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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制出遊誰來承擔責任?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30日 16:58 來源:CCTV.com

  本期嘉賓:

  吳 琪 《三聯生活週刊》記者

  肖金戈 綠野戶外網站總經理

  胖大海 網絡播客

  鮮文敏 搜狐網戶外頻道編輯

  阿 澀 旅遊衛視 主持人

  王勇峰 中國登山協會高山探險部主任

  主持人勞春燕:一百零一度熱度故事,三百六十一度全民互動,歡迎各位來到《大家看法》,週末演播室,今年七月在廣西南寧的郊外發生了一起戶外旅遊遇險事件,21歲的女孩,駱璇永遠離開了人事,事後駱璇媽媽把其他同去的12人告上了法庭,最近這一案件已經一審宣判了,但是關於駱璇之死,到底誰來負責的爭論並沒有終止,我們先來看一個小片。

  照片上的女孩兒名叫駱璇,今年7月的一天,在一次在戶外探險活動中,年僅21歲的她被山洪吞噬了生命。

  這裡就是出事的地點廣西大名山。在大名山的中間有一條河,叫趙江,當天晚上,駱璇和其他12名探險者就在這裡紮下了營地。可沒曾想,一覺醒來,意外卻突然發生了。

  驢友豬豬:“當時我是在睡著的,然後我旁邊的帳篷,旁邊的人説水大了。我伸頭一看,已經開始漲水了,我們馬上就跑到這裡來了,我們現在站這個地方。”

  梁華東:“想去拉那女的一把,結果也是一起衝,就因為説沒有辦法。我看見,可是我無能為力,我得自救。”

  就這樣,一個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孩兒被大水奪去了生命。

  駱璇母親:“是他們這些沒有良心、沒有道德、沒有人性化的那個組織下,讓我女兒喪失了。”

  駱璇母親所説的他們,指的就是這次戶外活動的發起人梁華東和其他同行的11位驢友。今年7月7日,梁華東在廣西南寧時空網上發了一個帖子,號召大家7月9日到郊區探險,費用AA。帖子發出以後,短短一天的時間,就有12位網友報了名,在每人交了60元錢之後,他們組成了一個臨時的團隊,就朝著距離南寧市100公里的大名山進發了,並且當晚在河谷中紮下了營地。

  梁華東:“我就説來這種地方的,除了扎河道,確實沒有什麼地方可以紮營了。”

  對於這樣的解釋,駱璇的母親認為,7月份是南方的梅雨季節,按照安全常識,在河谷中安營紮寨是十分危險的。因此,女兒的意外死亡跟同去網友的麻痹大意有直接的關係。然而讓駱璇母親無法接受的是,同行的12個驢友沒有一個人認為自己需要為駱璇的死承擔責任,甚至在事發之後來慰問一下都沒有。事情被當地媒體披露之後,一個與此事毫不相干的人站了出來支持駱璇的母親,她叫韋松君,24歲,是廣西一家礦業公司的老闆。韋松君親自前往事發地點進行了調查,又發現了新的問題。

  韋松君:“無人守夜?這是最起碼的安全防範,作為去一個戶外生存,安排人員守夜是一個基本要執行的一個原則性的一個行為。”

  現在韋松君全權代表駱璇的母親來跟其他12位驢友進行交涉。韋松君認為,梁華東作為活動的發起者,有能力卻沒有預見和防範危險的發生,應該對駱璇的死承擔主要責任;而其他同去的驢友,與駱璇有相互救助的義務卻沒有完成,也應當承擔部分責任。韋松君同時表示只要有人願意站出來道歉,具體的經濟賠償甚至可以由她來承擔,但是仍然沒有驢友願意站出來。於是,韋松君決定代表駱璇的母親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12位同去的驢友,讓她沒有想到的是,這場訴訟一經報道出去,就立刻在網上引來了眾多網友的一片爭論。一些熱愛戶外的網友紛紛提出,明天我們還敢結伴出行嗎?法律對於活動組織者的保障又在那裏呢?

  主持人勞春燕:剛剛大家已經看了事情的經過,到底誰應該為駱璇之死來負責,是駱璇自己?還是活動的發起人?其他的11位參加者他們有沒有責任呢?這就是我們今天討論的核心話題,那麼今天我們也把駱璇母親的代理人韋松軍請到了節目錄製的現場,待會兒我會請他們上場參與我們的互動交流。我們還是先來看一下我們場上的嘉賓的觀點,AA制出遊,責任自負。您贊成還是反對這樣的説法?請大家舉牌。

  主持人勞春燕:四票對兩票,四票贊成責任自負。來,我們還是讓少數派先發言,來吳琪。

  吳琪:因為我覺得AA制這個概念首先就不明晰,是不是我們費用均攤就是AA制?那麼在AA制的前提下,大家出遊有沒有一個防範意識?彼此的責任是根據不同的出遊事件來分析的,而不能統一地説我們的費用均攤,所以我們的責任一定是平等的。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反對方的嘉賓認為,不能夠因為經濟上AA制了,責任上也AA制。正方嘉賓,你們怎樣看待這個觀點?

