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社區 論壇 博客 播客 | 網絡電視直播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明星代言是否承擔法律責任(上)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4月02日 17:54 來源:CCTV.com

  101熱度故事:明星代言惹風波

  主持人勞春燕:101度熱度故事,361度全民互動。歡迎各位來到《大家看法》週末演播室。我們今天的話題要從一位名人説起。在2007年央視的3.15晚會上,這位名人代言的藏秘排油百草減肥茶因為涉嫌虛假廣告而遭到了點名批評,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事件的大概。

  前不久,相聲演員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減肥茶廣告被認定為虛假廣告。據稱,此廣告的代言費高達200萬。一時間,輿論譁然。郭德綱是否應該為虛假廣告承擔責任,立刻成為了網民們爭論的焦點。面對這些爭議,郭德綱卻覺得自己很冤枉,他在網上專門發佈了一個視頻來為自己解釋。

  郭德綱:“做代言的明星、演員沒有必要成為那個産品的專家,沒有必要,你説是不是?你説來一公司,來一廠家,比如做什麼避孕藥品的找我來,你説我會有必要成為那個專家嗎?”

  其實近年來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事情屢有發生,從唐國強、解曉東代言北京某醫院治療不孕不育,到劉嘉玲代言的SK-Ⅱ,再到葛優代言億霖木業,一直到最近曝光的郭德綱代言的藏密排油減肥茶,明星們總是和虛假廣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那麼明星究竟該不該為不實廣告承擔責任呢?圍繞著這個話題一直以來都呈現著兩種完全不同的聲音。

  市民1:“他只是代言的,而且他對産品肯定也不是太了解。”

  市民2:“我感覺這個不應該承擔責任吧。”

  市民3:“當然承擔責任了,這有什麼説的?”

  市民4:“肯定要承擔責任的,他裏面掙錢了嘛。”

  市民5:“他能承擔什麼責任呢?他一代言人。”

  市民6:“他拿錢了就應該承擔,拿一份錢一份責任嘛。不承擔責任,他這是誤導消費者、誤導老百姓。”

  361互動話題: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熱點爭論一:明星是弱勢群體嗎?

  主持人勞春燕:虛假廣告已經成了一大公害,那麼廣告出了問題,代言的明星要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呢?這就是我們今天的辯題。我們先來認識一下場上的嘉賓們。

  董 路 自由評論人

  石述思 《工人日報》要聞部主任

  邱寶昌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主任

  譚 飛 著名娛樂策劃人

  葉茂中 著名的廣告營銷專家

  葉 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主持人勞春燕:歡迎各位的到來。我們先請正方嘉賓發一下言,邱律師。

  邱寶昌:我認為這些廣告的代言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為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不惜高價聘請你去代言,那麼你收取了高額的報酬,在公眾當中有一定的影響力,如果發佈了虛假廣告,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主持人勞春燕:拿了代言費,就要對自己所做的那個廣告負責任。我們再來聽一下反方的意見。你們為什麼認為代言人不用負法律責任?

  葉林:先説我的一個觀點。第一個我覺得道德上來講,大家都會面臨著這麼多的社會抨擊,所以就毫無疑問的,他正在可能還將要繼續承擔道德上被譴責的這樣的一個後果。但是從法律上來講,確實又很難讓他承擔責任。依照現在的法律來説,沒有一個法律依據去承擔責任。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到底現行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邱寶昌律師。

  邱寶昌:廣告法第38條有規定,如果廣告主發佈了虛假廣告,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未盡審查義務要承擔連帶責任。那麼廣告重要的參與人,也就是名人明星,他們應當不應當承擔責任呢?我們廣告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他屬於可以界定為廣告的經營者之一,我認為他應當承擔責任。

  主持人勞春燕:雖然説現行的法律呢,可能在這方面還缺少一個明確的規定,但我們今天主要的辯題是應不應該讓代言人來承擔責任。聽一下葉總的意見。

  葉茂中:明星在做這個形象代言的時候,廠家把這個産品拿來,如果説他看過這個廠家提供的相關的一些文件,比方説生産、衛生、銷售許可證,那麼他就可以認為這個産品是合格的。所以我們今天看到一個比方説,産品質量有問題的這個廣告,出事了,然後説這個明星應該承擔這個産品質量所出現的傷害消費者的這種連帶責任,這個我們從一個普通消費者這個心理上來講,我們能理解。但事實上,這個明星在代言這些産品質量有問題的廣告的時候,他其實也是個弱勢群體。

  主持人勞春燕:明星也是弱勢群體嗎?

