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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遺忘賴寧是件好事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1日 14:06)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據《北京娛樂信報》5月31日報道上周,由全國婦聯等部門組織的一項調查顯示,在當代中學生心中的“十大英雄榜”中,毛澤東居首位,而劉翔名列第五。前十位分別是:毛澤東、父母、周恩來、雷鋒、劉翔、成龍、任長霞、劉胡蘭、董存瑞、楊利偉。對此,“英雄”劉翔卻謙虛地表示,自己不算什麼英雄,並且表示如果自己選,會選救火的小英雄賴寧。

  或許這表現了劉翔的謙虛,或許表現了他還沒忘記了這位小英雄,確實,賴寧的缺位讓人有些遺憾,想當初,學賴寧的浪潮是那麼的高漲,甚至趕上了雷鋒。在學校裏,雷鋒的名字後邊必跟著賴寧。可是,現在的學生幾乎從來沒聽過賴寧這個名字。賴寧已經被人遺忘了。

  但是,筆者覺得遺忘賴寧其實是件好事。筆者不是對賴寧不尊敬,而是覺得,其實從現在的教育思想來看,嚴格地説,賴寧的行為並不是我們所提倡的,也是不適於學習的。

  首先,賴寧的行為並不是最正確的。當然,賴寧勇於救火的精神是可嘉的,是應該讚揚的。但是,他所採取的行為並不是最正確的。因為他還是一個未成年人,他還不能對自己的安全做出正確判斷和保障。所以,他最應該選擇的是報警和喊人,而不是冒險去救火。這也正是我們現在的教材中(比如《社會》教材)要求學生在發生火災時的正確選擇。

  其次,賴寧的行為不是我們應該提倡的。也許有人要説,賴寧的時代不同於我們現在,或許他當時所學的教材並沒有告訴他怎麼去做,或許那時的老師在平時就是這麼教他的,或許那時根本就沒有電話報警,所以可能對於當時的賴寧來説,他的做法就是最正確的選擇。所以我們不能對賴寧有一點點否定。當然,也許即使賴寧做的並不是最完美的,我們不該否定。但承認和讚揚他的行為是可以的,但不該提倡其他學生也像他學習,也這樣去做。

  那時的教育,是以精神和品質為第一位的。但是,現在我們更看重一個人的生命權。生命是高於一切的。固然,對於一個成人來説,尤其是一個黨員來説,我們提倡他為了精神而捨棄自己的生命,那是一種高尚的行為。但是,對於一個未成年的孩子來説,任何精神和品質也沒有生命重要,我們也沒有權利去輕視。

  我們不該提倡去學習賴寧的行為,對賴寧的行為也不能去否定,那是不人道的。換句話説,我們既不該學習賴寧,也不該以賴寧事跡作為反面教材去否定他。最好的選擇就是去遺忘。

  賴寧是英雄。但英雄也不是不能遺忘,英雄也並非一定要永遠學習下去。英雄是有時代特點的,一個時代也有一個時代的英雄。毛澤東、周恩來、雷鋒,我們今天還記得他,説明他們還適合今天,但是真要是有一天,我們忘記了他,也不見得是件壞事。所以,劉翔也不用謙虛,重要的不是自己是否算英雄,而是自己努力當好英雄。(作者:崔書君)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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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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