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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命同價”就一定公平嗎?(上)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5月28日 17:54 來源:CCTV.com

  三位不幸的少女,死於同一場車禍,賠償金額卻相差兩倍之多“不同戶口之間存在貴賤嗎?不同生命之間存在差別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就意味著不同的人要執行同樣的賠償數額?“在人身損害賠償中,我們到底應該採用什麼樣的辦法,才能最大程度撫平家屬的創傷?”《大家看法》週末節目邀請權威法學專家、資深評論員以及遇難者家屬、一線法官代表,齊聚演播室展開激情論戰。

  《“同命同價”就一定公平嗎?》 大家看法 即將播出

  101熱度故事:“同命同價”就一定公平嗎?

  主持人勞春燕:101度熱度故事,361度全民互動,歡迎各位來到《大家看法》週末演播室,我們常常説生命無價,但是一旦發生了意外,到底應該按照同命同價,還是按照同命不價的原則來進行賠償呢,這確實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今年4月在重慶一起交通事故的善後處理過程中這個話題再一次引發了大家的熱烈討論,我們現在一起來看一下這條新聞。

  今年4月23日,重慶北碚區長生橋上發生了一起客車墜橋的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26人死亡6人受傷。事故發生後,如何進行善後賠償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而對於這個問題,重慶市副市長周慕冰表示,“事故的善後賠償一定要堅持城鄉居民“同命同價”的原則,不能區別對待。”這番講話立刻在社會上引發了熱烈的討論。

  長期以來,我們國家關於人身損害賠償一直是按照受害者不同的戶籍身份來核算賠償金額,2006年1月,重慶市3個不幸的花季少女,在同一個街區,搭乘同一輛車,死於同一場車禍,兩個城裏孩子得到了20多萬的賠償,而另一個來自農村的孩子只賠得9萬元,相差超過兩倍的賠償數額在社會上引發了強烈的爭議。

  出於對不同受害人實際損失情況的考慮,廣西、四川、河南等地法院也曾相繼出臺了一些司法指導意見,對於在城市有固定工作並且達到一定居住年限的農村居民,其損害賠償標準和城鎮居民保持一致。

  但是這些省市的做法仍然沒有平息一些人對於城鄉賠償標準不同的質疑,他們認為“同命同價”是生命意義上的天賦平等,對此不應該有任何的附加條件。那麼“同命同價”是否就意味著公平?尊重每個人的個體差異是否就不平等?而對於人身損害賠償,到底應該採取哪種方式才更為合理?

  361全民互動:交通事故的賠償中到底是否應該執行同命同價的原則呢?

  熱點爭論一:人身損害賠償賠的到底是什麼?

  主持人勞春燕:那麼在交通事故的賠償中到底是否應該執行同命同價的原則呢,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核心話題,針對這個話題我們場上的嘉賓也分成了正反雙方的意見,我們先來認識一下他們。

  江曉陽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李 楯 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

  石述思 《工人日報》要聞部主任

  他們支持在人身損害賠償中實行“同命同價”

  王志安 資深媒體策劃人

  張柱庭 北京交通管理幹部學院政法系主任

  梁宏達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評論員

  他們反對在人身損害賠償中實行“同命同價”

  主持人勞春燕:歡迎各位的到來,我們還是先請正方嘉賓闡述一下你們的意見,江博士。

  江曉陽:同命同價嚴格地説它不是講的整個的賠償,理解上應該是講的賠償金這一部分,那麼賠償金這一部分,我個人認為應該是同命同價的,應該沒有什麼好説的,把他區別為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這一點我認為是沒有道理的,在道德上也是值得考慮的。

  主持人勞春燕:在事故的賠償上不應該有城鄉之間的區別,應該同命同價,來反方。

  王志安:我覺得我們要辯論這個話題,首先要搞清楚這個同命同價這個價是指什麼價的,其實我們講,命本身實際上是沒有價,因為我們要説一條命值多少錢,也就意味著我們在市場説花這樣的錢是可以買到一條命的,所以説命本身沒有錢。

  江曉陽:我反對。

  主持人勞春燕:江博士為什麼反對?

  江曉陽:命本身是沒有價的,但是你造成了人家死亡的時候它就是有價的,要辯證地看,你不能絕對地看,你絕對地看,現在我拿一個億兩個億買這條命這個肯定是不存在,但是我造成了你死亡的時候要不要賠償,賠償的標準是不是價。

  王志安:不是,就是説賠償是賠什麼,我覺得賠償的不是命的價格,而是。

  江曉陽:賠償的是什麼?