  葉茂中:對,他沒有沒有辦法判斷這個産品是不是有問題。

  主持人勞春燕:董路有反對意見。

  董路:葉總説明星也是弱勢群體,這個我不太同意。就是説可能明星也不是專家,消費者也不是專家,在這個層面上明星跟消費者是同樣的。但他們不同的在於哪兒呢?明星手裏面有200萬或者500萬的代言費,而消費者每個月可能只有300或者500的,消費的這個錢。那如果説這個明星,他要真的賦有一定的責任感,他把兩百萬廣告裏邊,他拿出20萬來去找相關的機構來鑒定這廣告的真偽,能不能做到?我相信能夠做到。但是沒有人願意做。

  譚飛:這話我有一點不贊同。就是説你覺得他明星200萬拿了,還得拿20萬去驗證它。我覺得這個就是太不相信咱們國家的一些監管機構了。就比如説以前進旅館,有時候驗結婚證。那有些結婚證一看是真的,那就肯定就讓他們住了,對吧?但這裡面可能是有些人偽造的,那你説旅店的主人有責任嗎?我覺得這個東西不能這樣看。

  董路:對不起,對不起,這個咱們你剛才舉的一個例子我問一下。如果我偽造一個身份證,我到銀行把你的錢取出來了,你覺得銀行有責任嗎?

  譚飛:不,但現在比如説身份證或者説是那個結婚證它不是偽造的,對吧?它也可能比如年齡不對,或者姓名不對。所以這種事有可能發生,所以你就不能説明星200萬,再拿20萬去驗證。

  葉茂中:我們不能把別的相關部門的責任讓明星去承擔,我覺得這個思路是混亂的。比方説這個産品質量是不是合格,這是質量檢測的部門的事情,那明星為什麼要拿錢再去找質量檢測部門去做這個檢測?你要檢測一個比方説,這個難度比較大的産品,那就不是花20萬的問題,你可能200萬你檢測都檢測不了。從明星的角度來講,為什麼我説他是弱勢群體。實際上我相信沒有一個明星願意給一個質量差的産品去做代言。為什麼?因為他出於自己的一個信譽的這種,老百姓對他的這種認同。第二個老百姓肯定是虛假廣告和假冒偽劣産品的這個受害者。因為他不可能去檢測,甚至他相信這個廣告説的話都是真的。

  董路:他為什麼要相信呢?他相信的是誰呢?

  石述思:我想起來一個好萊塢大片,可能在座的,如果喜歡電影的都能看過,叫《蜘蛛俠》。蜘蛛俠當時説過一句很著名的臺詞,能力有越大、責任有多大。假如説這個事情,虛假廣告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了傷害,我覺得今天的辯題非常有價值。畢竟在這個過程中,明星獲得了利益。我覺得今天探討是不是該追訴他的責任,是不是應該把他得到的不當利益拿出一部分來補償弱勢群體。當然我修正一個概念,代反方説一下,有一部分明星可以得到豁免,比如説這個明星不具備獨立的行為能力,他是兒童、童星。

  熱點爭論二:明星是否有責任、有能力鑒別虛假廣告?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問一下石主任,你認為如果要追訴的話,明星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

  董路:我幫你回答吧。我覺得有些事情呢,中國有中國的特色,中國有中國的具體情況,未見得所有國外的相關的法律法規都適合中國。但是在明星做代言這個問題上,中國明星代言和國外明星代有本質的不同。那麼我們就舉一些國外的例子,好像美國的,有一個影星叫雪兒吧,曾經因為代言一個虛假廣告最後遭致了50萬美金的罰款。法國的一個著名的電視主持人,他也來代言了一個虛假廣告,最後鋃鐺入獄。那麼我想,在這個明星代言廣告上,他所應該具有的這種責任,中國我看不出任何一點有什麼特殊的原因不能夠效倣國外的這樣的做法。

  譚飛:我覺得在目前,就是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很迅猛,那麼很多監管力度未夠,或者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單純把這樣一個罪責推到明星身上是不公平的。

  董路:譚飛,是這樣子的。

  主持人勞春燕:虛假廣告的出臺,它肯定會有很多個環節。但是明星作為其中的一個環節,他是不是應該承擔起他應該有的責任呢?

