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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問]"遲來的正義",權大於法?公道如此之難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18日 11:36)


  新聞調查:雲南省一起性侵害案中,受傷害的是一個不到四歲的小姑娘,案發後受害者家屬曾四處去討説法,但是幾十天的時間裏始終沒有見到警方對施害者採取任何強制措施,一起政法系統中層幹部的劣性犯罪案件,不禁讓人想問到底是權大還是應法大?“遲來的正義”總讓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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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受害者心痛、憤懣

  【耗兒-3541】昨天沒有看新聞調查,今天早上聽同事講了我就來央視網上看,看了之後愈加心痛!這樣的一個人渣,是知法犯法,他憑什麼這麼囂張和大膽,就應該給他最嚴厲的懲罰!那個孩子的將來無疑會收到牽連,她要怎麼樣的勇氣才可以面對自己的人生啊?!

  【屋角桂花香】昨天晚上看這個節目我差點把電視給砸了!身為公安局長還説什麼“權大於法”,那個地區法院副院長,我看他就不是人類!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買紅薯。

  【情係天山雪峰】想想吧!對一個小孩,不到4歲!幹這種不是人幹的事呀!人性何在?

  【muqing2046】伸張正義,保護自身權利就這麼難嗎?是不是非要動用媒體,這樣的事情才會暴光!!

  【孜孜不倦4】媒體一定要繼續關注臨滄的強姦幼女案!!!昨晚,看那副表情,簡直可以把人氣死!這樣的一個局長一個公務員,我想象不出,他平時是怎麼道貌岸然的執法辦案。還有陳局長,明顯是在推卸責任!還有一些紀委、政法委的人、早已經忘了自己作為人民公僕的職責,也斷然忘了人民的利益才是至高利益!

  權大於法?一個公道那麼難


  【臘梅730】權大還是法大? 2004年2月16日晚在新聞調查欄目中播出的“遲到的正義”。我全家收看後很是激動,堂堂鎮康縣公安局長也會講出來,“權大於法”的苦衷。事實上在法制國家法律是最大的,而在我們邊疆確實存在“權大於法的現象”。

  中央首長的講話:處處都想到的是人民的利益。可是地方政府辦起事來又是另外一回事, “三個代表”在黨員中的學習,歸根到是黨員幹部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危機感的學習,是恢復執政黨一心為民服務的座右銘。在山高皇帝遠的邊疆什麼事都是政府主要領導説了算,很多事與中央政策不一致,身在邊疆的老百姓也無法可依。

  【食草龍】在江鴻明的眼睛中這個“權”是行政權力的“權”。然而行政權力終歸是要依法的,再大也大不到哪兒去,所以我想這個“權”是以權謀私的“權”,是特權、私權,有了這個“權”便什麼“法”都沒有了,所以有權便沒有法。

  【PURPURE】權與法,這麼簡單的一件事,竟競變得那麼複雜! 這麼明確的犯罪行為,受害人要一個公道竟這麼難。 那些拿著納稅人錢的人,究竟為人民做了什麼? 這樣的人民公僕不要也罷。 那個公安局長應該解職,大家説説, 一個認為權比法大的人能做執法人嗎?還有其他關聯的人, 我覺得當地政府應該從上到下好好查一下了。


  【廖宗靈】究竟是法大還是權大?看央視新聞調查欄目播放“遲來的正義”,感到非常氣憤,發生的案件讓人不可思議,這樣一個敗類怎麼能走上地級領導崗位?説明我們的用人制度還存在缺陷,對失職的公安局長及其他有關人員追究其瀆職罪,充分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旨,還小女孩及其家屬一個公平。

  【sy1974】法大?權大!看看外婆可憐的眼淚,看看他們無助的眼神,希望有權人不冷漠,渴望法律有尊嚴!

  【寧讓天下人負我1】別看“權大還是法大”的爭論已過去二十餘年了,但權與勢在某種情勢下,依然如海底的磐石,照樣堅硬如鐵、壁立千仞,不怒自威、一言九鼎,讓人望而生畏、不寒而粟!不破除“權”而奢談“法”,怎一個“法”字得了?!

  【秦磚漢瓦4】現在的事情是明白著的,那肯定是權大於法啊!但這種本末倒置完全該糾正過來的。

  官官相護: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買紅薯

  【happykai】在法制社會裏,請問那位公安局長充當的是什麼角色?

  【羅卜尼克博士】官場腐敗,國家疲軟,剛開始看時只覺得這公安局太沒勁了,人都拉到局裏了都關不進去,後來看竟然遠遠超乎意料。

  【[央視觀察員]】警察在這兒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

  【WINCIN】警局和政府部門裏出了敗類,那危害大矣!懲處這些人要靠媒體!

  【説實話8】臨滄各級新聞機構是不知道此事,還是只會為各個領導做政績光環?