  王志安:賠償的是因為這個人死亡所造成的後果。

  主持人勞春燕:就是更加明確一點來説的話,可以理解為這個賠償金是用來補償這個家庭因為受害者的離去所造成的損失。

  王志安:對。

  主持人勞春燕:那為什麼就不能夠用同樣的標準來進行賠付呢?

  王志安:那我們其實就特別簡單了,你想想每一個人因為他的死亡所造成的經濟上的這個後果和精神上的後果,實際上是不一樣的,就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一個年收入十萬的人,和一個年收入一千萬的人,他的死亡對兩個不同的家庭瑣造成的經濟上的後果是不一樣的。

  江曉陽:我打斷一下,年收入十萬的人死亡了以後是不是按年收入十萬賠,年收入一萬的人死亡了以後是不是按年收入一萬賠。

  王志安:從理論上講是應該這樣。

  江曉陽:我們現在不要講理論,理論太空洞了,我們現在講到國家的法律和司法解釋是怎麼規定的,十萬是不是按十萬賠,一萬按一萬賠。

  王志安:國家的司法解釋是怎麼規定的是一回事,我就説我們討論的是這樣做是不是公正。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今天就來討論,到底是同命同價公正,還是同命不同價公正,來。

  梁宏達:其實賠償金你是給誰了,人已經死了你能給他嗎,所以這個賠償金是主要針對死者的親屬而言的,那麼針對死亡親屬而言,他生前的收入這個影響就特別大了,一個一年能掙十萬的人,和一個一年能掙一萬的人,他對家庭的貢獻是一樣嗎,因此他死亡給家庭帶來的損失,那是絕對不一樣的。

  江曉陽:是不一樣,你説的又回到剛才王老師説的,法律上沒有規定十萬按十萬賠,一萬按一萬賠,法律上規定城市人按城市的收入標準,農村人是按農村的收入標準,你十萬,你收入是一百億,你現在的城市標準只有一萬,按一萬賠,不是按你一百億賠,你沒有收入或者你收入只有一萬,農村的生活標準是十萬,按十萬賠,我們現在講的是標準。

  王志安:我本人也不主張用城市和農村這個標準,來簡單地劃分實際上交通事故中間的賠償標準問題,中國現在城市和農村的二元社會本身這樣一種分制的情況,我們大家都不認為這是一種正常的狀況,那麼隨著社會的進步,實際上他這個標準應該是越來越精確,就是説或許這兩個人在交通事故中間他都是城市人,但是由於這兩個人的收入標準本身不一樣,但他所獲得的補償金本身也是不應該一樣的。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讓石主任説一句話吧,他已經等的太久了。

  石述思:今天夏天來的特別早,5月初就來了在北京,而且在這麼幾百瓦的大燈照射下,我居然覺得不寒而慄,我認為我是最踏實地坐在這兒的一位,我還來之前,我還算一個很笨的人我在做點功課,網上所有搜索的證據都是反對同命不同價,至於理由,為什麼我一直保持沉默,因為我找不出任何一個理由去支撐同命不同價。

  主持人勞春燕:石主任都已經想不出一個理由來支撐同命不同價這樣的原則,來,張教授給他一個理由吧。

  張柱庭:我是專門搞交通法規的,實際上我自己的感受是什麼呢,第一個問題,我們應該先命一下題,這個命是什麼命,這個價是什麼價,如果説這個命是指的我們每個人的生命權,那這個毫無疑問,大家是平等的,不應該有高低貴賤的差異,那麼在這個問題上現行的司法解釋裏,並沒有列出一個對每個人平等生命被剝奪以後生命賠償多少,沒有。

  江曉陽:有,25條的第二款就是。

  張柱庭:死亡賠償裏面是沒有這個命的權利。

  熱點爭論二:以生前收入作為賠償標準是否合適?

  主持人勞春燕:那像我們現在剛剛短片裏邊介紹的,就按照城鎮居民的標準給,同一個標準給,可不可以?

  張柱庭:所以我馬上要講另外一個問題了,所以我是反對用城鄉的辦法,應該用死亡這個人生前收入水平來分,不是按城鄉來分。

  石述思:我覺得我強烈地反對,我拿出我所有的力量去反對,以他們的收入作為界定該得到賠償金的依據。

  主持人勞春燕:為什麼?

  石述思:因為我覺得在中國的,從新中國成立起一直到改革開放的29年的進程中,我們的農民我們的農民工甚至城市的普通職工付出了很大的代價,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覺得恰恰同命同價,從也許不是非常非常,因為死了才平等,已經很殘酷了,只是從這一個點上,能夠做一點法律允許的追償機制,有何不可,難道不是和諧社會的精神嗎?

