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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官員問責”不能僅在事故後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26日 12:39)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從去年10月以來,接二連三的發生了大平、河北鐵礦、陳家山、孫家灣等礦山企業的特大安全事故,造成593人死亡,給人民的生命財産造成了重大損失。特別是今年2月14日遼寧阜新礦業集團孫家灣煤礦發生特大瓦斯事故,死亡214人,成為五十年來的最大礦難。2月23日,國務院決定遼寧省主管工業和安全生産工作的副省長劉國強停職檢查,責成遼寧省政府對阜新礦業集團公司和孫家灣煤礦負責人採取處置措施,在事故原因和責任查明後再做進一步處理。這是被輿論稱之為政壇颳起“問責風暴”以來,國務院直接處理問責的最新一例。“問責”對警示政府官員明確安全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遏制事故的發生起到很好的效果,是黨和政府貫徹“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取信於民具體體現,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問責,並不是為了處分人,而是要達到防止或減少事故發生目的。可是已有公佈的安全生産官員問責案例,都是事後的,應負責任的官員雖然受到他們應得的處分,但這並不能挽回已逝去的生命和彌補損失了的財産。因此,我認為安全生産官員問責不能僅在事故發生之後(這毫無疑問的是必要的),而更重要的是要在事故發生之前,在發現安全生産制度、措施不落實,發現安全隱患,出現事故苗頭、人員思想麻痹、警惕鬆懈之時,對有關責任官員進行問責,以預防或減少事故的發生,這才是安全生産對官員問責所要達到的目標。

  安全生産事故,在現階段由於科學技術水平和條件限制,特別是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我們還不能完全避免或防止事故的發生,但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或預防事故的發生是完全可能的。從國家安全生産監督局對安全生産事故原因的調查來看,大多數事故都有人為的因素,特別是從去年10月以來的四起特大礦難中反映得尤為突出。去年10月20日,河南省鄭煤集團大平煤礦礦難,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傷。國務院“10.20”事故調查小組經過週密調查認定,除了高危的地質因素之外,大平煤礦應急處置措施不力,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也是導致事故擴大的重要原因。據報道,“大平煤礦原本就存在安全隱患,安監部門曾多次督促其整改,但鄭煤集團對安全工作似乎已經習慣了以會議傳達代替落實核查,從沒有真正從這些事故中吸取教訓,終於釀成了沉重慘劇。”(中國安全生産報告:2004年形勢是不是非常不好 央視國際)11.20的河北鐵礦事故、11.28陳家山煤礦瓦斯爆炸,也都是責任事故(孫家灣煤礦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如果在事故發生之前、在“安監部門曾多次督促其整改”的過程之中,就對有關官員來一個“問責”,促使企業對“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進行堵塞,大平煤礦事故的後果就有可能改寫或許不會發生。今天痛定思痛,這個教訓是何等的沉重!

  溫家寶總理曾説過:“時刻牢記人民的生命安全重於泰山”,這應是安全生産工作的座右銘。據新華社記者報道,2004年中央高層領導人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批示多達198件次。為了加強安全生産法制建設,2004年國家出臺了1部法規、15個部門規章、5個安全行業標準和70多個規範性文件。就在不到一月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加強煤礦安全生産工作,並提出了五條要求。這説明我國政府對煤礦安全生産是極為重視的。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國的安全生産的特大事故頻發,而其中又不乏人為因素,這説明有的地方政府,有的企業對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産的方針政策還貫徹不力,對安全生産的措施還落實得不夠,各種規章制度還流於形式,有的地方還官僚主義嚴重。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又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開展煤礦安全生産大檢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如果在檢查中發現問題,能來一個“事前問責”,警示有關人員重視安全生産,增強責任,加強預防措施,那麼2005年的安全生産工作一定會上一個新臺階,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一定會下降。(網友:hk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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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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