公安機關的外派機構,你不能衝進來打人嘛,當時我還穿著警服,咋能抓我們的人呢?當時他們一嘴酒氣,還想打我呢!”

  楊含東作為一名公安協警,被城管隊員衝進110崗亭揪出來暴打,這讓公安局的人感到十分意外,但讓他們吃驚的事情還遠遠沒有結束。據圍觀的觀眾説,當時有一個圍觀的群眾因為説了一句打抱不平的話,也遭到了城管隊員的毆打。

  圍觀群眾馬海英:“我只説了一句,怎麼能這麼打人,旁邊有人喊,拿手機給他們拍下來!十幾個人就衝上來對我一頓暴打”

  據現場目擊者説,城管隊員在連打兩人並把他們強行帶走後,繼續在西關什字那條街上執法,在離治安崗亭不到500米的地方,城管發現了一個賣田螺攤點,並很快又同女攤主發生爭執。女攤主:“一個寸頭説,你們膽子也太大了,怎麼還擺著呢!”

  聞訊趕來的男攤主盧偉見城管隊員要把自己家的攤床收走,立刻急了。男攤主盧偉:“我説,我們還要養家,你們別把車拉走,我們不擺了還不行嗎?他們説不行!”

  雙方很快由語言糾紛演變成了肢體衝突,就在這個時候,被爭搶的三輪車突然倒地,矛盾隨之激化。男攤主盧偉:“他們衝上來許多人把我手腳控制住,塞到車裏,用腳踩我的頭,用拳頭打我的臉,耳朵被撕裂,昏迷。。。。。。”妻子:“我説,你們又不是日本人,不是法西斯,怎麼男女都打?我也被打得滿地滾,鞋丟了好幾次。。。”

  從6月14日晚上9點20分到10點20分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裏,西關什字這條不到500米長的街道上,蘭州市城關區的幾十名城管隊員連續與公安協警楊含東,圍觀群眾馬海英,還有賣田螺的盧偉夫婦發生糾紛,這引來了幾百名市民圍觀,有的圍觀者甚至開始衝擊城管的車輛,混亂的局面持續了整整三個小時,造成了嚴重的交通堵塞,直到大批防暴警察趕到現場才控制了局面。

  主持人:城管同小商小販發生矛盾見怪不怪,但這次除了小商販夫婦外,還有一個配合公安機關執法的公安協警人員,一個旁邊打報不平的過路人,這實在讓人有些難以理解,而且在一個小時的時間內,這麼段的距離裏面,城管難道是見人不順眼就打嗎,城管連打四人的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呢?進入今天的熱度故事。

  女城管隊員郭燕:“被罵的時候很多,只能忍著,我哭了,想不通。” 郭燕,蘭州市城關區城管隊員,她承認,當天晚上她的幾十個同事同公安協警楊含東發生衝突同她有很大關係。同事把別人打了,為她還這麼委屈呢?郭燕説,當天他們按照市裏的統一安排進行百日會戰,暫扣了一些小商販的水果堆放在110治安崗亭的旁邊,這時候,有人主動上前同她搭話。郭燕:“你這桃子給我兩個吃,反正你們也不是花錢來的。”

  郭燕所説的搭話的人就是後來被打的協警楊含東,那麼揚含東是如何來描述當時的情景的呢?楊含東:“我當時就説了一句,這西瓜不錯啊。”郭燕:“不對,是桃子!”

  究竟是因為桃子還是西瓜發生了爭執,雙方各執一辭,但不可否認的是,矛盾很快就因為被城管暫扣的一些攤販的水果而升級了。郭燕:“你們敢過來打我嗎,你們除了會打人搶東西,還會幹什麼?我們還是沒有理他。”

  郭燕説,當時楊含東不僅説了一些攻擊城管隊員的話,而且還説了一些有辱郭燕人格的話,這讓郭燕很難承受。郭燕:“就説這類似的話,然後我當時就特別生氣,就在車上哭著呢。”