  【muqing2046】他判別人的死刑,誰判他的死刑。看到這則消息已經夠痛心了,但最痛心的是臨滄當地竟對這樣的禽獸般的行為無任何的報道,我們到底還要對這樣的人蒙上一層怎樣的遮羞布!

  【説實話8】小地方關係網更密,此案整個地區都傳遍了,縣級、地級領導會不知道,新聞媒體又會不知道?事件一過,各級領導還不是照樣過風花雪月的好日子。

  【程序怪物】質問公安局長--陳新鋼!公安的主要職責是什麼?開會、總結、出差、元旦放假、春節放假還貫徹精神,那麼破案呢?當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受到侵害時,公安是否因為要開會、總結、出差、元旦放假、春節放假還貫徹精神,是否因為罪犯是公檢法的同行,是否因為罪犯的官比自己大而讓其逍遙法外?

  ■網友特評:

  【奔騰的xin】縣公安局長面對鏡頭一副嬉笑的嘴臉上寫著四個大字--------官官相護!!!!!

  我是在臨睡前轉到央視看到這一期節目的,可是我看完這期節目後,我卻再也睡不著了,氣憤和失望令我孤枕難眠!且不説那個4歲的小女孩心理和生理上所受到的傷害是那麼的令人同情,也不説小女孩的姥姥和舅舅們抱頭痛哭的場面是那麼令人揪心,我還不説小女孩的媽媽和姨媽到處上告卻杳無音訊時,那種委屈和無助的表情。這一切一切給他們一家造成的痛苦的原因,用那位縣公安局長的話就是:行政權力比“法”還大!!!

  荒謬!!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在我們這個崇尚法制社會的當代,中國一個縣級國家機關的領導面對鏡頭,面對億萬電視觀眾竟然厚顏無恥地説出這種話!黨中央和國務院不斷加快法制的進程,可是“法”到了他們那裏卻被無情的踐踏了。

  可以看得出來那位公安局長面對記者咄咄逼人的追問,是那麼的不自在,如坐針氈啊!他也許感覺到自己的話不妥,可是他又能怎麼辦呢?他只是一個小小的縣公安局長,在他的上級,也就是他口口聲聲説的“上面”,竟然因為元旦和春節的放假還有年終的各種活動把這個案件一拖再拖。換個角度想想,如果受到侵害的是他們的女兒,難道他們會置之不理嗎?

  什麼也不用説了,再多的言語對於他們是無用的東西,我要感謝央視的記者為我們揭開了這個黑幕,也替我們對這些人做質詢。在全國上下還有多少類似的案件沒有浮出水面?記者的能力有限啊。

  看來我們國家的法制進程“任重而道遠”!!!

  法制任重道遠,關注到底是責任


  【食草龍】我希望中央電視臺能對這個案子繼續予以關注。首先是這個案子的罪犯能否得到應有的懲罰,這當中包括對犯罪事實的定性問題(猥褻與強姦是兩碼事,關係到罪責輕重的問題),量刑輕重的問題(不排除有故意判輕的情況),再就是民事賠償的問題。總之是要大快人心。

  其次是要關注對江鴻明的處理問題了。江鴻明是個不會為民做主的局長,他只會察言觀色(什麼沒有上級的指示,就是怕得罪人),還有就是對這案子漠不關心的官員。在這些官員的領導下,很難想象鎮康縣的百姓會有好日子過。

  再就是改善該地執法環境的問題。就連這些應該為民做主的官員也承認了權比法大的情況,古人説: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現在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這個案子中我們看到的只是官員的特權,應該徹底改變這種權比法大的情況。

  相信鎮康縣的領導不會落下這期《新聞調查》的,但看了之後的態度是什麼樣的呢?是哈哈一笑,還是連夜或次日開會自我檢討,作批評與自我批評?若是前者,那可就是我們媒體的不幸了。

  我想《新聞調查》可以對這些問題繼續關注,然後再製作一期《新聞調查》。權比法大、不平等現象是一個普遍的現象,央視若能通過這樣的關注,使全國引起對這些的問題的注意,或由此改變鎮康縣的面貌,那可就是善之善者也。

  【33333385】要報道到底,大快人心。

  【2004陳】治標更要治本。

  【錢塘白雪11】現實是實實在在的,不要相信某地出了違法事件後就用這是個別情況來解釋的理,是毒瘤就必須拔出來,徹底清除才是真理。

  【古人241】對於我們平民該深思的不僅僅是我們身邊的領導幹部怎麼樣,我們也要想想我們自已到底做過多少正義的舉動,不是看到了壞事就怕而忍著不敢面對,因為想想如果我們都是這樣,這種為人民服務的官也不知會出來多少,我們應該有一種正義。

  (版主陶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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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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