  王志安:我的意思就是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不一定等同於同命就同價,因為每一個生命都不一樣,我們要承認,每一個個體生命無論是他在社會上的價值也好,還是他在社會上都不一樣的,就是每一個個體生命的差異在一個人死亡的時候是不是應該得到尊重?

  石述思:我覺得在死人面前討論這樣的話題首先是有損他們的尊嚴。

  江曉陽:我想打斷一下王老師,你剛才説那個問題,要麼在偷換概念,要麼在混淆概念,每個人的價值你剛才説的不一樣,是有一部分不一樣,有一部分是絕對一樣的,我的胳膊和你的胳膊絕對是一樣的。

  王志安:不一定,我給你舉個例子,江老師在日本有一個案例,就是有一個小女孩她練鋼琴的,因為一場事故,她有一個手指頭掉了,結果她母親就起訴責任方,當時人家有一個賠償標準了,一個手指頭值多少錢,就是江老師您説的,所有的手指頭都應該一個價,但是這個小孩的母親就向法官説,他説我女兒這個手指頭不是一般的手指頭,因為她在練鋼琴,她這個手指頭沒有了,她的前途就沒有了,你不能否認她將來有可能成為莫扎特,所以她這個手指頭就跟一般的手指頭就是不一樣,所以她就提出了一個天價賠償。

  江曉陽:你剛説了這個手指頭所謂不一樣,是她這個手指頭將來給她帶來的財富不一樣,它如果不帶來財富,手指頭的自然屬性本身是一樣的。你不能拿她將來這個手指頭給她帶來的財富來遮蓋她的手指頭的自然屬性的相同性。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不管它自然屬性一樣不一樣,來説到最後賠了多少多少錢?

  王志安:賠的時候呢,到底只賠自然屬性,還是也包括社會屬性。

  主持人勞春燕:石主任,一個鋼琴家和一個農民工如果在同一事故中遇難了,他們應該得到相同的賠償嗎?

  石述思:YES,在今天YES。

  江曉陽:這個肯定是不對的,這絕對平均主義,這個肯定不對。

  梁宏達:追求絕對的平等,最後會帶來標準的喪失,反而我們達不到這賠償的目的了。

  張柱庭: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要介紹一下,剛才這個賠償,我剛才講是分兩類,侵權和違約,那麼侵權賠償,他的原則設計項目和標準的時候,他的原則就是填平,造成你多少損失,賠償多少。

  江曉陽:按照張老師剛才説的這個設計,這個設計本身就有問題,就有缺陷。

  張柱庭:現在這個填平原則,由於你經濟發展不平衡,每個人的情況不平衡,最後出來的結果,肯定是不一樣,權力平等不等於什麼呢,獲得賠償額的等同,這是一個大原則,在這個原則下,應該追求努力縮小差異。

  江曉陽:這個我是反對的,補償額的差異應當儘量縮小,比如説我現在一個大老闆,我一年爭一百億,他死了按什麼賠,一個普通老百姓他一年掙一萬按什麼賠,縮小怎麼縮小,是按一百億靠,還是按一億靠,還是取個中間值。

  張柱庭:我想是這樣,新法律事實以後,應該首先是保險公司賠,那麼保險公司賠出去一部分,就使得後來的賠償額越來越小。

  主持人勞春燕:反方嘉賓,你們説每一次賠償都要根據每一個個體不同的情況來進行,那這樣的話,理賠是不是會面臨很多技術上的難題。

  石述思:這個要靠舉證來完成,這是一個社會發展過程中必須付出的成本。

  李楯:這個情況我覺得是這樣,在一般人如果接受標準型的賠償,他就不再提問題了,這是他的一種選擇,如果他再提問題的話,就面臨著極大的訴訟成本,但我們覺得應該給他這種訴訟權利,就他有權利要求更多的賠償,但實際能不能做到,那要經過審判才能決定。

  主持人勞春燕:石主任,你覺得我們反方嘉賓提出的這樣的操作原則有實際的操作性嗎?

  石述思:我無話可説。

  李楯:我覺得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之所以複雜,比方説我們,我覺得剛才我們正方這一位嘉賓説的話有些還是需要考慮,就我們很多事情要均衡考慮,我們國家現在具體處理,相互抵觸,相互矛盾的地方太多。

  石述思:李老師的問題就是説在很多問題,小學還沒有畢業的,我們就在談博士後的操作了,我覺得非常的荒唐,我覺得先把基礎面的問題搞清楚。

  主持人勞春燕:來,基礎面的問題先搞搞清楚,你還有什麼話要説。

  石述思:社會肯定存在著很多不平等,不公平,很多法律之間打架的事情,也許會影響到很多人的正當的權益,但是難道我們不能換一個思路,不能從法律上的平等來邁出第一步,還要做這樣技術,那樣技術性的設計,從法律層面對於弱勢群體進行某種補償讓他們獲得某種平等的權益,也許是大家認真思考的一個問題。

  熱點爭論三:個體差異在確定賠償時是否應該得到尊重?