  楊含東斷然否決了城管的説法,他説自己當初只不過下意識的説了一句“這西瓜真好”這樣的話。楊含東的妻子相信自己丈夫所説的話是真的,因為丈夫2000年就下崗了,身體一直不好,後來經過街道的推薦才幹上了協警這份工作,每個月能掙300塊錢,連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丈夫怎麼能説出調戲女城管隊員這樣的話來呢?他之所以説這西瓜真好,絕對是下意識的話。妻子哭著説:“家裏困難,西瓜下來這麼長時間了,一直都沒有吃過,所以他才會這麼説。”

  對於楊含東的説法城管的人也不認可,他們説,楊含東在做協警之前曾經也擺過攤,在地下通道裏面賣過寵物,還被城管處罰過,所以不排除楊含東當了協警之後,利用自己目前身份發泄私憤的可能。

  看來雙方在一些具體的細節上説法很不一致,但當時楊含東同女城管隊員之間的對話顯然激怒了其他城管隊員。

  城管隊員説,西關什字那一帶是蘭州市的鬧市區,當天晚上那裏聚集了很多小商販和休閒的市民,而當城管隊員同協警楊含東發生糾紛的時候,周圍很快就圍了幾百名群眾,更多的人並不知道事件的起因,但幾乎所有的圍觀者都把憤怒的矛頭一邊倒地指向了城管,有許多人對城管隊員起鬨,這讓他們很難控制局面。中隊長:“老百姓喊,往死裏打,往死裏打我們城管啊。”

  周隊長所説的跟著起鬨的人就包括後來被打的路人馬海英,周隊長説其實馬海英也是一個擺攤的小販,這點馬海英也並不回避。馬海英:“我是烤肉串的。但這幾天同學來了,一直沒有烤。”周隊長説,這些天以來由於嚴打,許多小販都收了攤關注著城管的活動,馬海英也是其中的一個。隊長:“從五點開始一直跟著我們起鬨,一直罵到那個地方,發動老百姓打我們。我們把他也一把拉過來,摔到地上。”

  城管認為協警楊含東和跟著起鬨的馬海英的行為事實上已經是在暴力抗法,所以就把他們制服後扭送公安機關,按照城管的説法,他們在西關什字那一帶的執法行動也沒有停止,很快,他們又遭遇到了賣田螺的攤販盧偉夫婦的暴力抗法。城管辦公室主任:“女攤主還算配合,男的出來很不滿,説什麼生存什麼的,還自己掀翻了攤床。”隨後就發生了是幾個城管隊員同男攤主之間的打鬥,男攤主盧偉説,他的身上多處受傷,耳朵也被撕裂,但城管的人説,他們也有兩個隊員在糾紛中受傷。中隊長:“一個被踢傷下身,一個胳膊上被女攤主咬下一塊肉。現在還在住院。”城管的人説是女攤主咬傷了他們的執法人員,而男攤主卻説人是他咬的,他之所以咬人也是迫不得已。男攤主:“他們很多人一起打我,勒住我的脖子,沒法反抗,只能用嘴咬了。”

  一個小時之內,城管在500米長的街上連打四人的事件就這樣發生了,協警楊含東,圍觀群眾馬海英,還有賣田螺的男攤販盧偉先後被城管制服後強行帶到公安機關接受處理,因為傷勢嚴重,他們被允許各自回去治療。

  目前,這一事件已經交由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綜合執法大隊調查處理。對於這一事件的起因等諸多問題,有關部門正在在進一步的調查核實過程中,然而在這場由城管和協警之間的爭鬥導致的系列傷人事件發生的過程中,圍觀群眾尤其是商販幾乎一邊倒的主觀傾向性,再次引發了人們對於城管和小商販之間關係的嚴肅思考。城管究竟該怎樣才能走出執法過程中的怪圈呢?

  361度全民互動:城管與小販之爭何時休

  主持人:這些年關於城管的存在,其實也有著各種各樣的聲音,有人就認為城管沒有依法律程序設立,所以它的執法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是也有人認為城管執法是綜合執法,它代替了像衛生啊,工商啊,很多行政部門上街執法。依據的是多個部門的法律。

  在互動環節,兩位跟我們電話聯線。一位是憲法專家蔡定劍,另外一位是行政法專家莫于川。來進入到我們今天的互動環節,請導播同時幫我們接通憲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的蔡定劍老師,和行政法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莫于川老師。蔡老師。

  蔡老師:你好。

  主持人:蔡老師你好。從我們去年關注這個話題開始,縷縷出現惡性事件,但是對某一個惡性事件的報道,絲毫不能制止下一個惡性事件的再次出現,為什麼?

