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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理性看待群體性事件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0日 13:14)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專題:2005年兩會

  全國“兩會”不但新風陣陣,而且彰顯進步的新信息雨後春筍般涌現。其中,基層官員開始理性看待群體性事件就令人釋懷。媒載:來自基層的代表們指出,不少地方政府已經開始轉變作風,不再把群體性事件當作“鬧事”而簡單對待(見新華社2005年3月9日電)。

  不把群體性事件一概斥之為“鬧事”確實是一個重大變化。曾幾何時,在某些基層官員心目中,“鬧事”往往成了群眾上訪的“代名詞”,也成了“不穩定”的“同義詞”,還成了官員“嚴陣以待”的“必用詞”。一個“鬧”字,即使基層官員神經繃得緊緊的,也使上下級之間、幹群之間的關係處於緊張狀態中。“鬧事”後果的可怕,往往使基層官員聞“鬧”色變。在基層,許多官員都有同感:哪有群體性事件出現,那裏就成了緊張地帶:解決“鬧事”,往往成了那裏官員的“重中之重、迫中之迫”。

  平心而言,注重解決群體性事件無可厚非。當群眾哪怕是一兩名群眾向政府機關發出呼聲、遞交“狀子”的時候,基層官員理應視作“分內事”、視作“緊迫事”加以調查,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因為基層官員也是人民公僕。問題在於,不少基層官員總是抱著異常眼光看待,把群體性事件視作與基層政府唱“對臺戲”的“反常事件”。其實,不少群體性事件,也折射出基層政府工作中的缺點。河南省焦作市武陡縣西渭封村黨支書王孝江代表在會上就認為,“群眾上訪往往是因為政府部門執法不公,一碗水端不平,而不是無理取鬧。”河南省洛陽市白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人鄧芝芳代表更認為,過去一些地方政府對老百姓的問題處理不當,群眾和政府之間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信任,“小鬧”就會釀成“大鬧”。兩位來自基層的人大代表對群體性事件的分析可謂一針見血。作為天天與群眾打交道的基層農村黨支書王孝江對“鬧事”的看法彰顯著與時俱進。

  基層官員對“鬧事”持客觀態度,首先表現在一“鬧”當前,先檢查自身執法公正不公正。俗語有道,上樑不正下樑歪。官員執法不公,不是一碗水端平,這就難免會引發群眾的不滿,引發社會矛盾。因此,面對群眾集體上訪,首先檢查官員的執法公正不公正是關鍵一條。處事公道,執法公正,化解社會矛盾就有正氣、有底氣。胡錦濤總書記關於構建和諧社會的6個方面基本特徵中,也把“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放在突出的位置。可見,基層官員秉公辦事、依法行政,是化解群體性事件的成功之徑。

  基層官員對“鬧事”持理性態度,也表現一種以人為本的精神。以人為本,就是以人民群眾為本。一些群眾為何要“鬧事”?儘管他們中可能會夾雜著不良不正確的因素,也可能有個別害群之馬。但就多數人而言,確實是為自己的權益而來,為自己的不平而呼。比如,徵地拆遷中,補償不足不到位;農村幹部亂攤派,基層官員官僚主義等等,就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因此,當著群體性問題出現的時候,相關官員冷靜思考換位思維,也就是“將心比心”,較有利於抓住問題的關鍵,較有利於矛盾的化解,較有利於幹群雙方的溝通。

  今年“兩會”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就是為基層官員化解群體性事件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思路。而今,基層官員能理性看待群體性事件,於人民群眾是個福音;于社會和諧是個好兆頭。(作者:亦菲)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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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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