  胖大海:能參加這種自助活動,首先他必須要對這種活動有一定的認知能力,那麼既然花的是同樣的錢,憑什麼要有人責任更大一些,有人責任更小一些?

  肖金戈:我是這麼看的,AA制的基礎就是你是不是在這個活動中間産生了購買商業服務,你如果産生商業購買服務的話,那就提供商業服務的主體,它應該給你什麼樣的責任;但是你如果是AA制的過程中間,並沒有産生商業服務,也就是説你的領隊從你的個人活動上面沒有去産生贏利,那樣的話我認為,站在領隊的角度來講,他是不應該承擔責任的。

  主持人:可能在這一事件中,發起人他有沒有贏利是非常關鍵的一點,吳琪這一次做了深入的採訪,你跟大家講講是怎麼回事兒?

  吳琪:那麼從原告方來説,他就認為每個人收了60元的費用之後,最後沒有結算,也就是説本來是多退少補,是一個公開透明的財務制度,但是因為最後大家沒有結算每個人是多少錢,所以就認為他有贏利。

  主持人勞春燕:那可能很多的領隊,或者説發起人組織者,他也會覺得很委屈,我們説簡單一點,就是一個熱心人,然後為大家提供服務,到最後出了事,還要他來承擔責任,可能他們也會覺得很委屈。

  吳琪:因為我不了解這個發起人,他到底當時是有掙一點小錢的這個目的,還是説他完全沒有贏利這個目的,這只是一個動機,我無法去證明他。但是從法律上它可能是更多看這個結果,就是最後你沒有實行,真正的這個財務的公開透明制度。

  主持人勞春燕:如果這一次,發起人粱華東他的確有贏利行為的話,胖大海你還會堅持你的觀點,認為應該責任自負嗎?

  胖大海:組織13人出去玩,才700多塊錢的總費用,我想他不會有什麼贏利的這種意識吧?

  主持人勞春燕:阿澀反對。

  阿澀:我反對是因為,我們老説可能是剛開始他沒有贏利的動機也好,或者説慾望也好,但是實際上在我們這個生活當中,我們能看到很多,比如説像出於好心,但是做了壞事,你造成對別人的傷害,你是一定要負責任的。

  肖金戈:領隊他應該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但是這個責任是不是應該上升到法律層面,我覺得這是有待探討的問題,

  吳琪:我覺得你之所以能成為領隊,帶一個隊伍出去,應該説你對風險的預知能力要比其他人強,那麼在這個南寧這個事情當中,發帖人他自己是武寧縣人,就是本地人,那麼他對這個,比如説七、八月這個南方峽谷中容易有山洪到來,這在當地是一個常識,那麼這個(手手)就是發生意外的這個女孩,她是一個湖北人,她是到南寧去工作,就是可能生活過幾年,那麼相對來説,她對這個風險的預知能力就會比較弱,所以雖然她自願參加了這個活動,但是對於這個風險的這個不同的預知能力,決定領隊的責任應該是比較大的。

  主持人勞春燕:鮮文敏你同意這種觀點嗎?

  鮮文敏:是這樣,就是當時他們紮在第三個營地,為什麼紮在那個地方呢?是因為前面第一營地和第二營地都已經被佔據了,那麼他們紮營的這第三個地方也是一個慣常的紮營的地方,當時要求在那兒紮營的時候呢,沒有任何人提出反對。

  主持人勞春燕:所以你認為只要大家一致通過了,這個領隊或者是發起人,他就是沒責任的?

  鮮文敏:應該説每個人都有責任。

  主持人勞春燕:是每個人都有責任,你們兩位,阿澀。

  阿澀:反對,因為我覺得領隊的責任更大,他應該更專業,更堅持,這才是一個領隊應該承擔的責任。而不是……

  鮮文敏:是這樣的,你又在把一個商業活動,跟一個自助活動相比,這完全是不能比的。專業人士有可能為這60塊錢提供服務嗎?這是不現實的。

  阿澀:可是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主持人勞春燕:我們今天也有一位高級驢友在坐,他爬過三十多座雪山,來王先生。

  王勇峰:在這個整個的活動過程中,領隊當然是要應該有主要責任的,因為他一個領隊不管它是AA制也好,不管所有的活動,只要稱他為領隊,稱他為隊長,他就要對全隊負起責。

  主持人勞春燕:那您剛剛的牌子舉反了,你應該是反對責任自負。

  王勇峰:我覺得應該是死者負第一責任,那麼領隊我覺得他也應該負第二責任,其他的同行者,我覺得他們不應該負責任。

  吳琪:我覺得有一定責任,在這個具體的事情當中,因為就是不同的人就是作為隊員,他分工是很明確的,但是現在13個人團體裏邊它沒有分工,也就是説大家沒有構成一個規範的團體,那麼大家參加一個不規範團體的旅遊,又發生事故,我覺得其他人是有一定責任的。