  蔡老師:應該承認老百姓的擺攤設點進行個人性的經營是一種出於生存目的的一种經濟自由權,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看到政府當然為了公共秩序需要有管理。

  主持人:但是哪個應該服從於它哪一個呢?

  蔡老師:毫無疑問政府的管理目標應該服從於小商小販的公民個人的經濟自由權或他基本的生存權利,這個關係必須擺正,應該是為了保證他們權利實現的前提下面能夠提供一些服務,而不是一概地就把他的東西不管三七二十一他的經營工具給沒收了你想如果這樣的話,當然會發生激烈的衝突就是不適當的執法目標,不合理的不適當的執法目標,所以永遠會産生這樣的衝突。

  莫老師:擺攤設點的民眾他要實現自己的這個經濟自由權,實現的方式是很多的那麼擺攤設點,如果不加以管理有可能他實現了自己的經濟自由權的同時又妨礙了他人的權利這當中有一個利益平衡的問題,導致現在這樣一個激烈衝突可能是多種原因造成的,比如説現在是這樣的城管執法的現有的體制,它是過去經過一些改革以後形成現在這個體制是過去為了解決七八個大蓋帽圍著一個小草帽,這樣造成的那麼這樣的一種體制,一改革以後呢它所擁有的執法依據不是特別充分,還有這些執法隊伍它手中所擁有的手段也不多。

  主持人:蔡老師,莫老師的這種觀點您能同意嗎?

  蔡老師:我不是特別同意這個觀點,很多人都説因為是執法手段不夠執法依據不夠,老百姓根據不懂得這些東西,根本也不關注這些東西,你執法依據夠你全國人大制定一個法律説你就可以把小商小販從城市裏面消除掉,每個人都要憑執照這樣的法律也是行不通的是不是啊?這個執法的手段就是你用警察去執這個法照樣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不是這個問題是根本的這個目標錯誤,是一個不恰當的一個執法的目標。

  莫老師:我覺得是這樣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現在城管執法部門他們所設想的這麼一個執法的一個目標,現在起正在發生一些調整過去説是一定了之、一關了之、一趕了之,他們曾經可能有一段時間就是這麼簡單的一種方法,這麼簡單就這樣執行了所以引起激烈地衝突,但實際上這個城市裏邊的擁堵商販需要管理可以説是只要是理性的一個人群,那都是會要這樣贊同的。

  主持人:所以二位老師,我在聽二位的觀點的時候發現了你們兩個最大的差異在哪了,蔡老師您一直強調地是服務,莫老師您一直強調地是管理。

  莫老師:不 我也是強調服務。

  蔡老師:如果是莫老師剛才講的這個呢,當然了如果是它變成了這樣的提供服務的那就不會發生這個衝突,所有發生衝突的地方你看都是那種一趕了之粗暴的手段有關係。

  主持人:我想二位老師用最簡短的話來做前景描述這場之爭還要持續多久?

  蔡老師:老百姓在城市裏面擺小攤設點是一種基本權利,要加以尊重而不是把他當作一种老鼠在對待這是最重要的。

  莫老師:現在立法也好機構這個重新定位也好還有就是我們的素質的提高也好還有人民群眾對它的一種理解支持也好,都是可以從多種方面都要做出一種努力我覺得這樣才能真正的使得這種矛盾減少。

  主持人:好的謝謝莫教授,謝謝蔡教授跟我們電話連線。

  主持人:在每次爭鬥過後我們都看到各説各有理的局面但是有一點打人總是不對的吧,這是我們退到了最底線的説法,所以儘管我們今天在法學家之間對於這個問題也有著各種各樣的爭論和意見,但是城市究竟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來對待小商販究竟應該給這些小商販什麼樣的生存餘地,這樣的問題需要每一個城市認真地思考希望以後不要再討論這樣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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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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