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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網友熱評:議閉幕 恨注水 報財産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2日 15:35)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專題:2005年兩會

  CCTV.com消息:兩會新聞實在多,看看《天下》啥最熱?3月12日,CCTV.com網友登錄《網評天下》論壇就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閉幕,統計數字“注水”,領導幹部公佈個人資産等話題各抒己見。詳論請看──

  ■ 我眼中的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

   3月12日下午,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舉行閉幕會議。本次會議過程中的哪些事情、哪些提案、哪些委員給網友留下深刻的印象?網友如何評價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發表評論 >>>

  【換下一話題】今年的政協會議求真務實,對待成績不誇大,對待問題不回避,為全國人民在描繪“和諧平安”的美麗畫卷上添姿添彩。

  【愛上朱麗葉】許多老百姓關心的問題,不管是老問題還是新問題,在會議中都反映得很充分。對社會熱點的關注,是代表委員在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也顯示出代表委員們參政議政的意識在增強、素質在提高,監督力度在加大。

  【八九點鐘的黃瓜】雖然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結束了,但餘音裊裊,影響深遠。

  【大盆水煮魚】在兩會上,幾位經濟界委員的小組討論中,就互相揭起了“短”。比如關於教育亂收費、藥品價格虛高、鐵路春運漲價問題等。敢於“互相揭短”,是對代表委員勇氣的考驗!官官相護,與現代文明相悖,為人唾棄;“互相揭短”,則是一個國家構建良性政治生態環境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我是八寶粥】會議結束了,希望政協委員把今年會議的精神帶到祖國各地,同時繼續深入實際,把問題帶到明年的會議上來!

  【祖國醫學】本人盼望:會議討論的問題都扎紮實實地解決在實際的工作中。各級黨政部門都會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民有所求,我有所為;民有所盼,我有所辦”。

  ■ 可恨的“注水數字”


  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01年至2003年,全國立案查處統計違法案件5.92萬件,虛報、瞞報、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超過半數。對“注水”這個“歷史頑症”,歷年來國家打擊力度不小,但“數字謊言”仍屢禁不止。發表評論 >>>

  【黃草坪】統計數字之所以“注水” ,是因為上面有人喜歡大數字,大數字可以給人換官帽子。

  【愛上朱麗葉】造成統計數據弄虛作假的原因有統計的技術性問題,如:核算工作不規範;資料來源不同;重復計算等,但是,主要還是由於有些領導幹部過於看重GDP。 數字的背後,連著政績。自己統計自己,就等於自己總結成績。誰不想把成績説得大一點呢?

  【小螞蟻213】難啊!要想數字不注水,除非不用數字;不用數字是不可能的,數字不注水也是不可能的!為什麼呢?大家都知道,“數字出官”麼。

  【陳仁江】我認為國家必須建立嚴格的數字統計檔案,由上報單位的一把手作誠信擔保,日後一旦查出問題,首先由一把手負全責,並給予嚴懲。數字謊言最可恨!上報虛假數字,大多與所謂的“政績”有關,為保自己的烏紗帽,不惜欺騙黨和人民。對此國家必須嚴查嚴懲!

  【千年老狐】要想實事求是有多難。有些時候是為了上級,有些時候是為了下級。當然大部分是為了自己。因為只有假的才是最便宜的,也是最讓大家“滿意的”。

  【水磨石頭】政府的行為只能體現在公平、公開、公正三方面,且體現《憲法》的精神。對於具體的經濟指標要靠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獨立運作分別予以評估。

  【潤無聲】《統計法》施行好幾年了,到底依法查處了多少“數字謊言”?請用案例説話,可惜拿不出幾個案例來。因為虛報、瞞報、偽造、篡改統計數據受到的追究責任的統計局長有多少?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多少?更高一級的指使慫恿者有多少?各級統計局典型的不作為,執法不嚴。政府監察部門在做什麼?在眼皮底下的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的違反行政為什麼不去追究?這些問題,值得沉思。

  ■ 陽光下的個人財産


  山東團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向大會提交議案,呼籲建立政府領導幹部個人資産公佈制度。“你是人民選舉出來的官員,你的個人財産就應當向社會公佈,接受人民的監督。”發表評論 >>>

  【老鷹】贊成官員公佈家産!官員上任之時向大眾公佈家産是很有必要的,要形成制度,自覺遵守。

  【阿祥52】官員公佈財産已經是遲到的春天,但願不要將這個提案扼殺在襁褓之中。公佈財産還不會起多大作用,如果不實行嚴格的財産審查制度,會出現虛假的數字。

  【依然711】財産公佈,好處多多。我們常聽到一句話就是:與國際接軌,財産申報制度其實在國外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而且實踐證明很有效,問題是我們國內是不是要這麼搞?如果決定這麼搞了,那麼一個方案大概也不需要好久,對於絕大部分官員來説是好事,可以還他們以清白,也可以時刻提醒想伸手的人,也可以讓廣大國民了解各級官員的實情,這對於構建和諧社會的氛圍是極有好處的。

  【愚翁12】把官員的全部財産公佈在陽光之下,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對遏止當前嚴峻的腐敗形勢大有好處。既能恢復人民群眾對幹部的信任感,又能保護清廉的官員。廣大的群眾為此議案叫好,廉潔的官員願為此議案簽名;只有那些貪污腐敗分子,從心眼裏拒絕此議案,巴不得設置障礙。我們希望此議案能儘快得到實施,再加上其他的嚴格的審計和審查制度,逐步根治腐敗。

  【ZGQ2】是不是可以搞試點?試點地區從鄉鎮一二把手為起點,縣市級為止點,定期公佈接受監督,取得經驗後再鋪開。

  【陳仁江】我一直懷疑“公佈財産”的可行性。如果真是貪官,他們絕不會把貪污受賄來的財産公布於眾,那麼他們公佈的財産除了欺騙還有什麼意義呢?

  (版主愛丁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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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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