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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性報道的艱難處境

央視國際 (2006年04月14日 14:13)

  赫頓關於凱利自殺的報道公佈後,BBC的總裁戴克和主席戴維斯都提出辭職,媒體得便損失還會接踵而來嗎?

  赫頓沒有法定的權力對BBC和媒體施加影響,但這一次他卻起了前所未有的影響。他的報告公布於1月28號,在此之前BBC已經改變了編輯方針,加強了對記者報道的審查,停止了對報紙上爭議的報道。赫頓的報告使得布萊爾政府中前通訊委員會主席砍貝兒做出了富有爭議的決定——要求BBC的某些人離職。

  讓我和新聞界同仁們感到不安的是,英國的調查性報道會因此陷入困境。報告包含的目擊者所描述的重要事實形成了對媒體的主要傷害,它們要不就公之於眾,要不就三緘其口,但記者總是想報道事實的。在BBC4台《今天》欄目安德魯•吉裏根做的生動報道中提到的“政府內部高層人員對政府在伊拉克採取的行動十分不滿”,被赫頓認為是“毫無根據”。

  吉裏根承認所犯的錯誤,在2003年5月29日18點《今天》欄目的報道中,在説到消息來源時,他提到了是“一位政府高級官員”。事後,他承認使用了不正當的詞語,報道的不夠全面。最終凱利浮出了水面,他沒有直接説政府會怎樣,簡而言之,吉裏根把自己對凱里話的理解當作了報道的內容。吉裏根的報道確實有不妥之處,雖然他聲稱消息來源是有一個45分鐘錄音記錄的。假設吉裏根給《今天》做了準確的報道,但在赫頓看來仍是不能被播出的。

  有時記者在調查時,引用新聞來源的話之前,沒有問這些話是否是百分百的真實,而記者試圖用其他證據來證明其真實性是不妥的。如果記者不能完全依靠消息來源,就不可能對事實做出全面的報道——在此案中,凱利是一名官方科學家,被寫進了BBC的報道中——結果導致調查報道的可信度下降,民眾將會懷疑報道聲稱的目擊者所描述的關於這一重大政治事件的信息。

  不斷提問是調查性報道記者的最大職責

  建議記者不要報道,或重復消息來源的話,就像在進行媒體審判一樣。媒體討論的不應該被限制在法官是否把所有的合理懷疑當作是事實證據,這會導致報道的不公正性——關鍵在於要相信公眾會根據事實真相自己做出判斷,而不是依靠法律規定來刪減新聞內容。

  布萊爾首相和政府其他成員認為吉裏根的報道嚴重損害了他們的名聲。但是不是吉裏根要為他報道中的不妥之處付出代價而接受審判呢?難道對政府地位的正當攻擊,要迫使吉裏根一再做出聲明?或者在唐寧街10號看來,公眾會簡單的認為政府撒謊只是因為BBC報道聲稱有匿名的消息來源嗎?

  布萊爾或許認為赫頓報告的真實性是建立在吉裏根報道和其他相關消息上的。然而為什麼赫頓完全否定其他人提問題的能力呢?這是因為調查性報道的記者最大的職責就是不斷提問來獲取事實。沃亞特(BBC執行總裁 1996—1999)説到:“我當然希望‘吉裏根報道事件’帶來的影響不會導致BBC對調查性報道的展開,和對獨家新聞的追求”,他還認為BBC不應該改變其編輯方針。但是政策改變後,公眾還能一如既往的相信BBC的報道嗎?

  吉裏根是《今天》欄目的報道外交和國防事物的記者,他的報道問題在於,簡單地改變編輯方針並不能保證報道的準確無誤,在媒體不理性報道的年代,調查性記者似乎對報道他們對消息來源的看法、動機和評論更感興趣,而不是事實本身。新聞記者應對事實進行分析——但是越來越多的記者卻習慣從主觀角度來分析事實,覺得報道的內容,這樣的後果在於記者充當了“專家”或是“意見決策者”,使得報道失去了公證性和客觀性。

  《太陽報》披露並第一時間出版了赫頓的報告,我們最終獲得的是對媒體報道的限制,但調查性報道記者需要的是改變他們報道的重點,從報道主觀的觀點轉變為調查報道事實。

責編:王麗華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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