  在事故賠償中,不同受害人個體的實際差異是否應該得到尊重?打破城鄉劃分,按照生前收入情況來確定賠償,這樣的方法是否合理?正反雙方的嘉賓對於這些話題爭執不下,接下來我們將邀請出一位新聞事件的當事人上場,她的家人直接遭遇了“同命不同價”的尷尬,對於反方嘉賓支持“同命不同價”的種種觀點,她是否能夠接受?《“同命同價”就一定公平嗎?》,《大家看法》繼續播出。

  主持人勞春燕:那麼同一條命是否應該得到相同的賠償呢?到底是同命同價更公平呢,還是同命不同價才能夠彰顯出公平呢,今天我們也請來了一位特殊的嘉賓,他叫曹小麗,是一名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姐姐,我們先來看一下發生在曹小麗妹妹身上的事情。

  2005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京順路路口,一輛夏利小轎車與一台大貨車相撞,夏利車內一男一女兩名乘客當場死亡。

  2006年4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望京法庭按照兩名死者不同的戶籍身份,判決肇事方賠償具有城市戶口的金文植的家屬41萬元,而對於農業戶口的死者趙小英,判決賠償其家屬17萬元。相差近兩倍的賠償金額讓本不在意賠多少錢的趙家人感到十分不滿。

  曹小麗:“我們覺得這個一點都不公平,人都是一樣的人,但是為什麼就不同價?”

  趙小英的姐姐曹小麗決定繼續上訴,爭取相同數額的賠償金,但是她們的辯護律師卻認為,在現有的法律環境下這樣的做法沒有實際意義。對此,曹小麗仍然沒有放棄,她毅然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提出了上訴,她的行動能為妹妹爭取到同樣數額的賠償金嗎?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現在就有請曹小麗上場。你妹妹遇難以後賠了你們多少錢?

  曹小麗:17萬多一點。

  主持人勞春燕:一開始是覺得可以接受的?

  曹小麗:因為我問過律師了,這個是根據法律制度,賠償標準賠償的。

  主持人勞春燕:那後來怎麼會想到去起訴,打官司呢?

  曹小麗:後來是我知道,不是兩個人同時遇難的嘛,那個人41萬,我們17萬多一點,我就問那個原因,他説是因為戶籍的不同,所以造成了賠償標準不同,我當時覺得不公平,所以我就再次進行起訴。

  主持人勞春燕:聽説二審的判決結果剛剛出來。

  曹小麗:二審判決結果是維持原判。

  主持人勞春燕:那能夠接受嗎?

  曹小麗:當然是覺得不服。

  主持人勞春燕:今天我們這邊也坐了三位反對同命同價的嘉賓,我們看看他們有些什麼樣的問題要來問你。

  王志安:你妹妹在北京做什麼工作?

  曹小麗:我妹妹在餐飲做收銀員。

  石述思:你為什麼覺得不公平?

  曹小麗:因為我覺得就是同樣的人,為什麼他命價不一樣。

  石述思:你是農村的呀,他是城裏的呀,他收入比你高呀。

  曹小麗:城裏人跟農村人同樣都是人。

  石述思:他出身比你高貴,他是男的。

  王志安:這個其實一個觀點,我覺得我們這邊已經表述很清楚了,就是因為城市和農村戶口所造成的歧視性規定,我們都是認為是錯誤的,也是不公正的,但是由於現實社會中間兩個人現實的社會價值不同所導致的差異是應該得到尊重的。

  曹小麗:我認為這個不正確。

  為了讓自己的妹妹獲得與城裏人相同的賠償,曹小麗不顧勸阻堅持上訴,雖兩次駁回卻依然不服。對於她的經歷,反方嘉賓認為城鄉分治的賠償方式固然不對,但是每個人勞動價值的不同卻必須得到尊重。對於這些觀點,曹小麗堅決予以反對,她會拿出什麼樣的證據來駁斥嘉賓的觀點?接下來,我們還會邀請出一線法官的代表參與現場討論,他會支持“同命同價”的賠償原則嗎?

  《“同命同價”就一定公平嗎?》 大家看法週末節目,歡迎您明天繼續收看。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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