  葉茂中:我覺得就事論事而言的話,産品的質量問題,明星他不應該承擔責任,而且他也沒有能力承擔這個責任。他怎麼去承擔啊,對吧?我覺得惟一應該承受的責任在哪,就是如果説他沒有學過《廣告法》,他拿了人家這個錢代言的時候,他不知道哪些話該説,哪些話不能説。如果説你説了這個説明書上沒有能做出來的承諾,那你就是在演這個虛假廣告,那麼你對於這個公眾就是有責任了。

  主持人勞春燕:葉總,那你認為郭德綱是否也説了他不該説的話?

  葉茂中:那我覺得在整個事件當中,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我説郭德綱其實也是這個事件的一個受害者。為什麼呢?因為現在公眾把矛頭全部指向了郭德綱,而不是指向了這個廠家和産品。

  董路:為什麼説這件事情到現在為止把矛頭都指向了郭德綱,為什麼呢?是因為90% 、80%的人買這個,他是衝著郭德綱買的。所以我就説,那麼既然説有那麼多人都相信你,買了這個産品,後來發現這個産品有問題,這麼多人同時在指責你,這有什麼不應該的嗎?

  石述思:我就覺得即便明星像我們反方嘉賓塑造的那麼無辜、那麼高尚、那麼純粹,那我覺得這樣的人應該在事件發生以後更應該站出來面對公眾説一聲對不起。但是你見到了嗎?你聽到了去主動擔當這樣的責任了嗎?我説不,我覺得幕後的推手一定是金錢、一定是利益,而不是我們講的所謂的對制度、規則的尊重,以及對消費者生命權益的尊重。

  主持人勞春燕:正方嘉賓,我們反方嘉賓一直在提一個問題,説明星到底有沒有能力來鑒定這廣告的真偽?

  邱寶昌:我認為他有能力。因為你是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你在這個廣告當中你扮演的角色、內容是否真實,按照一般的常識的理解和一般的法律的要求,這些東西是禁止説的,你説了,有些東西你沒有吃,你吃了,這就違背了《廣告法》的一個誠實信用的問題。

  譚飛:邱律師,我打斷一下。我們假設一下,比如説一個明星他代言的一個減肥産品,那麼它規定是兩年內不反彈,那麼是否明星得試兩年,然後才能做這個廣告?這樣的話,明星付出的成本是否太大了,這個代價是否過大?

  邱寶昌:你剛才講了,試了兩年才有結果。那你沒有試,你為什麼現身説法,你對它有保證呢?這不是誤導消費嗎?

  譚飛:我方的觀點,我的觀點是,我們應該更多地追究這個監管的責任。

  董路:我們討論的不是行政部門的責任、廣告主的責任。

  譚飛:而且在這語境下,在目前的法律條文下,這個代言人、證言人,他是不負法律責任的。

  董路:那你們贏了。為什麼?因為確實法律沒規定。

  譚飛:如果法律規定了,就不需要討論了。法律就這麼定了,你還有什麼討論的?

  葉林:我覺得我們在討論一個人有沒有責任的時候,實際上是一個社會的譴責的問題。就是我們譴責什麼?是譴責他行為的後果本身,還是譴責他發自內心做事情的錯誤的觀念和想法?我覺得拍廣告這個事啊,你比如咱電影裏的演員和導演的關係,我不知道你們寫電影裏的臺詞的人叫什麼,究竟我們如何看待他們的承擔責任的問題。比如一個片子搞得很糟糕,這個時候大家可能會罵演員。但是演員只是你作為整個腳本的一個組成部分,那麼這個腳本本身,你必須按導演的要求去演,必須按製片的要求去做。那你怎麼能夠説,你如果不這樣做,你就不要當演員?