  鮮文敏:現在就説我們以這樣的一起結伴出遊,我們一起分享這種旅途的快樂,這個我們之間的責任,互幫互助是我們道德上的責任,那麼是不是因為我們道德上的責任,就有這種法律上的義務。我覺得這個應該區分清楚的。

  主持人勞春燕:那麼現在一審的判決結果已經出來了,我在這裡也可以告訴大家,法院是判決被告敗訴,其中發起人粱華東要賠償16萬元的經濟損失,而其他11位同行者也要分擔4萬多元的經濟賠償,那麼事情進展到這一步,有一個人的作用就不能不提,她叫韋松軍,事發之前她和駱璇素不相識,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我們現在就有請韋松軍上場。

  主持人勞春燕:你好,歡迎來到大家看法週末演播室,這邊請。大家都覺得你的行為很仗義,你覺得像這樣的戶外探險活動中,應該責任自負嗎?

  韋松軍:不應該。

  主持人勞春燕:説出你的理由。

  韋松軍:因為這是一個團隊,不是個人英雄主義,因為戶外探險的話,不是説你個人膽子大,前邊有個坑,或者是懸崖,夠陡夠刺激,我敢往下跳,我就是個探險者。我覺得作為她的同伴,應該做到一種就是道義也罷,法律上的責任也罷,都應該盡。

  主持人:您認為發起人應該負起什麼樣的責任,在這一事件中?

  韋松軍:我覺得有一種很荒謬的謬論,説是山洪沖走了駱璇,不是組織者沖走了駱璇。對,沒錯,但是為什麼這個山洪不能跑到駱璇家裏面去衝她,偏偏在趙江衝她,對不對?在今年的那個時候,剛好是美格颱風登錄北部灣,那麼作為一個領隊,他對這種環境沒有前瞻,危險性的意識,而且他自己也説到了,由於他自己的麻痹大意,沒有安排守夜,對不對?我覺得首先一點就是,錯就是錯了,有責任最起碼要敢於面對。

  主持人勞春燕:您認為就是發起人組織者的過失,可能是造成這一慘劇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

  韋松軍:對,我個人認為,包括整個原告方的認為,這個山難,最終的因素就是人為主觀的過錯和過失,造成的人為因素。

  主持人勞春燕:王先生?

  王勇峰:其實這個在戶外活動也好,探險活動也好,其實在戶外經常會發生各種各樣的這種事,但是説完全上升到法律層面真的是第一次,我覺得她和她的律師真的很有勇氣做這件事情。

  主持人勞春燕:我發現松軍終於露出了笑容。

  王勇峰:我覺得這是對中國一個戶外活動的一個推動。

  韋松軍:我補充這麼一點,我覺得這個判決下來,他不會影響中國的戶外運動發展,因為我也喜歡戶外。

  主持人勞春燕:可能對我們綠野的老總有直接的影響,他可能比較擔心這個官司這樣判以後會……

  韋松軍:不會影響,因為這個是針對打著AA制的幌子,來進行的戶外黑市,而不是針對光明正大的真正的一種AA制,因為七九事件裏面的這個組織者,領隊是自封的,錢是他説的,沒有一種大家民主的共同推舉,我覺得作為這個領隊應該是大家推舉出來,對不對?

  主持人勞春燕:是不是這樣?

  肖金戈:不是,領隊不是推舉産生的。領隊是自己發起這個活動,自己作為領隊,但是財務是由大家推舉産生的。

  韋松軍:對,這點説的很對。

  主持人勞春燕:所以你覺得這個七九事件的AA制不徹底?

  韋松軍:我覺得它根本説不上AA制,我看不出是AA制,因為死者本人從一開始到她生命的最後,沒有用上這六十塊錢,車子沒有用上,由組織者提供的。

  肖金戈:實際上這次事情歸根到底,他談到的就是贏利還是非贏利的。

  韋松軍:贏利,贏利性質。

  肖金戈:那也就是説他鑒定他這個活動不是AA制的?

  韋松軍:對。

  主持人:韋松軍那麼你對這個一審判決結果你滿意嗎?

  韋松軍:不滿意。

  主持人:你還不滿意?你的被告也不滿意,你也不滿意?

  韋松軍:我覺得這個官司最終沒有獲得被告內心對阿姨誠懇的歉意,和對家人誠懇的道歉,我覺得贏了只能是面上贏,實質上改變不了。而且呢,如果不能呼籲我們國家對這個活動的規範,贏了也沒多大意思。

  主持人勞春燕:好的,謝謝您今天參與我們的節目。謝謝。

  主持人勞春燕:探險不是冒險,其實我們今天在這裡討論災難發生以後的責任歸屬,不僅僅是希望戶外運動這個新興的項目能夠得到更好的法律的和保險的保障,同樣也是希望提醒每一位驢友,每一位愛好戶外運動的朋友,在選擇戶外旅遊的時候,也能夠更加多的注意自身的安全,因為生命畢竟只有一次,那麼在最後呢,也要代表我們欄目組,祝願大家在新的一年終能夠快樂,平安,我們下周同一時間再見。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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