  邱寶昌:你講的有一點偏頗。在演戲的當中你可以虛構,但這是廣告,《廣告法》規定的廣告的內容就要真實性,不允許你去虛構。那你就應當承擔責任。

  熱點爭論三:劉蓓代言廣告是否涉嫌誤導消費者?

  主持人勞春燕:明星代言虛假廣告到底應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明星到底有沒有義務和能力去鑒定他所代言的廣告的真偽呢?今天我們也請來了一位明星,我們有請劉蓓上場。歡迎你來到我們演播室,這邊請。

  主持人勞春燕:劉蓓,很高興你能夠來。你知道嗎,一聽説你要來,我們很多編輯都在説,劉蓓真的很勇敢。因為一説到這個代言廣告的問題,很多明星就特別忌諱。

  劉蓓:對,我現在也覺得我膽兒是挺大的。我剛才在後面聽,我覺得好像説得都各有各的道理。但是忽略到一個就是,比如説當一個廠商來找你的時候,他不可能跟你説,我這是毒藥,我這是假冒偽劣産品,你去幫我做這個廣告,對嗎?那麼實際上,作為演員自己來説,其實他也確實是一方受害者。

  主持人勞春燕:但是在接拍這個廣告之前,前期的調研是演員可以控制的。

  劉蓓:但是有的時候是你做不到的。比如説人家是有藥檢給你,那麼好。你難道説再去國家什麼藥檢部門再去重新調查嗎?我哪有這個能力呢?

  主持人勞春燕:你也代言過兩個産品,一個産品是保暖內衣,還有一個是藥品。做藥品廣告其實也是很危險的。

  劉蓓:對。

  主持人勞春燕:你試用了嗎?

  劉蓓:我試用了。

  主持人勞春燕:你當時代言那個藥品是一個止咳藥,那還得趕上你正好生病了,你才能夠去試用?

  劉蓓:所以就是這個問題。還有,一個説你生病了,你可能吃了這個藥,也可能對你來説是有用的,也可能對別人來説是沒有用的。因為人和人也都不一樣的。

  主持人勞春燕:你當時對這個産品,這兩個産品,你都了解到什麼樣的程度?特別是對於那個藥品廣告。

  劉蓓:藥品的廣告,我是大概吃了兩三天。但是因為我確實也沒有咳嗽,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可能,我就是比較狡猾的吧。我當時就是説,有些話我不能説。

  主持人勞春燕:比如説?

  劉蓓:比如説一支見效什麼,我説這個不可能,我説我這句話説出去了,如果人家一支沒見效,是,可能法律是目前沒有辦法制裁我,但是我説我活著被人家這樣説,也是一種制裁。

  主持人勞春燕:但是我看到你最後,這個廣告的最後是除痰止咳、一支起效。

  劉蓓:對,當時就是説起效。

  主持人勞春燕:這是你自己改的?

  劉蓓:反正最後就之間商量了很多。因為當時説一支見效,我就覺得太絕對了。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這邊也有一位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邱寶昌邱律師。我們來聽一聽像你這樣做廣告,這個廣告它有沒有違規的嫌疑。

  邱寶昌:我感覺到有涉嫌誤導消費者。

  主持人勞春燕:也是涉嫌誤導消費者?

  邱寶昌:涉嫌誤導消費。因為起和見,一般的人可能都認為是一針有效。按照《藥品廣告管理辦法》當中,是不允許宣傳或者明示治愈率、有效率。

  在《大家看法》演播室裏,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邱寶昌律師現場質疑劉蓓代言的廣告涉嫌違法。那麼接下來,劉蓓會做出何種反應?又會如何辯解?在代言的廣告中,明星到底能説什麼,不能説什麼,法律上又是如何規定的?明天,《大家看法》演播室裏,將繼續圍繞明星代言出現的問題來展開討論。同時,我們還會邀請另一位神秘嘉賓出現。明天同一時間請繼續關注《大家看法》週末節目。

責編:西尋

1/1頁
相關視頻
更多視頻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聞  CCTV-少兒  CCTV-音樂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